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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评审纪事
创建时间: 2006.05.08 11:34:35

编者按

  张振涛先生于2005年被当选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第二届国际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委员,是第一位参加该评审委员会的中国评审委员。他参加了2005年11月20日至25日在法国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召开的评审会议。在该次会议上,中国独立申报的“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中国与蒙古国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获得通过,成为我国继第一批“昆曲”、第二批“古琴艺术”之后新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此次申报成功,既体现了中国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向全世界展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多样性。本栏目特邀张振涛先生撰文,对会议做一个整体的介绍。希望通过张先生生动的语言和详细的描述,让许多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程的朋友能够对此会议有个大致的、感性的了解和认识。

 



第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

评审纪事


张振涛



  2005年11月20日至25日,第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及“宣布庆典”在法国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召开,我国独立申报的“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中国与蒙古国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获得通过,成为我国继第一批“昆曲”、第二批“古琴艺术”之后新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

  11月25日上午10点,宣布庆典仪式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11号会议大厅召开。各国常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使(许多人的身份是驻法国使馆与教科文组织的双重大使)以及世界驻巴黎各大媒体的记者,出席了场面隆重的庆典仪式。大厅里座无虚席,评审委员会委员被安排在正中的前排就坐,两厢就坐的是各国大使,中间过道被各电视台的摄像机塞得难以通行,两边贴墙的过道也站满了教科文组织秘书处的工作人员。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遗产处”处长施密斯先生主持了会议。“代表作评审委员会”主席、约旦公主贝丝玛·本特·塔拉首先介绍了评审工作的过程。然后,总干事松浦晃一郎先生在主席台上宣布了43项新的“代表作”。他每宣布一项“代表作”的名称,背后的大屏幕就播出该项“代表作”一分钟的录像介绍。播放过程中,施密斯先生同时宣读评审委员会的评语,获得“代表作”的各国大使依次走上主席台,在热烈的掌声中接受松浦晃一郎颁发的“代表作”证书。各国大使都为自己的民族文化能够获得这项殊荣而充满自豪,俄罗斯甚至派出了五人代表团,穿着民族服装,同时走向主席台。他们高举证书,并把带来的国家礼品赠送教科文组织。

  因为宣布顺序是按英文字母排列,事先谁也不知道哪个国家的项目获得最后通过因而渴望听到最终宣布,在本该宣布意大利的项目时,难以掩盖自己民族感情的松浦晃一郎却提前一个字母念出了日本“歌舞伎”的名称,引来全场的一片欢笑。可见,对自己民族的感情已成为人类难以掩饰的一种无意识本能,即使是本该公平地履行国际职务的总干事先生也不能例外。当我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副代表马燕生先生(常驻团大使回国述职),代表中国领取证书时,我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兴奋之情。坐在我后排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代表、来自美国的著名民族音乐学家安东尼·西格,伸手相握,表示祝贺,也示意我可以平静了。马燕生先生兴奋地告诉我,会后,各国大使纷纷向他表示祝贺,并友好地开玩笑:“今天中国人怎么两次走上了领奖台!”

  此前四天的评审工作,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10号会议厅举行。大厅中央墙面上饰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标志,巨大的圆形会议桌,显示出国际会议的公平与庄严气象。这次的评审委员会由选自各国的18位评委组成。按照惯例,国际评审委员会成员每四年任命一次,每次改选中,保留一半老评委,增加一半新评委。我就是这次改选中新增的国际评委,第一次代表中国承担这一光荣而庄严的使命。

  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提前开通了一个只向评委开放的特殊网站(凭密码进入),并通过电子邮件和邮寄方式向所有评委发放了全部68项申报书的提要(评审工作中撤除了四项,最后参评64项),以及由国际非政府组织(国际哲学与社会科学研究理事会、国际社会科学研究理事会、国际音乐理事会、国际戏剧理事会、国际博物馆理事会)提交的评价报告,使评委们于会议之前审阅全部申报材料。除文字材料外,每位评委也同时收到各申报项目的十分钟录像光盘,以便对其有更加直观的感受。但在会议室中,每位评委面前还是堆积了近一尺高的文件。文件按英文字母排列,面对巨大的文件阅读量,每个评委都眉头紧锁,埋头于工作之中。

