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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思考
作者:曹萍 创建时间: 2006.06.26 09:37:52
            青海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思考

                                 青海省文化厅 曹 萍

    青海自古就是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各族人民共同谱写着青海多民族的文明史。早在旧石器时代,青海高原就有了古人类活动的足迹。到新石器时代晚期,古代先民在这片土地上创造了辉煌灿烂的彩陶文化,文化类型已趋于多样性和复杂性。在青海的各个历史发展时期,戎、氐、羌、鲜卑、匈奴、吐谷浑、吐蕃等民族创造的文化光辉不衰,影响至今。自元朝以来,汉、藏、回、土、撒拉、蒙古等民族逐渐形成世居青海高原的主要民族。由于青藏高原特殊的人文地理环境,各个历史时期的民族文化在本区域内得到了充分交流融合,继承发展,出现了不同类型的农耕经济文化、牧业经济文化和多种宗教文化。各种文化相互作用和影响,使青海民族民间文化逐步演变成具有多元化、多民族性的高原文化特色。此外,黄河流域是我国古代文明发祥地之一,地处黄河源头的青海有着悠久的远古文明和丰富的古代文化遗产,它是中华民族灿烂历史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青海这片土地上生活着不同的民族共同体。不同的民族创造了不同特点、不同形态的传统文化。随着社会历史的变迁,因为文化标准、文化特征、文化模式、文化结构的不同,各民族文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相互磨擦、碰撞和冲突,最终通过文化整合,形成了高原独特的民族风格、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个性文化类型,从而奠定了青海民族文化多元化、多样性的格局,丰富和发展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宝库。
    一、青海民族民间文化特征
    在这福泽广袤的青海高原,千百年的文化积累,蕴藏了极其丰富且被世人公认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文化底蕴十分深厚,民族民间文化更具个性。这里不仅有独特的民族民俗风情,源远流长的昆仑文化、古朴神秘的宗教文化、异彩纷呈的节日文化,还有绚丽多姿的民族服饰文化。特殊的民族生活方式,数不胜数的民族音乐和民间舞蹈,使这里成为歌舞的海洋。由于青海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地缘人文环境,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使其民族文化原生态得到了较好的保留。许多在内地早已消失的文化形态和种类,在青海至今还有保存和传承,民族民间艺术更是博大深厚,使整个青海置身于民俗的海洋,显现出较强的民族文化深层内涵,包容了物质文化、宗教文化、文化艺术生产工艺等各个文化层面,青海的民族民间艺术又因其地理环境、民族分布、经济状况和社会条件而各具特色,充分体现出农耕性、地域性、民俗性、宗教性的特征,同时高阔博大,雄奇险峻的自然条件,粗犷淳厚、质朴纯真的风土民情,又为长期以来逐渐形成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土壤和艺术根基。它通过世代修增和积淀传承愈益丰富多彩,形成了诸多具有鲜明地方民族特点的艺术品种和传统民族民俗文化活动。可以说,青海丰富的民族民间文化,在西部文化中有着不可比拟的资源优势,极具感召力、内聚力和亲和力。
    鲜明的个性是人类文化的本质特征之一,正是有了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群体富有个性化的创造,才出现了不同形式、不同内容、风格迥异的文化多样性,才使得整个世界文化更加绚丽多彩。历史给青海留下了许多多样性的文化遗产,新时代在秉承发扬的前提下,要体现先进生产力的要求,体现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在寻求文化多样性新发展的基础上,坚持突出民族文化鲜明的个性,民族民间文化才能真正得到发展和保护。
    二、青海民族民间文化类型
    我省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种类繁多,分布较广,且内容极为丰富,文化形态多样,大体分为以下几类:
    ――青海民族民间歌曲,历史悠久,内容丰富,曲调优美。由于在青海境内长期居住的汉、藏、回、土、撒拉、蒙古等少数民族,通过文化相互交流、影响、渗透、吸收和共融,都形成了丰富多彩、风格不同、独具特色的民歌和民间小调。有汉、回、土、撒拉,以及杂居区藏族共同喜爱的“花儿”;流行甚广的藏区民歌“拉伊”“勒”;回族、撒拉族十分喜爱的“宴席曲”;土族群众热衷的赞歌、婚礼曲、道拉;蒙古族经常咏唱的赞歌、情歌等等,都充分展现了地域性民族民间文化特色。
    ――在我省藏区广为流传的“格萨尔”说唱艺术,篇幅浩繁、内容丰富、闪耀着民族智慧之光,这部长篇英雄史诗早已超越了民族和地域的界限,为高原人民所喜爱。
    ――青海民族民间舞蹈。从大通县孙家寨和同德宗日文化遗址出土的马家窑类型舞蹈纹饰陶盆证明,早在4000多年前,生存在这块神奇的土地上的各族先民就已经有了舞蹈。伴随着各个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进步,各民族也创造和传承了风格不同、特色浓郁的民族民间舞蹈。洒脱粗犷、群情激昂的康巴藏族舞蹈家喻户晓,土族的安昭、纳顿、於菟则以民俗特点突出倍受关爱。
