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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文发〔2017〕1961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创建时间:2019-02-18 10:03:00

自治区文化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文件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7 年12 月29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工作方案

自治区文化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自治区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促进我区传统工艺的传承与振兴,结合广西传统工艺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本方案所称传统工艺,是指具有历史传承和广西民族或地域特色、与日常生活联系紧密、主要使用手工劳动制作的工艺及相关产品,是创造性的手工劳动和因材施艺的个性化制作,具有工业化生产不能替代的特性。

一、重要意义

广西各族人民在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共同创造的传统工艺,蕴含着广西各民族的文化价值观念、思想智慧和实践经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广西传统工艺门类众多,涵盖衣食住行,遍布各族各地。振兴传统工艺,有助于传承与发展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涵养文化生态,丰富文化资源,增强文化自信;有助于更好地发挥手工劳动的创造力,发现手工劳动的创造性价值,在全社会培育和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有助于促进就业,实现精准扶贫,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强传统街区和村寨活力。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

立足广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学习借鉴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发掘和运用传统工艺所包含的文化元素和工艺理念,丰富传统工

艺的题材和产品品种,提升设计与制作水平,提高产品品质,培育广西工匠和民族品牌,使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广泛应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要。到2020 年,传统工艺的传承和再创造能力、行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从业者收入以及对城乡就业的促进作用得到明显提升。

(二)基本原则。

尊重优秀传统文化。尊重地域文化特点、尊重民族传统,保护文化多样性,维护和弘扬传统工艺所蕴含的文化精髓和价值。坚守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倡导专注坚守、追求卓越,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推动品质革命,加强品牌建设,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激发创造活力。保护广大手工艺者个性,挖掘创造性手工的价值,激发因材施艺灵感和精心手作潜能,恢复和发展濒危或退化的优秀工艺和元素。促进就业增收。发挥传统工艺覆盖面广、兼顾农工、适合家庭生产的优势,扩大就业创业,促进精准扶贫,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坚持绿色发展。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合理利用天然材料,反对滥用不可再生的天然原材料资源,禁止使用非法获取的珍稀动植物资源。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广西传统工艺振兴目录。

以广西国家级和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为基础,对具备一定传承基础和生产规模、有发展前景、有助于带动就业的传统工艺项目,建立广西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对列入振兴目录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二)扩大传统工艺人才队伍。

鼓励技艺精湛、符合条件的中青年申报工艺美术大师和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形成合理梯队,调动年轻一代从事传统工艺的积极性,培养高水平民族工匠队伍。各地要通过多种方式,为收徒授艺等传统工艺传习活动提供支持。引导

返乡下乡人员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发展传统工艺、文化创意等产业。到2020 年,自治区级工艺美术大师总数达到220 人,自治区级传统工艺类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总数达到150 人。

(三)加强传统工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和理论、技术研究。

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开设传统工艺的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传统工艺专业技术人才和理论研究人才。支持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加强传统工艺专业建设,培养具有较好文化艺术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积极探索和推行现代学徒制,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和传承人工作室,鼓励代表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教学和开展研究。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帮助传统工艺传承人群提升学历水平。鼓励高校、研究机构、企业等设立传统工艺的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等,在保持优秀传统的基础上,探索手工技艺与现代科技、工艺装备的有机融合,提高材料处理水平,切实加强成果转化。加强传统工艺的挖掘、记录和整理。对具有独特历史意义的濒危传统工艺项目,加快实施抢救性记录,落实保护与传承措施。鼓励出版有关传统工艺的专著、译著、图册等研究和实践成果。

(四)将传统工艺列为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实施重点。

依托高校、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等有关企业、机构,组织传统工艺持有者、从业者等传承人群参加研修、研习和培训,提高传承能力,增强传承后劲。组织优秀传承人、工艺师及设计、管理人员,到传统工艺项目所在

地开展巡回讲习,扩大传承人群培训面。倡导传承人群主动学习,鼓励同行之间或跨行业切磋互鉴,提高技艺水平,提升再创造能力。到2020 年由高校举办传统工艺类传承人群培训班20 期以上,培训传承人数达到1000 人以上。

(五)提高传统工艺产品的设计、制作水平和整体品质。

强化质量意识、精品意识、品牌意识和市场意识,结合现代生活需求,改进设计,改善材料,改良制作,并引入现代管理制度,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高传统工艺产品的整体品质和市场竞争力。鼓励传统工艺从业者在自己的作品或产品上署名或使用手作标识,支持发展基于手工劳动、富有文化内涵的现代手工艺。鼓励传统工艺企业和从业者合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注册产品商标,保护商业秘密和创新成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培育一批有民族特色的传统工艺知名品牌。

(六)拓宽传统工艺产品的推介、体验、展示、销售渠道。

鼓励在传统工艺集中的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自然和人文景区、传统工艺项目集中地,设立传统工艺产品的展示展销场所,