  评审工作的程序是:先播放每项申报材料中十分钟的录像片,再对申报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评委大都是对某些社会科学和艺术领域进行过长期调查和研究的专家学者,具有文化人类学等方面的知识积累,熟悉这一领域的常用术语,因而交流较为畅通。在西方学术传统中,对概念的辩论十分严格,我与同是来自东方的日本评委,常常感到这种马拉松式的讨论过于冗长。我们交流时,他对我说:许多问题在我们东方人看来十分简单,可以马上决定,但西方学者却要花几十分钟甚至一小时进行辩论。虽然评委来自不同的大洲,但多数人的教育背景却是在美国或英国,因而他们大都遵循着西方化的学术传统和规范,所以对许多细小问题的提疑,十分尖锐。评委必须遵循颁发的《评委守则》,其中最重要的是,在评审自己国家的项目时,该国评委必须离场回避,以示公平。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申报书编写指南》,鼓励两国以上联合申报,这类项目可以不占一国只能报一项的规定名额,所以,我国与蒙古国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获得通过的可能性较大,而这也是我国与邻国第一次联合申报,既反映出我国政府与邻国在文化交往方面平等共处、共同发展的友好态度,也反映了这次申报与以往不同的更加国际化的特点。中国艺术研究院张庆善副院长亲自赴蒙古国,协商两国共同申报的各项事宜,并邀请蒙古国代表团到北京和内蒙古,协商具体工作程序。这些极为具体细致的工作,为两国共同申报的成功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这次提交的“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项目,却面临较大困难。因为此前批准的第二批“代表作”项目中,已经有了“阿塞拜疆木卡姆”、“伊拉克木卡姆”、乌兹别克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两国联合申报的“沙士木卡姆”(意为“六个木卡姆”,与中国新疆“十二木卡姆”的命名相似)三个相同的木卡姆项目,而这次的申报项目中还有土尔其的“苏菲派修士仪式”,所用音乐也是木卡姆。这就使我们申报的木卡姆项目面对《申报指南》中强调的“非物质遗产”必须具有“唯一性”标准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种挑战,中国政府和各级文化部门都做了大量的细致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工作的中国艺术研究院,举行了多次专家论证会,中国艺术研究院王文章院长、张庆善副院长,对我们应该在此项申报工作中的优势及学术价值,与专家们进行过慎密论证,制定出在评审委员会范围内有效阐释自己文化遗产特殊价值的具体陈述原则。中国是个多民族国家,中华文明是由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第一、二批代表作,都是汉族艺术品种,这次申报两个少数民族艺术品种的意义,就在于我国政府和学术界意欲强调中国文化多元化的愿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境内两个最大的民族聚居区,维吾尔族和蒙古族的艺术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是传统文化中最丰富多彩的部分。除了充分阐明中国新疆木卡姆艺术是一种集“歌、舞、乐”于一体、带有中国特点的大型综合艺术品种的独特性,还必须指出它是世界范围中木卡姆艺术品种中流布最广的区域,如果不能进入“代表作”,就不能反映木卡姆这项遍布东亚、中东、北非地区的艺术品种在世界范围内保护的完整性。鉴于兄弟民族艺术在中国文化格局中具有的特殊意义以及我国政府对各民族文化的高度重视,我们应该让评委们了解申报这一项目对中国的意义以及它的国际意义。

  正是这样的申述原则,打动了国际评委们。总干事松浦晃一郎先生于巴黎的宣布庆典之后,旋即飞到中国的北京,亲自向文化部孙家正部长颁发了证书。由此可见,他对中国政府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视感到十分满意。

