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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春:北京四合院传统营造技艺的历史文化形态
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微信公众号 作者:赵玉春 创建时间: 2020.12.04 15:11:00

【摘要】

北京四合院民居传自于明朝时期的山西四合院民居。因两地的社会环境、人文环境、文化特性等完全不同,在形成北京四合院民居之际,其营造技艺中的规划布局、基本形制、建筑形象、建筑装饰和建筑功能等,与原山西四合院民居有了很多不同。北京四合院民居也严格遵守着中国传统建筑制度中的“等级制度”和“模数制度”,其规划布局形制也浓缩地反映了“堪舆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关键词】

北京四合院民居;山西四合院民居;北京四合院传统;营造技艺的文化形态

一、北京四合院传统营造技艺的基本内容

“北京四合院”是指从明清时期开始传承至今的北京市城内和近郊的四合院式民居,属于城市民居类。历史上在北京胡同内的居住类建筑还有王府、贝勒府、驸马府、公主府和大臣府等,由于这类建筑在形制和“作法”上与普通的北京四合院民居不同,如在前者建筑体系中级别较低建筑的屋面“作法”,至少也是“大式黑活”,而后者的屋面“作法”是“小式黑活”[使用黏土青瓦的屋面作法称为“黑活”(与琉璃瓦对照),“大式作法”的屋面形式有歇山顶、悬山顶、硬山顶等,并且采用筒瓦和板瓦。而“小式作法”的主要建筑屋面形式只有硬山顶和悬山顶,并且除了主要建筑屋面局部(屋脊、稍陇)、游廊、影壁、垂花门、院墙顶部外,均使用板瓦]。因此,王府等不在此概念范围内(现有很多这类建筑被定为“北京四合院文物保护单位”,属于概念错误);北京大部分远郊区县的民居形制与北京四合院民居不同,因此,也不在此概念范围内。

“北京四合院传统营造技艺”是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的“传统技艺”类项目。笔者认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下的北京四合院传统营造技艺主要包含四种形态的内容:

(一)物化形态内容:既包括遗留至今的北京胡同和四合院民居,也包括营造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工具等。

(二)技术形态内容:既包括营造四合院本体的技术,也包括制作相关建筑材料的技术等。前者如抬梁式木构架技术,后者如各种砖、瓦、灰的制作或配制技术等。

(三)实践与传承形态内容:实践形态内容包含设计与施工过程两部分内容。后者可以用“八大作”概括,即“土作”:建筑地基放线、挖槽与夯实;“木作”:“大木作”屋架与“小木作”装修构件的制作与安装;“瓦作”:基础和各种墙体砌筑与屋面盖瓦等;“石作”:台明、柱础、门枕和山墙等部位石构件的制作与安装;“油漆作”:木构件的地杖与油漆施工;“彩画作”:木构件的地杖与彩画施工;“搭材作”:用木材或竹材搭建施工辅助设施和临时建筑等;“裱糊作”:吊顶龙骨制作安装与纸质材料的裱糊、门窗纸质材料裱糊等。传承形态包括个体传承、群体传承和传承人群体组织形式暨施工组织形式等。

(四)历史文化形态:既包括与之相关的历史源流和大众社会生活等形态,也包括与其密切相关的城市规划和其自身的规划布局、建筑形式、局部与细部装饰等所包含的文化形态。其中就包括中国传统建筑必须遵守的“等级制度”“堪舆制度”“模数制度”等。同时,北京四合院也是北京整体建筑文化形态不可或缺的内容。

二、中国古代城市规划等变革对都城民居的影响

北京四合院属于都城民居类型,其形制与形态首先是受到都城的规划形式与管理制度的制约和影响,具体来讲,就是中国古代城市“街巷制”的规划形式和管理制度的确立。北京城始建于元世祖至元四年(1267),主要工程也是完成于元世祖时期,现长安街和东、西、北二环围合范围内,除皇城内的规划布局等,与元朝时期的格局大致相同。

中国古代“理想都城”形制是以皇家宫廷建筑、国家与皇家的祭祀建筑和交易的市场为核心展开的,即“前朝后市,左祖右社”,然后再安排其他建筑和居民区等。出于防卫的需要,最理想的形制又是从内至外有宫城、皇城、内城、外郭城,层层护卫,居民区安排在内城和外郭城内。实际上,前者只在明清北京城具体实现了,后者只在北宋汴梁城实现过(明清时期的北京城只在南部建有外郭城)。早在后周之前,居民区外有围墙(内城墙与外城墙)的大多数都城中,除了宫廷建筑、公署建筑、公共建筑和礼制与宗教建筑等之外,居民区部分采用的是“闾里制”或“里坊制”,即每个“闾里”或“里坊”都是一个由单独的围墙封闭的小区,民居不能当街开户门,交易的市场也是如此。这样的规划形制适用于因夜晚缺少城市照明设施而实行的宵禁制度。但从隋唐时期开始的科举制度和经济与文化发展增大了都城人口的汇集与流动。以往严格的里坊制和夜晚宵禁制度,已经难以适应社会的现实需求。

