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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特色和经验
作者:730 创建时间:2008-03-13 10:49:00

日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特色和经验


   日本自明治时期建立文物保护制度以来,经过多次的修改和完善,逐步形成了国家、地方公共团体、所有者和国民共同保护文化遗产的良性格局。各方力量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认识清晰、责任明确。1950年日本政府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其中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无形文化遗产的范畴。

    “人间国宝” 富有特色

    日本在文化财产保护法实施过程中,强调保护传统文化“持有者”的重要性,注重对“人”的关注。日本《文化财保护法》对传统文化持有者的认定对象主要包括个别认定、综合认定和保护团体认定三种形式:个别认定指对于某个技艺传承者个人资格的认定;综合认定指对那些具有多重文化事项的民俗活动的认定;保护团体指对那些由一个以上文化财产持有者的集团的认定。

    其中,最有特色的是“人间国宝”认定。“人间国宝”是指被个别认定的重要无形文化财产的保持者,他们都是在工艺技术上或表演艺术上有“绝技”“绝艺”“绝活儿”的老艺人,其精湛技艺受到日本政府的正式肯定,列为传承保护的对象,成为各相关方面的名人、名手。一旦认定后,国家就会拨出可观的专项资金,录制“人间国宝”的艺术资料,保存其作品,资助他(她)传习技艺、培养传人,改善其生活和从艺条件。日本文化厅统计指出,迄今艺能方面的“人间国宝”有57名,工艺技术方面有57名,共计114名。据了解,日本文化厅年度预算超过1000亿日元,其中10%被用来保护国内重要有形文化财产和重要无形文化财产,而每年为每位“人间国宝”提供的经济补助为200万日元。日本政府不但对“人间国宝”在经济上给予必要的补助,在税收等制度上也给予优惠,还给他们相当高的社会地位,以激励他们在工艺方面的创新和技艺方面的提高。由于“人间国宝”的作品有保留和升值价值,购买他们的作品就像购买古董,收藏价值非常高。正是这种尊崇和保护制度,使得日本传统的手工纸、手工伞、漆器、雕刻、陶瓷、织锦、和服、净琉璃等各种古老手工艺得以流传,并高水平地保留至今。

    此外,法律还明确规定,文化财产持有者同时也应该是文化财产的传承人。如果文化财产的持有者将自己的技艺密不传人,那么,无论他的技术有多高,都不会被政府指定为“人间国宝”或“重要无形文化财产的持有人”。这一系列具有较强操作性措施的颁布实行,对无形文化财产的保护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几十年来,文化激励机制的推行,已经使日本许多工艺技术、表演艺术等门类在强有力的保护措施下从濒危到重生,再走向新的繁荣。

    在保护文化财产的过程中,除国家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外,国家还十分强调各级地方政府、民间组织甚至个人的参与,并明确规定出各方的权力与义务。比如,日本建立了从县市到乡村覆盖全国的保护重要无形文化财产的专业协会,凝聚了千万民俗文化艺术的传人从事传承活动,对于这种无形民俗文化财产的传承工作,除国家给予必要的资助外,社会团体、地方政府也都给予一定程度的赞助。

    日本还强调对文化遗产的活用,对文化财产不仅停留在简单的“保护”上,还要求充分发挥出文化财产的作用,即在妥善保管的同时,努力利用这些文化财富。比如,日本人十分珍视传统的手工业,在国内外不断举办工艺大展,在公开展示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些文化财产的认知作用和教育作用,使人们通过文化财产的活用,了解日本的历史和文化。

    对世界的影响和贡献

    日本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世界范围内的文化遗产保护有着深远的影响和巨大的贡献,特别是《文化财保护法》的颁布对后来整个国际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法规的制定,对于人们观念的更新,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日本,人们将传统文化遗产统称为“文化财”,即所谓“文化财富”;对于创造文化财富的艺人们更是尊重有加,统称为“人间国宝”。这些命名的提出,极大地提高了整个社会对于传统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那些曾经为社会所忽略的民间艺人也由此获得了相当高的社会地位。这种无形的激励机制,极大地促进了文化的传承。这一点对其他国家乃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都曾产生过重大影响。

    首先,无形文化遗产理念的提出意义深远。1950年《文化财保护法》的制定颁布,标志着日本对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提出,在当时是十分先进的。日本将文化财富按有形和无形来划分的作法,至今被联合国在文化遗产划分上采用。在日本《文化财保护法》公布之前,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对于本国的无形文化遗产给予特别关注;日本文化财划分方法的出现,极大地拓展了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为人类另一部分遗产――看不见摸不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弘扬,提供了思路。

    其次,在这种文化遗产理念的影响下,1955年,日本开始了以工艺技术和戏剧、音乐等古典表演艺术为对象的“重要无形文化财富”及民间艺人的指定工作,首创了“人间国宝”保护体制。这些举措在抢救和保护无形文化遗产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力推广,并被纳入“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的整体框架中。到目前为止,这个体制已在日本之外的韩国(1964年)、泰国(1985年)、菲律宾(1994年)和法国(1994年)得到了推广和建立。从1996年开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还在首尔、威尼斯、东京、马尼拉等地举办了数次“人间国宝保护体制国际培训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来源:文化传播网/作者:古成)

(编辑:王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