    ――民间刺绣、民间绘画、民间雕塑、民间工艺品品品类繁多、琳琅满目,既有非凡的艺术价值和特色,又有多姿多彩的风韵、细腻丰富的内涵和色彩独特的魅力。民族服饰耀眼夺目,“藏艺三绝”更是蜚声海内外。


    ――以绘画、雕塑、刺绣艺术为代表的“热贡艺术”,文化底蕴深厚。是几个民族文化圈交叉混合所产生出的独具特色的文化空间,是青海多民族民间文化遗传的优秀代表之一。
    ――以草原赛马会、六月歌会、九曲黄河灯会、河湟花儿会、土族纳顿节、寺院观经法会、朝山会、山河湖海祭祀活动等民俗节庆文化活动,以其神奇、神圣、神秘显现出宗教文化的特色。
    ――高原有着丰富灿烂的历史文化遗存、文物遗址。截止目前,全省共有文物保护点4300余处,其中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3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97处。历史文化名胜遍及各地,著名的塔庙寺窟散落全境。史前彩陶文明、唐蕃古道、吐蕃(吐谷浑)文化遗迹,都是优秀民族文化真实的写照。
    三、青海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的思考和对策
    民族民间文化是人类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丰富了人类文化的创造性和多样性。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现代文明的注入,多彩多姿的民族民间文化,能不能与时俱进,不断丰富;能否继续保持其鲜明的个性和特色,继承发展,从我省的实际看,应当引起各界的重视和关注。
    1、文化保护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民族民间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精髓和精神魂脉,是凝聚中华各民族的重要精神力量。加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是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也是衡量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文化传播模式,扫除了文化传播的自然屏障,使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日渐趋同。青海的民族民间文化要保持特性,既要在文化积淀和继承的基础上努力适应外部环境和条件,又要不断吸收和纳入新的文化因素,有意识、有目的的对文化的变异加以引导,将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一同加以保护。
    但是民族文化保护不能束缚和阻碍民族文化的发展,保护应当是采取开放式的保护,在保护的基础上促其发展,这是保护和发展民族民间文化的最佳出路。开放式保护,就是要顺应新的历史潮流,逐步调整民族民间文化与现代文化的适应能力,使二者达到平衡的状态,在给民族民间文化注入新的文化因子的同时,又不失去其本民族的文化要素,并不断获得新的发展,使民族民间文化与现代文化在新的基础上实现新的文化生态平衡。世界的格局正在走向多极化,和平与发展已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文化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日趋突出,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越来越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保存和保持各国各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也在国际社会形成了共识。实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不仅符合中华民族文化的利益,也符合人类文明演绎发展的历史,把属于人类共有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展现给世界人民,成为举世共享的文化财富,这也是我们文化工作者共同的责任。
    2、文化保护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
    做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必须强化政府部门的职责,实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长期规划、分步实施、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的工作原则。全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已启动实施,我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首先要突出重点、突出特色。
    一是根据全国民族民间文化分类保护纲要的要求,在全省全面开展民族文化遗存与民间文化资源的普查工作,分地区、分类别按不同文化类型和种类,对全省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价值进行评估,彻底摸清家底,做好登记建档工作。
