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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广西非遗保护中心主任朱凤立
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作者: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创建时间: 2017.05.02 16:47:00

      编者按: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多年来,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出众多行之有效的保护方法和工作模式。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三人同行,必有我师。此系列访谈,旨在通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负责人的专访,系统梳理各地保护成果、集中介绍保护工作经验,在增进地区间了解与交流的同时,为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参考与借鉴。

      朱凤立,广西南宁市人,国家一级演员。曾从事戏曲表演、戏曲理论的学习、研究,后任广西彩调剧团副团长。2012年起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长期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先后发表《论彩调传统表演艺术的传承与发展》《浅谈戏曲唱念做打的审美》《守护与传承——广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论文、论著。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国家非遗中心”):非常感谢朱主任接受我们的采访。2016年,各地根据自身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特点,从不同角度开展了很多工作。可否请您简单介绍一下,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中心”)都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果?

      朱凤立:2016年,我中心的非遗保护工作和成果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围绕重点工作,紧盯任务目标,取得了丰硕成果。具体表现在:

      1.大力推进广西非遗数据库建设,完成289个非遗项目、92位传承人的建档工作。

      2.完成壮族歌圩、壮族三声部民歌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

      3.完成广西文场和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的非遗数字化保护试点工作。

      4.依托人才小高地有利平台,开展广西国家级传承人调查研究课题,整理出版《守护与传承——广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5.完成广西非遗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为传承人搭建展示和销售平台。

图1 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采集方案专家评审会

图2 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数字资源信息审核

图3 2016年5月自治区中心工作人员赴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开展国家级非遗项目黄泥鼓舞相关信息采集

      二是拓宽工作思路,圆满完成各项常规工作。具体包括:

      1.创新活动模式,完成了广西2016年“壮族三月三”系列活动“匠心神韵”板块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展示展演,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2.参与策划、承办第十一届“文化遗产日”活动,组织传统技艺非遗项目参与钦州、梧州两个主会场城市的非遗展示。

      3.举办非遗摄影大赛,营造了“非遗传承,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图4 广西(钦州)2016年文化遗产日主题活动

      国家非遗中心:自治区中心作为这些工作的主要承担者或参与者,它的基本建制情况是怎样的?

朱凤立:我中心于2006年12月成立,是自治区级非遗保护专业机构。2012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委正式批复,明确中心为自治区文化厅管理的独立法人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22人,在编21人。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区非遗保护、保存的事务性、技术性及相关工作。中心下设4个部门:行政办公室、保护与研究部、信息资料部、宣传与社会教育部。

  国家非遗中心:通过这些年的工作,您认为自治区内的非遗资源有着怎样的特点?

      朱凤立:我觉得特点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非遗资源非常丰富。广西共有12个世居民族,我们目前收集整理非遗资源线索共134458条。

      二是跨国、跨境民族文化共生共融的特点十分突出。广西地处祖国西南边陲,在历史上曾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出海大通道之一,区内壮族、京族、苗族、瑶族等跨国、跨境少数民族文化与越南、老挝、缅甸、泰国等东盟国家境内的诸多民族文化有显著的联系。

图5 邕剧

图6 苗族系列坡会群

图7 六堡茶制作技艺

      国家非遗中心:对于如此丰富、多元的非遗资源,自治区这些年都开展了哪些工作来促进非遗传承和保护?

      朱凤立:非遗保护工作启动以来的这些年,自治区内的保护措施有很多,也取得了不少的成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颁布实施非遗保护相关地方法规,使非遗保护有法可依。广西是全国第四个通过立法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非遗)进行保护的省区。自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出台后,为与上位法保持一致,2015年6月,自治区人大启动了对2006年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作为新条例,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是逐年加大非遗保护工作经费投入。2003年起,自治区人民政府将非遗保护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以每年10%的幅度递增,我区的非遗保护工作经费已由2010年的300万元增加到2016年的960万元,累计投入6000万元,非遗保护工作得到基本保障。

      三是摸清家底,顺利完成非遗普查,并建立相关数据库。2006年到2010年,全区共收集资源线索数134458条,重点普查项目超过4500项,出版普查成果汇编150册,为建立各级名录储备了充足的资源。

      四是建立四级名录保护体系及对应的传承人制度。广西已建立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名录保护体系。截止2016年12月底,广西共有国家级非遗项目50项,自治区级非遗项目561项及扩展项目22项,市级非遗项目980项,县级非遗项目2305项。其中,壮族霜降节作为二十四节气扩展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广西共有国家级传承人26人,自治区级以上传承人共395人。

图8 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范围图

      五是积极探索,做好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和保护平台建设。广西在2010年开始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先后设立了自治区级铜鼓文化(河池)、壮族文化(百色)、苗族文化(融水)、侗族文化(三江)、瑶族文化(金秀)、桂派戏曲曲艺文化(桂林)、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等多个生态保护区。其中“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区”于2012年底正式列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实施范围。广西已建成并命名4批共96个国家和自治区级非遗传承基地、展示中心(研究中心)和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户)。

图9 广西国家级非遗系列丛书

图10 《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期刊

图11 《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数据汇编手册》

      六是通过一系列举措强化宣传,形成了社会共同关注、重视非遗保护传承的良好氛围。如:积极利用“壮族三月三”“文化遗产日”等契机开展非遗系列宣传活动;定期编印《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期刊,及时传达和落实国家关于非遗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编辑出版非遗系列丛书;大力推进非遗进校园等等。

图12  广西民族生态博物馆1+10工程示意图

      国家非遗中心:广西通过这些年的工作,是否摸索出了较为有特色的保护举措或创新方法,值得兄弟省份借鉴?