  中国艺术研究院一直承担着我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申报工作,在过去的五年中,我们成功地组织了申报“昆曲”和“古琴艺术”两项“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工作,并使这项工作逐渐引起全国公众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也使“非物质遗产”这个词,在短短的五年间成为大家熟悉的概念。如果说前两次申报“昆曲”“古琴艺术”项目时尚没有引起国内各级政府部门和公众的广泛重视,那么到了第三批申报时,这一与故宫、长城等“物质文化遗产”相对应的文化范畴和相应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各级地方政府和文化部门都为能够具有一项世界性的文化遗产作为地方文化的荣耀,而把此项工作当作大事,给予了大力支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都对这次的申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两地文化厅与艺术研究所的同志与中国艺术研究院的专家学者,一同参与了申报书的撰写、修订和录像片的拍摄、剪辑工作。因为我们已知前批“代表作”中已有木卡姆项目,我们必须在自己的文本和录像片中展示出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的特点,在背水一战的情况下,以十倍的认真对待各项准备工作。正是由于两项申报片的拍摄质量,播放完时才没有受到挑剔的评委们的为难。来自斐济的评委埃匹利·胡奥珐对我说:“我一直以为中国人是个理性的民族,没想到中国人能歌善舞,是个如此浪漫的民族。”埃及评委艾哈莫德·莫斯翘着大拇指对我说:“你们的申报片,既有艺术性,也有学术内涵,能够打动人。”

  看完各国提交的所有申报片后,我也感到,由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可以集中力量做大事的优势,使我们能够从广阔的视域空间,用宏大深厚的文化气象,反映我国各族人民文化品性的不同则面,因而气象万千,夺人心魄。而许多国家申报片的制作,只是交给一家研究单位或电影厂,没有大量资料积累的基础和可以筛选的余地,难免画面单调,甚至仅仅集中了一些图片,因此就不像我们一样,集中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类专家学者的智慧,充分反映出了自己文化样态的丰富面貌。回想我们制作申报片的那些日日夜夜的反复推敲,一分一秒地争论每个镜头的动人独特之处,真是感到天道酬勤,不枉费了那些功夫。申报片宣传了我们的民族文化,因此受到评委们的高度评价。

  对第三批“代表作”项目中韩国申报的“江陵端午祭”,国内媒体曾有许多议论。其实,与此相似的还有柬埔寨申报的“高棉皮影戏及剧场”。这两个国家提交的申报书中都明确写到,这些社会习俗和艺术品种受到中国文化影响。别人在自己的文化遗产申报书中堂堂正正地写明这一艺术品种和文化习俗源自中国,而面对别人为保护了这些非物质遗产而感到自豪的心态,我们许多人却保留着一种不宽容的态度,这是不应有的。国家的概念是个在历史中逐渐形成的现代性观念,文化圈的划定范围与国家边界,既有相和之处,也有不相重之处。前者则是在历史文化的发展中自然形成的,后者则是近代以来通过国际法规定的。中国文化在历史上对周遍国家的影响是不争事实,中国在历史接受和保存了别国的影响也是不争事实。这次不丹申报的“达麦兹的鼓伴奏面具舞”与我国接壤的西藏地区的藏戏艺术如出一辙,而越南申报的“越南中部高地的铜锣乐器文化”也与我国广西、云南地区的铜鼓文化血脉相通。中国在历史上受东南亚地区佛教文化的影响十分巨大,这些文化基因已经融入到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习俗中,源流难辨,也无须分辨。中国的风俗在相邻友邦得到传播、保存、保护并被视之为珍宝,是传扬了中华民族的古老文明,这是值得我们自豪的事。中国人应该具有大国气量,鼓励周边的国家和民族保护这些历史文化遗产,扩大中国文明在世界文化格局中的影响。这种影响,是我与许多评委接触时,他们大都可以用中文说“你好”,让我既觉吃惊又觉自豪的突出感受。如果没有中国近几十年来经济发展带来的综合国力的强盛,如果没有别人对中国丰厚的历史文化的尊重,就不会听到这么多人学说中文和感受他们意欲了解中国的愿望。

  申报成功只是保护中国非物质遗产的开始,每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都要检查被批申报项目的保护的落实情况。这次会议材料中就有一份对第二批“代表作”实施情况十分详尽的分析报告。其中提及的许多不足之处,如建立被保护项目的博物馆等等,我们也尚未做到。如果我国能够尽早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必将对这些艺术品种的系统保护,起到积极作用。

  作为一名学者,我能够以国际评委的身份出席会议,代表中国为自己国家和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扬参与国际事物,是我永远引以为荣的。全部议程结束后的第二天,巴黎漫天大雪,而在我的心境中,它却是:“忽如一夜春风过,千树万树梨花开。”

(编辑 江晓雯)


  相关链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评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