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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多样性与非物质文化资源:从研究者的角度比较越南及日本的管理和法规
作者:山口修 创建时间: 2006.05.09 13:17:58

文化多样性与非物质文化资源:

从研究者的角度比较越南及日本的管理和法规

[日]山口修

  在过去的三十年间,我作为一个音乐人类学家,在日本和其他亚洲国家参与了很多国内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这些项目的合作者从政府到半官方组织都有。有一些项目值得在这里报告给大家以便阐明大会所设置的问题。我在这里想强调的是日本政府在建立和维护意义深远、成果丰富的宏观学术,以及与日本民族音乐学家的关系方面都非常成功。具体而言,我的经验告诉我一个国家的文化政策能够甚至应当超越为那些所谓的“活态的国家宝藏”和“尊重传统文化的学术课程”进行简单的立法和管理。事实上,日本政府正是远远超越了简单的立法和管理。

  日本政府在上个世纪70年代早期,管理当局在已经存在的两个部门的基础上建立了两个半官方组织:一是197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文化中心(ACCU)从文教省中分离出来;二是1973年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从外务省中分离出来。二者都做了大量关于保护和恢复日本以及其他亚洲国家文化财富的贡献;因此,政府可以说做了很多决策,例如在文化政策、管理和立法等方面。

  我对于这两个机构的亲身体验开始于上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与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的合作。在90年代我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文化中心建立了联系,通过讲述的各个个案,以此告诉大家如何拓宽学术研究的视野,使学术研究不仅限于音乐,而是应贯通于多种不同的艺术形式乃至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 在上世纪70年代早期,日本国际交流基金邀请一位有重要影响的民族音乐学家小泉文夫教授进行一项关于音乐的大规模国际项目。他于是邀请两名年轻的日本音乐研究者与他合作,制定计划并实施该项目。这两个音乐学者是德丸吉彦教授和我本人。我们三人与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的人员一起进行了数月的探讨并达成了如下意见:

  1.项目的名字可以定为如“亚洲传统表演艺术周”之类的,经过在此基础上的推敲,项目的名字最终变成了“亚洲传统表演艺术”(缩写是ATPA)。

  2.该项目不应作为一次性的节日活动,而是应当不断地重复实施以便促进跨文化的相互理解。每一次活动都应当预先准备并将结果记录在案。最终决定3年一循环,共重复5次,因此也就是15年。3年的循环里面包括准备、实施、出版,每项各为1年。

  3.邀请亚洲国家的音乐家和音乐学者到日本数周与日本的音乐家和音乐学者来分享各自的经验。以日本为例,不同风格的传统日本音乐家都可能入选,年轻的音乐学者也被邀请成为该项目的合作成员。

  4.为整个项目的5次循环建立一个共同的目标,每个循环再各自设立进一步的特定主题。事实上宏观目标很快被定为“观察亚洲与亚洲观察”和“向所谓的少数民族致敬”;随后特定主题被分别定出,如下:

表: 亚洲传统表演艺术回顾

循环(年)/主题/参加国

          1.(1976)/ 乐器/ 印度尼西亚、日本、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

          2.(1978)/ 声乐/ 缅甸、印度、伊朗、日本、蒙古

          3.(1981)/ 南亚舞蹈和戏剧/ 印度和尼泊尔

          4.(1984)/ 巡回演出/ 印度、日本、韩国、泰国

          5.(1987)/ 神灵与歌舞/ 中国、日本、巴基斯坦、土耳其

  5.每个循环的核心年份举行如下活动:(1)包含或多或少学术讲演与音乐展示的学术研讨会。(2)设立制作高质量音像文件的音像档案工作室。(3)举行使得大量观众有机会接触到传统艺术的系列音乐会和开设广播节目,以及出版图书、唱片(后来被转为CD),16毫米影片(后来被转为录像带和DVD),这不仅获得了更多的观众,也让后代能超越了时间的界限。

  亚洲传统表演艺术项目对于社会尤其是后代的影响巨大,很多亚洲国家的音乐传统变得为世界每个角落的公众所知晓,一代又一代的日本音乐研究者也成为了知名学者。

  下面介绍我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文化中心合作时的经验。这个组织建立的比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早,从事更多类型的文化项目,尤其是其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今天得到与日俱增的重视。我自己很早就被邀请与之合作,参与他们的一个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名字叫做“保存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全国研讨会”。这事实上是不同国家例如巴基斯坦(1994年2月)、泰国(1994年12月)、越南(1996年1月)、老挝(1997年1月)和印度(2001年1月)共同合作实施的项目。项目的宗旨是培训视频档案的制作方法与实践。我两次作为方法学的讲师授课,一次是在老挝,另一次在印度。根据最后一次印度的报告,研讨会的主要目标是:

  1.认识印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认识印度不同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当前的形势,以及在生活中保存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法。

  3.获得使用音像设备记录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表演艺术)的多种方法和方法所包括的知识与技能。

  4.通过视频记录保护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演艺术。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文化中心的这一系列研讨会的结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尽管他们只为各国培养了少数训练有素的专家,但他们使得至少有一批人注意到了使用视频存档传统表演艺术的重要性。因此可以看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文化中心的努力朝着理想状况迈出了一大步。为了使这一潮流达到更高水平,我们认为应当试着联合有着共同利益的不同组织――例如联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文化中心与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甚至联合中国艺术研究院,并且提供给经过良好培训的人员在该领域不断从事档案记录活动的机会。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文化中心与表演艺术有关的活动还包括,他们建立了亚太地区传统民间表演艺术数据库。这是亚太地区传统表演艺术基础数据的综合体,包括通过各国专家筛选的每个国家在该领域的数个代表项目,数据库中有对它们的描述和图片,以及提供便于查询的组织和人员名单数据等。

  这一项目的实施对不同组织的其他项目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比如说在1999年6月美国华盛顿特区史密森学会举行了该主题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我被邀请参加,并讲述我在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的体验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文化中心数据库项目。

  我近来在音乐学乃至宏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我在从事日本政府建立的两个代表性组织日本文化交流基金会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文化中心的30年的历程中,极大拓宽了学术和文化视野,建立了文化活动的方法。我最近把我的观点应用到了许多新的学科领域,比如应用音乐学、应用艺术学、应用文化学和图像人文学等,特别强调学术与社会的互惠关系,也鼓励培训专门人员从事图像记录。我致力于恢复越南传统宫廷音乐(雅乐等),保护越南少数民族的表演艺术,与越南政府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进行了非常有益的合作。

(编辑 江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