在后周时期,由于汴梁城人口急剧增加,很多居民不得不依靠“里坊”外墙临街搭建房屋,致使交通经常堵塞并增加了火灾隐患。为此,后周世宗柴荣决定建设是内城面积四倍的外城,并允许外城内沿街两边的居民,各自占有街道约十分之一的宽度,用来种树、掘井、修盖凉棚等,并且可以沿街开户门。这种政策与规划形式的实施,使得居民区的管理,开创性地采用了里坊制与街巷制的混合制度,但街道背后的民居依然被封闭在坊内。在北宋接管了汴梁城之后,宋太宗于乾德三年(965)首先废除了城市的夜晚宵禁制度。至宋仁宗时期,为了消除街巷和里坊两种制度并存的不平等和不方便性,开始下令拆除坊墙。

元大都的城市规划在中国古代社会属于较完整的规划,其范围以今长安街和北土城为南、北界限,以今东、西二环路及往北的延长线为东、西界限。由于北京地区冬季寒风凛冽,并出于风水方面等考虑,北城墙只开两个城门,其他三面均开三个城门。

在元大都规划设计中,最重要的步骤就是首先选择一个几何“中心点”和一条穿越宫城的南北中轴线,然后再以这两者为依据向外扩展。据《析津志》记载,刘秉忠先是以城南的一株大树作为宫城中轴线的南基准点(位于后来的丽正门外第三座桥南侧),并以积水潭最东端的万宁桥(今“后门桥”)为北基准点,划出南北方向的城市中轴线,然后向西以包括积水潭(今什刹海,面积比元朝时萎缩了很多)边缘在内的距离作为半径,来确定东西两边城墙的位置。之前在位于今内蒙古蓝旗营的元上都,于轴线上营造了一座方形的大安阁。在开始营造大都城时,就延续了元上都的传统,在规划的中轴线上也营造了一座大阁,即万宁寺“中心阁”,位置在今鼓楼和钟鼓楼之间,这也是元大都的第一个“中心点”。由于规划中的东城墙位置及往东区域遇到了低洼地带和许多大小不同的水泡子,所以东城墙只得向西稍作收缩。这样一来,在以万宁桥为基准点的“规划中轴线”之西约153米处,又出现了一条全城的“几何中轴线”(今旧鼓楼大街)。由于“几何中轴线”穿越了积水潭,又西距太液池(今北海、中海)太近,如果将其作为宫城实际的中轴线,则宫城会变得狭窄,且后面的路不能笔直。因此,仍旧将宫城建在“规划中轴线”上,并在实际的“几何中轴线”上建了一座名为“齐政楼”的鼓楼(位于今鼓楼西侧、旧鼓楼大街南口位置),在其正北建了一座钟楼(今旧鼓楼大街北口位置),齐政楼也就成为了元大都的第二个“中心点”。因此,元大都是以丽正门为“规划中轴线”(南部中轴线)实际的南端起点,向北依次经过皇城正门“棂星门”、宫城正门“崇天门”、处理朝政的“大明殿”、正寝“延春阁”、宫城北门“厚载门”,直达北端终点万宁寺“中心阁”。而全城“几何中轴线”(北部中轴线)位于“齐政楼”和“钟楼”之间连线,并一直向北延伸至“北城墙”。因此,元大都城南半部是以“规划中轴线”为基准,北半部是以全城“几何中轴线”为基准,规划出与之平行或垂直的街道。并且在北部中轴线与城墙交汇的位置不建城门,这在视觉上也是有一定的考虑。

元大都除了位于中轴线上的各类重要建筑、其他位置的公署建筑、公共建筑、礼制和宗教建筑、园林和水面等外,其余的居民区在名称上依然称为“坊”,从最初的50个发展成60多个,每个“坊”也有坊门。但“坊”的边界是街道而非坊墙,具体的形制是继承了在北宋汴梁城开创的街巷制,因为早于元大都的金中都的居民区规划,依然采用的是街巷与里坊的混合制。