    二是以抢救、保护具有重大历史、科学和文化价值的濒危民间艺术、传统技艺、宗教艺术、民俗、节庆等民族民间文化为重点。如: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东仓家族现存完成于明清时期的传世《大藏经》及其它藏传佛教典籍文献,以其年代久远实属珍贵,《大藏经》抄本又以泥金、泥银上下错行的书写方式,至今在牛皮、树皮和藏纸上能够清晰的看出整齐隽秀的经文字体,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它的保护最近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我们目前正在积极采取保护措施。
    三是对原生态文化和具有浓郁民族文化特色的区域实行动态的持续性保护。编制我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名录,建立分项分级保护制度。青海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大多伴随着各种各样形式的民间活动、民俗活动、宗教活动而共生共存,深深植根于民族民间文化沃土,我们在保护时一定要遵照其自身发展规律、环境和土壤,分别设立一些适宜的专门文化保护区、文化保护点和文化保护带,达到持续性保护的目的。对民族历史文化内涵深厚、民间民俗文化形态多样的村落或地区,可通过建立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以“活文化”的方式予以保留和保护。如:
    ―青海黄南同仁地区的“热贡艺术”文化保护区;互助土族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玉树民间歌舞艺术保护区。
    ―以塔尔寺为重点的“藏艺三绝”保护点,“格萨尔”说唱艺术保护点;“羌姆”、藏戏艺术保护点;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的“土族纳顿”艺术保护点。
    ―河湟地区“花儿”艺术保护带;安多地区藏传佛教艺术保护带;以“祭海”“祭山”“祭俄搏”为主要民俗活动内容的环青海湖民俗文化带等。
    四是在普查的基础上,加紧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规划,有针对性的制定阶段性和突击性的抢救保护工作计划。如现存于我省民和县东沟乡麻地沟能仁寺具有中国古老戏剧活化石之称的《目莲宝卷》保护计划正在实施之中。同时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加快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立法工作,制定出台《青海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建立起较完备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机制和体系,实现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有序化的合理利用。
    3、文化保护重在落实有效措施
    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应当是一项长效性、永久性的工作。通过确定文化保护对象和保护范围,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多种保护方式和途径。特定的民族民间文化的保留或保存,不能脱离民族地区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实行就地保护、分散保护和集中保护相结合的办法。对濒临失传的民间绝技和具有重要文化价值的民族工艺技艺,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保护传承人并重点给予扶持。鼓励民间艺术家和民间艺人带徒授艺,使民间艺术后继有人。如:“格萨尔”说唱艺人,“皮影”雕刻艺人,“花儿”演唱艺人等。“花儿”的保护就可采取实地保护的办法,这是一种更大时空、更大范围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方式。“花儿”是青海民间艺术其中最为绚丽斑斓的品种之一,塑造一个地区良好形象,以文化为使者,突出文化形象无疑是最好的宣传方式。
    目前正逢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我们应正视和利用自身民族文化资源优势,为青海经济大开发、大发展营造开放的社会文化环境,利用有着悠久和深厚民俗文化底蕴的“花儿”这一独特的艺术奇葩,树立起并锻造成具有高原特色的文化品牌,已势在必行。对民族风情浓郁的民俗节庆活动,要抓重点,抓特色,宣传、引导和利用。采取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的方式,积极举办各类民族民间文化节庆活动,搭建文化保护平台,集中展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使其在群众的参与和实践中,永葆鲜活旺盛的艺术生命力。在保护的基础上对民族民间文化进行合理利用,适度开发,取其精华,剔除糟粕,推陈出新,让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在新时代再放异彩。


                                                                                                                                                                  (编辑 江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