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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文化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文化厅贯彻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
来源: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 创建时间:2019-01-04 18:02:00

各市州文广新局、兰州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甘肃矿区文化局,省图书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现将《甘肃省文化厅贯彻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文化厅

2017年12月27日


甘肃省文化厅贯彻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有关工作的函》(非遗函﹝2017﹞66号)精神,为推动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贯彻落实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有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总体部署,提升甘肃省传统工艺设计与制作水平,丰富产品题材和品种,提高产品品质,培育甘肃工匠和知名品牌,使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广泛应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要。

传统工艺,是指具有历史传承和民族或地域特色、与日常生活联系紧密、主要使用手工劳动的制作工艺及相关产品,是创造性的手工劳动和因材施艺的个性化制作,具有工业化生产不能替代的特性,主要包括传统美术、传统技艺和传统医药炮制技艺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编制完成省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建成一批省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传统工艺创意研发基地和技能培训基地,组织开展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探索建立传统工艺工作站和观察点,健全完善传统工艺创意展销模式,提升传统工艺设计与制作水平,提高传统工艺传承和再创造力、行业管理水平、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加利用传统工艺创收增收的从业者和覆盖面,培育形成具有甘肃特色的传统工艺文化品牌,使传统工艺全面融入当代生活。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甘肃省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积极参与国家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以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代表性项目为重点,推荐一批传统工艺类项目入选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争取国家政策、项目及经费支持。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为基础,以具有一定传承发展基础和生产规模、有助于带动就业和精准扶贫的传统工艺类项目为重点,通过组织开展申报评审工作,遴选公布两批省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鼓励各市州、县(市区)参照建立本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到2020年,形成全省传统工艺振兴项目清单,重点支持入选项目,指导保护单位制定振兴工作方案,开展技艺研究,实施动态管理。

(二)扩大传统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通过指导各项目保护单位建设传统工艺传习所,协调相关职业院校建设甘肃工匠工作室,探索推行现代学徒制度等多种方式,鼓励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收徒授艺。组织开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遴选工作,支持技艺精湛、符合条件的中青年传承人申报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调动年轻一代从事传统工艺的积极性,增强传承活力。到2020年形成传承人队伍合理梯队,实现省级传统工艺类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所全覆盖,培养一批高水平工匠队伍。

(三)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以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项目为重点,依托省内相关高校、企业、机构,组织相关项目传承人群开展研修、研习和培训,帮助提升学历水平,支持同行之间或跨行业切磋互鉴,提高技艺水平,提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能力。鼓励优秀传承人、工艺师及设计、管理人员,到传统工艺项目所在地建设传统工艺工作站、研发基地,通过开展传承人对话设计师、文创专家巡回讲习等活动,扩大传承人群培训面。依托中国传承人群研培计划,在艺术类高校、职业教育学院及相关企业建设传统工艺培训基地,为甘肃工匠和传统工艺传承人的培养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四)普及传统工艺知识。引导开展传统工艺进校园等活动,鼓励各级院校将传统工艺纳入人文素质课程,支持相关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编印传统工艺中小学读本,进入中小学普及传统工艺知识,传播甘肃省优秀传统文化。鼓励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或组织传统工艺相关活动,支持相关单位在青年学生中组织开展体现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的传统工艺体验和比赛,提高青少年的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加深对传统文化的认知。鼓励电视、网络媒体等推出丰富多彩的传统工艺类节目,弘扬工匠精神,促进知识传播、普及和技艺交流。组织拍摄和译制传统工艺纪录片、教学片和宣传片,方便大众学习传统工艺知识。充分发挥各级公共文化机构的作用,依托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组织传统工艺相关单位和传承人积极开展面向社区的传统工艺展演、体验、传习、讲座、培训等各类活动,使各级公共文化机构成为普及推广传统工艺的重要阵地,丰富民众文化生活,增强传统工艺的社会认同。到2020年,省文化厅支持20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进入中小学传授传统工艺,编印出版传统工艺中小学读本1万本,确保每名进校传承人能发放500本。

(五)支持传统工艺理论、技术研究。加快传统工艺类项目的挖掘、记录和整理,以传统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为重点,组织实施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对具有独特历史意义的濒危传统工艺项目,予以重点支持,落实保护与传承措施。注重培养传统工艺专业技术人才和理论研究人才,支持出版有关传统工艺的专著、译著、图册等研究和实践成果。到2020年,指导建设、公布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鼓励传统工艺从业者在保持优秀传统的基础上,探索手工技艺与现代科技、工艺装备的有机融合,提升材料处理水平,促进现代技术走进传统工艺,提高创意能力,对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

(六)加强传统工艺类项目整体性保护。加快陇东南和敦煌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进度,探索文化资源富集但经济欠发达地区传统工艺实现传承创新、助推文化扶贫的途径手段。鼓励各地对传统工艺集中的乡镇、街道和村落实施整体性保护,注意保护传统工艺相关的文化空间和特定的自然人文环境。鼓励研发绿色环保材料,改进有污染的工艺流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七)搭建传统工艺产品宣传展示平台。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传统节日、岁时节令等时机,引导各地、各相关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传统工艺大展、技能大赛,鼓励举办传统工艺创意设计大赛,发现、扶持传统工艺创意人才。紧紧抓住“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兰州高铁与全国联通、旅游经济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采取命名、授牌和资金扶持措施,支持传统工艺相关企业进入飞机、火车、旅游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场地,宣传、展示、销售传统工艺产品。用好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战略平台,展演、推介、宣传传统工艺作品,促进与沿线国家的交流与合作。

(八)推动传统工艺融入现代生活。鼓励传统工艺从业者在自己的作品或产品上署名或使用手作标识。引导传统工艺企业和从业者合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注册产品商标,保护商业秘密和创新成果,培育知名品牌。依托“乡村舞台”、“文化集市”及村级旅游示范点,鼓励在传统工艺集中的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自然和人文景区、传统村落,设立传统工艺产品的展示展销场所,集中展示、宣传和推介具有民族或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通过支持参与培训,支持申请风投资金,鼓励设立使用传统工艺振兴基金等措施,到2020年,设立一批传统工艺振兴观察点,对年度创意产品产量和经济价值进行统计分析,评估工作成就。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结合发展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精准扶贫、新农村建设、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及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传统村落保护、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发展等工作,积极探索振兴传统工艺的有效途径。各相关项目保护单位要广泛开展面向农村剩余劳动力、城市下岗职工、城乡残疾人、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民族地区群众、贫困户的传统工艺技能培训,鼓励其从事传统工艺生产。

(二)强化政策支持。制定出台《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实施细则》和《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基本权益。利用现有资金渠道,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加大支持力度,调整资金重点扶持方向,对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相关项目予以支持。

(三)鼓励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传统工艺企业,建设传统工艺展示、传习场所和公共服务平台,举办传统工艺的宣传、培训、研讨和交流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