元末黄仲文的《大都赋》中写到:“论其市廛,则通衢交错,列巷纷纭,大可以并百蹄,小可以方八轮。街东之望街西,仿而见佛而闻;城南之走城北,出而晨归而昏。”可以说主要街道宽直是元大都的一大特色。

元末冯梦祥《析津志》说:“大都街制,自南以至于北,谓之‘径’;自东至西谓之‘纬’。大街二十四步阔(按:实测25米以上),小街十二步阔,三百八十四火巷,二十九衖(xiàng)通。”(《日下旧闻考·卷三十八·京城总纪》引《析津志》)其中的“衖通”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胡同”。由于北京地区冬季北风寒冷,因此,包括胡同在内的街道,都以东西向的横街为主,而且距离较近。胡同之间的间距大致相同,平均约60多米,胡同与胡同之间便是供居民建造住宅的地块。今东四大街北面的若干条胡同就是从元代遗留至今的。

从明朝初年开始,原来的“三百八十四火巷”也叫作“胡同”了,后来历经朝代变迁,胡同也变得宽窄不一。一般把二十四步宽的称作“大街”,十二步宽的称作“小街”,只有六步宽东西走向的称作“胡同”,南北走向的称作“巷”。

为了鼓励居民在大都城内居住,世祖忽必烈颁诏,让金中都旧城内的新旧官宦贵族和商人等到大都城内建房,同时,还规定每户建房者可以占地8亩。这一政策,使得元朝统治者及新旧贵族和商人等大批迁入大都城内,出现了大规模建造院落式住宅的活动。

目前,考古发现了一组北京元代四合院,形制和规模为:占地面积较大,有前后两进院落,且前院大于后院,前院没有倒座房;主要建筑位于后院,建筑平面布局呈“工字型”,即“前堂”与“后寝”之间以“穿廊”连接,并有东西厢房。原北宋汴梁宫廷前部中轴线上的中心大殿为“大庆殿”,与“后阁”之间用廊连接,形成整体的“工字殿”。在北京地区,辽、金、元的宫殿建筑也是采用这种“工字殿”布局形式。另外,在北宋王希孟的《千里江山图》中有很多乡野民居组团,其中百分之七十出现了“前堂”与“后寝”之间以“穿廊”连接的建筑形式。这些也从侧面反映出考古发现的四合院形式,在元朝应该非常普遍。

虽然我们目前遗留至今的北京四合院的形制传承于明代,与元代的完全不同。但元大都城市规划与管理的街巷制选择、以东西向为主的街巷格局形式和距离都对后来北京四合院的规模和形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即街巷制是形成明朝以降北京四合院形式的基础。

三、从山西四合院民居发展出的北京四合院民居

(一)“山西充北京”的历史

元大都是当时世界上超一流的大都市,在忽必烈时代,户籍达到近十五万户,人口达到四十多万人。但在元末至正十四年(1354)、十八年和二十一年,两淮、山东、河北、河南等地区遭受过不同类型的自然灾害和瘟疫,大都城内也出现了父子相食的惨况。元朝政府努力采取的从南方调粮和就近屯垦等措施均以失败告终,大都人口锐减了百分之六十以上。至正二十五年(1365),元朝竹贞和貊高的叛军杀入大都城,占民居,夺民财,又造成了大都百姓的死伤与逃亡。直到朱元璋的大将徐达于明洪武元年(1368)八月二日攻破元大都之前,又有大量人口随着元帝北遁。至徐达占领时,大都人口只剩下了一万三千多人。

为了占领大都后的防卫和统治,徐达采取了两项措施,其一是把原本相对空虚的北城防御线南退5里(今北二环路位置,也是明代城墙南退5里的依据);其二是上书朱元璋,请求将“山后六州”之民迁入大都,因为山西地区在元末躲过了灾疫,也是全国战乱下少有的“表里山河”,经济和人口都未受太大的影响。这次移民主要来自于以晋北大同为圆心的地区,包括今天的山西雁北地区、河北张家口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和锡林郭勒地区等。至明永乐十五年(1417),山西省共有八次大规模的往外移民活动,包括充斥北京。后几次的移民又多来自晋中和晋南地区。由于明朝时期北京居民大多来自于山西,北京民居的形式必定会受到山西民居形式的重要影响。

