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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的悖论
创建时间: 2007.06.13 10:33:50

申报制有利于传承保护?
是保护,还是毁灭?


文化遗产保护的悖论(权威展望)
 
 
 

  “现在,各地都掀起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潮,而我们要警惕的却是,这股热潮有可能演变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次集中毁灭。”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乌丙安在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上担忧地表示。专家学者和民间人士针对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表了看法:普查备案制比起目前的申报制,更有利于传承保护;此外,部分地方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为名、开发为实”的现象值得警惕。
  

    普查备案制更利于保护

  上周末,在首都博物馆召开的《传承人与学术界的对话:北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规律学术研讨会》上,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民间人士探讨了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不足。其中,老北京网创始人张巍的“申报制不如普查备案制”观点引起强烈反响。

  张巍指出,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申报制,虽然看起来成果卓著,但这种申报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也制约了文化的发展与延续。“非物质文化遗产”每年按照一定数量申报,但民间的这种文化与能够成功申报下来的文化数量相比是几何倍的,可能在到了能申报的时候,这种文化已经消失了,没有达到保护文化的初衷。

  《市场报》记者了解到:在目前公布的保护名录中,一些具有相当水准、受到专业人士肯定的传承人却不在其中。他们中间有不少人已年逾古稀,很有可能等不到进入名录的那一天。比如北京著名的“京绣”,名录上只有东城区的两位传承人入选,但究竟有多少传承人健在、是否只生活在东城区,我们不得而知。故此张巍建议:文化遗产申报制应该改为普查备案制,建立科学的数据资料信息反馈系统,及时开展对马上要消亡的文化抢救性保护。

  警惕“保护为名、开发为实”

  专家指出,当前,不少地方和企业热衷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实际上却是以保护为名行旅游开发之实,给旅游搞出点“看点”。至于“保护”行动,则是申报积极、包装积极、表演积极,在传承人保护和精髓研究上却不认真。一些业内专家还指出:在被一些地方政府邀请参加有关会议时,参会的代表往往是旅游专家多、文化保护专家少。虽然也让文化方面的专家发言,可最后出笼的规划里还是以旅游开发为主,建议还是听旅游专家的。更有甚者,有的地方根本不请文化保护方面的专家参会。

  一些观众发现:有的演出组织者觉得传统乐器表演过于单一,就把古筝、古琴、琵琶一齐请上台弄成中式乐器交响乐;有组织者为了让地方戏曲有市场,就加入小提琴、大提琴、钢琴……被过度商业化包装的遗产项目受到了专家的猛烈抨击。“不久前,我观看了一场一个世界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演出,是一个地方戏曲的。到现场一看,声、光、电、钢丝等各种现代设备全用上了。不能说没有人重视,得来的却是这样的结果。”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田青说,“这是保护,还是毁灭?”

  据了解,我国已经采取了许多措施保护文化遗产,不仅积极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设立“文化遗产日”,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并成为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数量最多的国家。但长久以来,人们习惯于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拍录看作保护。业内专家指出,事实上这只是博物馆式的保存,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真正的“活态传承、生态保护”。它们就像一些古老院落,如果没有原住民的居住,原生态的文化也就不复存在。  
     (来源:《市场报》,记者 张牧涵)

(编辑: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