集中展示、宣传和推介具有民族或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推动传统工艺与旅游市场的结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等相关节会上设立传统工艺专区。举办多种传统工艺博览会和传统工艺大展,为传统工艺搭建更多展示交易平台。鼓励商业网站与相关专业网站设立网络销售平台,帮助推介传统工艺产品。

(七)搭建广西振兴传统工艺工作平台。

1.搭建广西振兴传统工艺研究平台。与具备研究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广西振兴传统工艺研究平台,针对广西不同门类的项目开展学术研究,选取传统工艺重点门类或重点项目,编选振兴案例,为广西民族传统工艺探索出具有广西地方特色的具体的振兴措施。

2.搭建广西振兴传统工艺创新平台。与高校艺术院系合作,共建广西振兴传统工艺研发中心,注重利用广西传统工艺的民族特色和广西毗邻东盟国家的区位优势,建立广西与东盟传统工艺数据库,通过对中国—东盟在传统工艺上的比较研究,储备充足的信息资源。优势互补,对传统工艺进行设计和创新,形成广西传统工艺产品特色。

3.建立振兴传统工艺工作站。强化和提高质量意识、精品意识、品牌意识和市场意识,改进设计,改善材料,改良制作。鼓励拥有较强设计能力的企业、高校和相关单位到传统工艺项目集中地和项目属地设立工作站。帮助传统工艺企业和从业者解决工艺难题,提升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和宣传营销水平,增强项目的市场化能力。到2020 年,建立10 个各具特色的振兴传统工艺工作站。

4.支持建立生产性示范平台。到2020 年,传统工艺类项目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示范户总数达到50 家。

5.设立传统工艺创意产业园区。鼓励有条件的城区设立集手工体验、原创设计、展览展示于一体的城市创意产业园区,引导传统工艺走进社区、融入生活、拉动就业、增加从业人员的收入。

(八)加强文化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

鼓励各地对传统工艺集中的乡镇、街道和村落实施整体性保护。结合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注意保护传统工艺相关的文化空间和特定的自然人文环境。鼓励研发绿色环保材料,改进有污染的工艺流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整合现有资源开展非商业性传统技艺研究和传承,引导和支持使用替代材料传承以保护珍稀动植物资源为原材料的相关技艺。

(九)加强行业组织建设。

鼓励各地成立传统工艺行业组织。行业组织要制定产品质量行业标准,组织或支持开展面向本地区或本行业传承人群的培训和交流等活动,并提供信息发布、权益维护等服务。

(十)促进社会普及教育。

继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等活动。支持各地将传统工艺纳入高校人文素质课程和中小学相关教育教学活动;支持大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体现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的传统工艺体验和比赛,提高青少年的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加深对传统文化的认知。鼓励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或组织传统工艺相关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公共文化机构的作用,依托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积极开展面向社区的传统工艺展演、体验、传习、讲座、培训等各类活动,使各级公共文化机构成为普及推广传统工艺的重要阵地,丰富民众文化生活,增强传统工艺的社会认同。到2020 年传统工艺进校园开展教学、传承、宣传活动的学校达到50 所。

(十一)加强传统工艺媒体传播手段。

鼓励电视、网络媒体等推出丰富多彩的传统工艺类节目。拍摄传统工艺纪录片、教学片和宣传片,弘扬工匠精神,促进知识传播、普及和技艺交流,方便大众学习传统工艺知识。与电视台合作创办传播传统文化能引起更多人关注的综艺节目,将文化类综艺节目能做成一个大众审美教育平台,在综艺节目中恰如其分地“植入”,通过现场明星与观众的互动,使传统手工艺文化变得平易近人,让大众更易接受。

(十二)定期举办传统工艺赛事活动。

以传统工艺+活用文物资源+老字号的再设计与新时尚系列+融合东盟文化元素等多种形式的传统工艺大赛、技能大赛,发现、扶持传统工艺创意人才。积极推进传统工艺与生活、艺术、设计融合发展,培育新兴业态,建立起多元多层产业体系。

(十三)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通过双边、多边渠道,组织传统工艺传承人、企业和行业组织代表开展东盟等国际交流,以及技术领域的研究与合作,开拓视野,借鉴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发展繁

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精准扶贫、新农村建设、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及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传统村落保护、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发展等工作,积极探索振兴传统工艺的有效途径。广泛开展面向农村剩余劳动力、城市下岗职工、城乡残疾人、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民族地区群众的手工艺技能培训,鼓励其从事传统工艺生产。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加强政策支持。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规定的传统

工艺相关项目及特色文化产业传统工艺发展予以适当支持。将传统工艺展示、传习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广西“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传统工艺企业符合现行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强财政服务。探索建立传统工艺企业无形资产评估

准则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传统工艺企业融资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传统工艺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对传统工艺企业的投融资支持与服务。

(四)鼓励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传统工艺企业,建设传统工艺展示、传习场所和公共服务平台,举办传统工艺的宣传、培训、研讨和交流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