(二)山西四合院民居的形制和特点

山西民居形式多样,以四合院为多,目前所遗留多为清代和民国时期所建,也有少部分为明代遗存。在四合院类建筑组群中,位于中轴线上的被四周房屋或围墙围合起来的空间叫作“一进院落”。山西四合院民居规模不一,类型多样,但总的来讲,基本构成要素内容主要有宅门、倒座房(三至五开间)、东西厢房(三至四开间)、正房(三或五开间)和耳房等。由上述要素内容简单构成的四合院就是“一进四合院”;稍高级的,则在倒座房与内院之间形成一个横向的前院,用垂花门(或腰门)和内院墙加以分割与连通,形成“二进四合院”;再纵向增加便可形成多进四合院,前后院落之间或以垂花门(或腰门)和内院墙分割与连通,或由“穿堂”过厅连通,形成各自独立的纵向空间;也有的多进、多跨四合院,左右院落之间由垂花门或腰门连通。总之,通过几个基本要素内容的多重组合,可以产生多种形式的四合院类型,并以“二进”和“三进”四合院为多。

多进四合院的室外地坪,均采取逐进增高手法,既利于排水,也加强了最后一进院落正房的气势,体现了家族长幼有序、尊卑有别;另外,由四周房间或内墙组成的纵向院落较为狭长,其长宽比大都在1:0.3~0.5左右,厢房对正房五间的会有遮挡。

山西四合院民居对外的墙面都不开窗,靠外侧的房屋很多建成两层,或采用向内的单坡屋面或后坡屋面很短(以增加“外墙”的高度)。虽然以倒座房、厢房、正房等组成的四合院外观因规模、高度、细部等各不相同,但外墙皆为灰色清水砖墙,颜色古朴单一,整体外观高耸封闭;另一方面,由于造型各异的宅门、脊饰、烟囱帽、风水楼与风水影壁的共同作用,有些沿街的建筑轮廓线也会显得丰满舒展。风水楼和风水影壁增加了封闭外观的视觉层次,成为山西四合院民居最具地域特色和民俗特征的形象。

山西四合院民居还反映了诸多的民俗,包括禁忌。人们近乎虔诚地相信,在冥冥之中有超自然的力量主宰着人的命运,而这种主宰的力量又与住宅地点、朝向、形制、体量和装饰等有着密切的关联。一方面,住宅的营造既要考虑整体的风水问题,并且每院几乎必有土地祠,只因建筑规模不同,土地祠也就大小不一;另一方面,人们是把对福禄寿喜的美好愿望,作为建筑装饰的重要题材。

山西四合院民居建筑装饰主要包含砖雕、木雕、石雕和彩绘等。砖雕装饰位置,大到一座门楼或影壁,小到墀头、烟囱帽、土地龛、硬山墙上的悬鱼饰和屋顶脊端的小兽等。

木雕装饰的位置,有门簪、麻叶梁头、雀替、牛腿、云墩、走马板(门的中槛之上)、倒挂楣子、檐垫板、隔扇门、隔扇窗、木隔断(碧纱橱和花罩)等。如,所有的窗格都做成式样繁多的吉祥图案或图形,做工精细巧妙,与实墙构成鲜明的对比。

石雕装饰的位置,有拴马桩、柱础、门鼓石(门墩)等。

建筑彩画一般用于由檐檩、檐垫板、檐枋组成的面积较大的部位。但由于山西民居的木雕装饰较繁复,或在木雕上施彩绘进一步丰富装饰效果,或只突出木雕本身的装饰,因此,单纯的彩画就相对少一些。

各类门是建筑装饰的重点,其中有宅门、垂花门、车马门等,有的宅门结合牌楼。它们色彩或艳丽或肃穆,辅之以扁额、柱饰、砖雕、木雕、石雕和斗拱细部装饰,增加了各类门的艺术魅力。其中,尤以垂花门最能体现出山西民居建筑装饰的特点,如,门上的木雕精细传神,有的安装小巧的斗拱,出挑做成卷云的式样,木构件上也都雕有花饰并施彩绘等。大门檐下匾额上的题字更是书法精美,做工精细。总之,山西四合院民居的形象特点可用“外雄内秀”概括。

上述内容可以以山西襄汾县的丁村民居为例。丁村民居是典型的山西明清时期的民居建筑群,村内有明清民居院落33座,房舍498间。分北院、中院、南院、西院四大组。北院以明代建筑为主,中院为清代雍乾时期为多,南院则以道咸时期居首,西北院皆为乾嘉时期所建。

丁村民居庭院布局设置有门楼(宅门)、倒座房、东西厢房、正堂,有的前后两院是通过“穿堂”过厅相联系。明代院落宅门(门楼)设在庭院东南角,符合“坎宅巽位”。门内对面有影壁,入门后左转即进入前院。清代院落较窄,在南隅正中辟宅门者为多,有的门前设夹巷,有的院落规模较大,主院两侧建跨院。