      朱凤立:我们自己归纳了一下,大致有两点:

      一是建立传承人退出的活态管理机制,加大对传承人的支持帮扶力度。新颁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传承人认定标准、权利、义务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已认定公布的传承人,采取多种方式对其传习活动予以支持。

      二是建立民族生态博物馆群,探索村民共同参与管理的新模式。2004年以来,广西启动了以广西民族博物馆为龙头的“1+10”民族文化生态保护网络格局,先后在区内建设完成10个生态博物馆。在生态博物馆内建设工作站和展示中心,村民参与管理,推动非遗保护、传承与旅游、发展的良性循环。

      国家非遗中心:2016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以下简称“研培计划”)持续开展,在这一工作中,广西具体承担了哪些任务,获得了怎样的效果?

      朱凤立:广西2016年度的研培计划依托广西民族大学,主要针对传统技艺非遗传承人群组织了织锦、制陶、编织、刺绣与染织、木构建筑技艺5期培训班,每期研习时长1个月。

培训按照“强基础、增学养、拓眼界”的要求开设课程,邀请区内长期从事非遗研究的专家、企业代表、传承人等授课。整个培训针对性强、特色鲜明、内容丰富,涉及非遗理论知识、国内外非遗概览、具体案例、创意、产品设计及研发等,还组织了内容丰富的学员交流和参观考察活动。

      每期培训结束时,学校精心组织成果展示展演,并精选12件作品参加了第四届中国非遗博览会。同时,举办了6期非遗学堂,主题包括:侗族大歌、壮族三月三、粤剧《瑛珞传》、民族母语歌谣的传承与发展、瑶族盘王节和京族哈节。通过视频展示、传承人解说、现场展演、专家解读、观众互动交流等方式开展,为学员提供了一个与非遗项目零距离接触的平台,让民族传统文化走进现代生活,将现代生活理念融入民族传统文化保护。

      国家非遗中心:自治区中心对2017年的保护工作有哪些计划和想法?可否跟大家分享一下?

      朱凤立:新一年,自治区中心的工作目标和方向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发挥非遗官方网络、微信、期刊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大非遗保护、宣传力度,使非遗更加深入人心。

      二、以传承工作为抓手,健全四级非遗名录体系、非遗项目保护机制、传承人保护机制,全面开展非遗整体性保护工作。

      三、建设一批具有生产、传习、展示、销售等综合功能的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传承示范性基地。

      四、组织不同主题、丰富多样的非遗保护传承展示展演活动,推动与港澳台地区和东盟国家在非遗领域的交流合作。深入推进中越边境非遗保护惠民富民示范带建设。

      五、有计划地分阶段、分地域赴各地市开展信息采集,巩固非遗数据库建设成果。

      六、开展第三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

      国家非遗中心:对于自治区内非遗保护工作,都有哪些宣传平台,可不可以给大家介绍一下?

图13  “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网”页面

      朱凤立:2016年,我中心先后建设开通了“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xfybhzx)和广西第一个自治区级非遗网站:“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www.gxfybhw.com)。非遗官方网站共设非遗资讯、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等8个专栏,对重大事项进行重点宣传报道。

      国家非遗中心:在采访的最后,想请您讲一讲,您从事非遗工作以来最大的心得、体会是什么?

      朱凤立:我于2012年9月担任自治区中心主任,从一名戏曲表演、研究工作者转行到非遗保护工作当中来,深感这既是挑战,也是莫大的机遇。

      广西有12个世居民族,有着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化和非遗资源,民族特性相当鲜明。但是随着社会发展,有一些传统民间文艺、礼仪和习俗正在消失,一些传统技艺面临失传,不少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和资料遭到毁弃,让我深感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紧迫感和重要性。

      广西是多山地区,做好非遗保护工作需要跋山涉水、走村串寨、充满工作情怀。同时,广西是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薄弱,对非遗保护经费的投入还未能满足我区非遗保护工作的需要。人才队伍能力不足的问题,是我们工作中亟需改变的现状。我们要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有情怀、有热情、有经验、有能力的非遗保护工作队伍,以饱满的激情投入到非遗保护工作中去,让优秀的民族文化能够不断弘扬、发展。

      (文字: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供素材,经编辑整理。图片: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供)

编辑:周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