丁村民居多以北房为正堂(上房),面宽有三间或五间之分,或为正房三间,左右耳房各一间。正堂有单层和两层楼阁之别,有的前檐设廊,有的是在楼上前檐设廊,依廊柱置勾栏。屋面为悬山式和硬山式两种,以筒瓦和板瓦覆盖。明代正堂正面多为隔扇门,无窗,棂花图案秀美,刻工纤巧。清代正堂正面有隔扇门和板门两种,棂花较明代程式化,板门多用角叶包裹,铁钉满布,风格截然不同。

东西厢房每列三间、四间不等,屋面为悬山式。有两层和单层之别,后者则在梁上架天花隔板,用于存放物品(立面上有窗)。梁外端略作装饰,开间设华板垫托。四开间时,屋内前后纵向当中筑隔墙,分成两屋,前檐于隔墙两侧设门,次间安方格窗。

倒座房多是五开间,屋面有悬山和硬山式两种形式。

若两进院落当中横置过厅一列,则高大壮丽,与正房相近,面宽三间至五间不等,前后檐下均装隔扇门,室内无间隔墙,作为居住、待客和饮宴等活动的场所。

建筑梁架采用抬梁式,三架梁或五架梁上置角背、脊瓜柱、大叉手托负脊檩和檐檩。前檐设廊庑者则加施单步梁。明代堂屋举架较平缓,清代较陡峻。

(三)北京四合院民居的形制和特点

比较标准的北京四合院民居在中轴线上会有“二进”或“三进”院落。以位于胡同北侧坐北朝南的三进四合院为例,最南面的是倒座房和院门。院门一直保持位于整个四合院东南的“巽”位。

走进四合院,迎面就能看到精致的影壁,是四合院不可缺少的风水内容,相当于“萧墙”。同时,影壁也是四合院的重要装饰,其上雕饰有精美的图案或吉祥文字。影壁对大门外视线的屏蔽作用,也符合中国人含蓄内敛的文化性格。

如果是带东跨院的四合院,进了大门右转进入一个月亮门或屏门后,在南面有两间倒座房,是专门为私塾设置的。进入大门左转,进入一个月亮门或屏门并下几步台阶后(至明清时期,北京大部分胡同没有雨水管道,内院走水的管道要在地平高度上通过院门,因此,大门和影壁之间的地平面要加高),便到了第一进院落。南面倒座房间一般主要用于男仆和男性客人居住或杂用。在第一进院内西端一般也有一个月亮门或屏门,进入月亮门或屏门后,南面的倒座房一般安排为第一进院内的厕所。加上院门,倒座房共五间或七间(有东跨院)。

中间倒座房的对面是内院墙,正中建有垂花门,只有进了垂花门才能看清第“二进”院内宅景象。内宅是四合院的中心,北房前出廊,而南面内院墙背面(西南与东南)的“抄手游廊”和北面(西北与东北)的“穿山游廊”(也叫“窝角廊”),可将垂花门、东西厢房和北房连成一体。

作为正房的北房高大而豁亮,面阔三间,东西两侧建有耳房。北房正中的“堂”,一般为家中主要的公共活动房间,即相当于今天所说的起居室。两侧的房间由宅主人居住,一般老年人要住在东侧。东西耳房或住人,或为杂用,或作为进入后院的“穿堂”。西厢房面阔三间,一般由儿女居住。东厢房面阔三间,一般由孙子、孙女和奶妈居住。东西厢房南侧也有耳房。厨房一般安排在东南角的耳房内,内院的厕所一般安排在西南角的耳房内。最后,“三进”院子只在最北端是后罩房,主要为女仆和女性客人居住或杂用。

较大的四合院在中轴线上还会有“四进”或以上的院子,另外还会有东、西跨院。在这类较大型的四合院中,内院中的房间供大户人家根据礼仪和实际情况“分户”使用。东跨院内东北角或西跨院内西北角的房间也可以作为厕所使用,而东跨院内东南角的房间也可以作为厨房使用。

北京四合院民居正房、厢房、倒座房、后罩房一般均为单层两坡硬山屋面(内坡可以比外坡略长),只有一些东西厢房南面的耳房,可能会做成“盝顶”形式的屋面。一般倒座房会开后窗采光。

北京四合院民居严格地遵守着“等级制度”,如,正房、厢房开间不超过三间,进深不超过五架梁,台阶不超过三阶,主要房间不使用斗拱、琉璃砖瓦,大面积筒瓦和硬山顶以上级别的屋顶形式、彩画等级不超过苏式彩画等,也严格遵守着“模数制度”,如小到每个建筑构件尺寸,大到建筑立面等,都是由基本的建筑模数和比例关系推导计算出来。在每组四合院的平面布局方面,又遵守着“堪舆制度”。

北京四合院民居建筑装饰的内容与题材和山西四合院民居的基本相同,但院内繁复(其中较高级的有彩画),这是由北京和山西两地不同的文化特征决定的。

(四)北京和山西两地四合院不同的文化特征

从明代形成并流传至今的北京四合院民居的形式来看,仍以灰色清水外墙围合成封闭的院落为主要特征,并一直忠实地保留着明代山西四合院民居“坎宅巽门”的形制,并且大到基本布局,小到各种门的形式,以及对木雕、砖雕、石雕的精心应用等方面,都可以看到山西四合院民居建筑的影子。由于两地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巨大差异,从山西四合院民居“落户”北京后,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也必然会出现较大的发展变化。况且,从清代开始,山西四合院民居自身也有所变化,以至于目前两者在建筑形式和建筑装饰等方面均会有所区别。

在相近的地理与气候条件下,传统建筑形式的选择与人文环境相关,而人文环境又离不开现实整体的社会环境。人文环境似是捕捉不到具体的抽象,却又让人能时刻感受和体验到既模糊又真实的印象、记忆与行为。从心理学的角度讲,人文环境是某种“聚落心理”的形成并起作用的过程,它让人们只要步入这个聚落,就有一种“聚落文化”的感觉和享受,它具有感染性,是弥漫于聚落空间的“社会气候”。人文环境又以某种明显的文化特性为集中体现,而文化特性在成长过程中有一种捍卫性的特质,使旧有的价值观念,包括语言、文字、礼仪、举止、情趣、习俗、时尚、信仰、教育、制度、职业等得以延续,并使之普放异彩、加强内部团结、发挥创造力。但文化特性的成长过程又是一种社会内部动力不断探求创造的过程,它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从所接受的多样性内容中汲取营养,在必要时又会予以双向改造。从山西四合院民居发展至北京四合院民居的演变过程,就是人文环境特别是文化特性改变与浸染的过程。

山西是“九边重镇”,自古战事频繁,商贾大户尤其注重住宅的安全性,防御功能在山西四合院民居中一直是被着重强调的。如院落四周的建筑多采用两层或向内的单坡屋面等,封闭的外观显示出对可能来自外界危险的戒备,这一切便使得山西四合院民居或多或少地显示出一种冷漠森严的表情;天高皇帝远,由实际的财富产生的炫富心理得不到有效的抑制,使得部分山西四合院民居的建筑规模和形制敢于僭越(如五间正房)。木雕、砖雕、石雕、彩绘等建筑装饰的繁复性也都做到了极致;或因平地狭小的限制,或因封建礼教的沉重,即便是豪宅的院落空间一般也是狭长而压抑;地处华北西部,情感的表达质朴而直接,对神灵及“不可抗拒外力”的禁忌和祈求也毫不掩饰,这在山西四合院民居中也有着最直接的表现。

明清时期的北京是帝国的首都,它的社会环境乃至人文环境的重要特点有如下几个方面:

北京是全国的政治中心,除皇帝和皇族外,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级官吏众多,而这些官吏又与普通百姓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全国政令又皆出于此;城市的自然与地理环境优越,人们生存的物理空间开阔;城市被最高等级的城防设施和最强大的军队守卫着。在“天子脚下”,即便是豪强和贪官等,也相对少有超出一般限度“显性”的对普通百姓的伤害,且没有匪患;另外,在天子脚下,虽然等级森严,但主要社会的常态为“秩序井然”“歌舞升平”。

北京是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居民普遍的谋生途径多种多样;同时,商贾聚集,城市物质供给也相对充裕多样,城市居民生活保障程度相对较高、抵御各种灾害的能力也相对较强。

北京是全国文化与信息中心,在仕途和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使得全国各种人才特别是文化人才荟萃于此,各种观念、信仰和信息在这里交汇、碰撞、融合。城市居民在文化生活方面整体上既高屋建瓴,又丰富多元。

以上明清时期北京城特殊的社会乃至人文环境特别是文化特性等,使得城市居民在现实和心理感受方面有着普遍性的安全感、优越感、满足感和包容性。而北京的人文环境也是在一种缓慢的动态下,在跨越朝代时间的延续和地域空间的稳定中逐渐积累而成。与当时国内绝大部分地区比较,北京居民的基本物质生活状态是富足、安逸,文化生活状态是包容、多样,政治生活状态也是敏感,但处事不惊。虽然激烈的改朝换代都在这里浓缩地演绎过,但普通百姓既不会急躁冒进,也不会六神无主,常态的生活始终要继续,遗老遗少更无需抛头断腕,依然可以悠然地提笼架鸟、琴棋书画、海阔天空。老北京人生活的四平八稳、大大方方、性情温和、自我约束、厚德宽容,至今都有遗韵。这种状况和心态,都是依赖于北京特有的稳固社会环境和长期积淀的文化环境。

北京四合院民居虽然在明朝时期受山西四合院民居的影响显著,但经历了北京社会和人文环境的长期洗礼与滋润,各种演变也是非常明显的:北京四合院坐落在地处平原的都城之中,依胡同的走向排列而井然有序;院落虽然具有封闭性,但单层两坡屋面的建筑组团亲切平和,绝无山西四合院豪宅的戒备与冷漠感;中院方正(厢房为三开间),在单层两坡屋顶建筑的围合下,无论大小也都会显得开敞疏朗,仰可观天之邃远,俯可赏动植物之生态,绝无山西四合院民居两层建筑所夹狭长院落带来的局促或压抑感;虽然在建筑的形制中也体现了“长幼有序、尊卑有别”的等级之分,但差别小、过度平缓自然,体现了厚德包容的普遍心态,绝无山西四合院豪宅内建筑等级的差异性带来的霸气与森严感;天子脚下等级森严、形制格局严整规矩,不能突发奇想试图打破规矩,即便是王公重臣也不能例外。如清代的郑亲王济尔哈朗在建府时正殿地基高了一点,又用了只有皇宫才能用的铜狮、龟、鹤等装饰品,因此被“罢辅政”,罚银两千两。天子脚下重官轻商,即便是富甲天下商贾的宅邸,也不敢轻率地炫富。因此,建筑外观朴素规矩,各种装饰适度。在皇家高大建筑的俯瞰之下也怡然自得,不与之争奇。“云开闾阖三千丈,雾暗楼台百万家”;居民整体的文化素养较高,并具多样性和包容性,在民居建筑中对祈求神灵护佑等表达也较为平和内敛。

四、北京四合院是北京建筑艺术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北京建筑艺术体系,就是以中轴线建筑体系为统领的建筑艺术体系,这是一种圆满的境界,体现了地理与心理上的风水要求、文化上与艺术上的视觉感受要求和礼制上的等级要求。北京中轴线建筑体系观念贯通了“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一中华传统文化精神宽容的性格。北京城的城市空间布局和城市天际线,既是传统的“致中和”文化思想的体现,又是这种文化思想具体的艺术表达。明清北京中轴线是北京城市空间居统领地位的唯一轴线,永定门、前门、天安门、紫禁城、景山、黄化门、钟鼓楼是表达这条中轴线的标志性建筑或建筑群;北京的城墙与城门框住与界定了这条中轴线两翼的平面空间;大街小巷与水系构成了这个平面空间的交通与进一步划分的平面网络系统;王府、公署和其他公共建筑、祭祀建筑、宗教建筑等,是这个平面网络空间中的重要节点实体;北京四合院民居是这个网络系统中最小、最广泛的实体。在全城的整体规划布局中,四合院民居协调和联系着城内南北中轴线两侧及分布全城的重要建筑,烘托着处于全城中心位置的宫城和御苑等皇家建筑的威严和尊贵。轴线与平面、平面与网络、网络与节点实体及最小实体,加之这个平面网络系统内外的山水园林,共同构成了一幅完美和谐的城市景观画卷,具有独立鲜明的建筑艺术价值。

北京四合院民居自身的空间布局和天际线,也具有同一的艺术特征。可以说,北京四合院民居,既是城市的背景也是主景,既是配角也是主角。

五、北京四合院浓缩了中国传统的堪舆制度的精华

“堪舆”,即“风水”。历史地讲,在中国古代社会风水的理论或实践的过程中,仅仅是包含或运用了在现代看来属于天文学、地质学、地理学和气象学等方面的一些常识性知识。因此,不论是历史上风水术的“形势宗”还是“理气宗”,在其核心的理论体系中有关“现在”选择的山形水势、方位朝向和道路树木等内容,能决定该选择人的子孙后代的命运理论,完全属于非科学、非理性的宿命论观点。但“风水术”对我国传统建筑形态的很多方面确实产生过深刻的影响,假如历史上没有风水理论与实践,那么,遗留至今的传统建筑形态的很多方面,绝非现在的模样,其中既包括一些建筑群体的选址位置、规划布局等,也包括一些单体建筑的种类和单体建筑的局部内容等。因此,中国古代的风水理论和实践的核心内容,虽非科学,但属文化。

“形势宗”发源并应用于地质和地形地貌等较复杂地区,其中包含了一些地质学、地理学和气象学等方面简单的常识。但在平原地区特别是平原城市中,可能并不存在复杂的地质和地形地貌等问题,因此,依附于天文学中简单的常识出现了“理气宗”。这也是把“堪舆”理论真正地上升为“形而上”的阶段。北京四合院布局的方位选择属于“理气宗”的理法观念范畴。

在北京四合院的营造过程中,确定四合院布局的顺序是先用罗盘校方位,找出院落的中轴线,然后根据街道走向和四合院在街道中的位置,用“后天八卦”等风水理论确定出大门的位置,最后再依据大门的位置确定院内各个房间的位置与使用功能的关系等。

仍以最典型的东西走向胡同内北侧的四合院为例,首先用罗盘定出南北方向(地磁南北向);再在空间的中间并向东偏七度左右确定出中轴线(子午南北向);然后,北房中轴线再向东逆时针稍微偏转“抢阳”,南房中轴线再向西顺时针稍微偏转“抢阴”,主要是避免南北房门口完全相对。在“抢阳”和“抢阴”的调整中,院落总体的中轴线保持不变。

院门面南临街,门开在南墙东侧,这在“后天八卦”中是“巽”位,是柔风、润风吹进的位置。“风”就是“气”,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观念中,“气”即是生发万事万物的“根源”,也是“交流”的媒介,天地、日月、星辰、四时、五行、阴阳、风雨、山川、动物、植物、五色、五声、五味、勇怯、喜怒等都有“气”,或是“气”的表现。勇怯喜怒之“气”和四时五行、山川风雨之“气”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它们不过是“气”在不同领域里的表现。因此,在风水理论中,“巽”位也是最重要的“吉位”。

大门的位置一旦确定后,再依据“巽天五六祸生绝延”的口诀对照后天八卦图,按顺时针方向来确定整个四合院的布局——巽是“和煦春风”,吉位;“天”是“天乙巨门”,吉位;“五”是“五鬼廉贞”,凶位;“六”是“六煞文曲”,凶位;“祸”是“祸害禄存”,凶位;“生”是“生气贪狼”,吉位;“绝”是“绝命破军”,凶位;“延”是“延年武曲”,吉位。

那么正南的“离”位对应“天”字、正北的“坎”位对应“生”字、正东的“震”位对应“延”字,均属“吉”位,在这些位置宜建高大的房屋,如正北的正房、正南的倒座房、正东的厢房。也因此在中国传统文化观念中,除了正北外,凡与“文”“礼”“吉”等概念相关的建筑都安排在东面或东南的“吉位”。例如,在北京紫禁城内,供“太子视事之所”和其他礼仪活动的“文华殿”就安排在东南部。再如,在各级政府的“六部”“六房”中,“礼”“户”“吏”属“文”,就安排在东侧。所以,在北京四合院民居中,私塾要安排在东南角倒座房内,未成年的儿童要安排在东厢房居住,且在方位和季节概念中,东方属木、属春,利于儿童生长发育。厨房要安排在中院或东跨院的东南角,且木生火。

而西南的“坤”位对应“五”字,正西的“兑”位对应“六”字,西北的“乾”位对应“祸”字,东北的“艮”位对应“绝”字,均属“凶”位。在这些位置只应建不重要或较小的房间。也因此在中国传统文化观念中,凡与“武”“残”“污秽”等概念相关的建筑也都安排在西面或西南,以及东北或西北等“凶位”。例如,在北京紫禁城内,象征国家武备的“武英殿”就安排在西南部。再如,各级政府“六部”“六房”中的“工”“兵”“刑”属“武”,就安排在西侧。牢房可以安排在府衙和县衙的西南。所以,在北京四合院民居中,厕所放在前院、中院的西南角,或东跨院的东北角、西跨院的西北角。但由于院内形象又需要对称美观,所以西面也必须设厢房,只是在尺度上要比东厢房略小一点。

北京四合院民居对堪舆理论的遵守并无山西四合院民居那么执着,因街巷制的规划制约,存在坐南朝北、坐东朝西、坐西朝东的四合院宅门。虽然主要房间的朝向和方位不变,但至少很重要的大门的方位就无法做到圆满,这也体现了城市民居与乡镇民居的不同之处。


作者简介:

赵玉春,中国艺术研究院建筑与公共艺术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建筑艺术与历史、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旅游产业等。

编辑:孙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