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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际情况及问题
作者:阮志斌 创建时间: 2006.05.09 13:04:38

越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际情况及问题

[越]阮志斌

  1990年以来,越南开始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问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普查、保护和宣传工作也逐渐引起了调查者、负责人、相关的组织和社区的注意。许多理论与实践的问题也开始受关注,当然也需要国际社会关心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相关调查者和负责人。

一、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点

  上世纪60年代,普遍的观点是把文化分成两部分: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从70年代开始,越南的研究者开始把文化分成非物质和物质文化两种,并且在越南开始广泛应用。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32届会议确立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是: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了持续的认同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因此起草文化遗产法案时,越南政府采用了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两个概念,并在越南文化遗产法案第四条中明确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具备历史性、文化性,以及科学意义的精神产物,并由人类的记忆、书本以及口口相传的方式保存下来,如大家所知道的传统的手工艺、表演以及别的保存和传承形式,包括语言、书本、艺术品、科学、口头文学、民间表演艺术、生活习俗、节日、传统手工艺、美食、传统服装和别的民俗知识。

二、越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

  长久以来,越南的文化一直跟农民、水稻种植以及乡村有关。农民作为文化的主体也作为文化的客体,一直与越南文化保持着紧密地联系。直到现在,越南人口的70%都是农民。根据前苏联著名民俗学家V.E. Goucev的观点:人类是民间文化的具有创造性的主体,此观点也同样适用于越南,而越南民间文化的创造性主体的主要力量来自于农民。但是更重要的是,越南的民间文化的主体还包括儒学家和文化的从业人员。儒学家生活在乡村,并与乡村保持着紧密的联系,虽然他们是儒家信徒,但是他们像农民一样思考、感知。在越南,农耕的主要手段基本原理就是水稻种植。同时越南乡村的历史性和社会性让越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更加明显。特征如下:第一,越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于在稻田里耕作的农民的内心世界和记忆里,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社会紧密相连并在社会中保存。社会就是个人创造力变成公有并被保存下来的地方。如锣鼓以及相关的活动与生活在中部高地的少数民族有紧密的联系,至今仍然存在着。第二,儒家学者和文化从业人员在社会的发展历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代相传以及保护有着突出的贡献。如,Nguyen Du(1765~1820)和Phan Boi Chau(?~1940)这两位儒学大家就与织布工人行会的日常活动有紧密联系,他们热衷于唱歌,并给织布的男女歌手写了许多歌。

三、越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政策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必须考虑到越南的文化意识形态,包括文化遗产中非常重要的民俗部分。在1985年会见文化工作者的时候,胡志明主席肯定地说:经典的谚语、流行的讽刺诗、民间歌曲都是人民创作出来的。这些作品生动、简洁、不冗长。文化领域的工作人员必须全力支持人民创作出来的有价值的作品。这些作品犹如稀有的珍珠。

  在会议文件中,越南共产党总会确定:“政府和人民……必须保护和修复历史文化遗迹,对不同民族的文化艺术作品进行收集整理。”为了使政策制度化,1993年1月19日,越南总理宣布了关于恢复文化艺术活动的决议并决定:“在保护和收集文化遗产的工作中,100%的资金必须应用在文化遗产的调查、修正、编辑、汇编、保存和传播之中,例如民间文学作品,少数民族的舞蹈、歌曲和传统手工艺等。”

  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8次会议再次强调:“文化遗产是无价的,它把国家的每一个社区联系在一起,它们代表了国家的文化特性,是再次创造新的有价值的作品和进行文化交流的基础。保护、继承和发展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民间文化的价值和革新的文化价值都是至关重要的。”

  党和胡志明主席在保护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观点和方针政策已经被写入有关文化遗产法律的第3章的第17条款到27条款,明确了政府机构的责任及保护和发展的原则。例如第20条款规定:政府必须执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条款,避免毁坏和消逝(2001年文化遗产法)。第26条款规定:政府要表彰和照顾那些精通技艺的艺术家以保证他们能保护并传播传统艺术和专业知识(2001年文化遗产法)。执行这些法规,还有许多事情应该完成,但是最急需的就是从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情况开始。有两件事要做,或者准确地说有两种系统的并紧密相连的工作:收集和研究,保护和发展。

四、越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

  (一)越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已经开展了很长一段时间。这个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自发阶段和积极的自愿阶段。

  在自发阶段,就是在君主政体时期,儒家学者已经开始关注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像民间歌曲、传奇故事的一些元素。从1858年到1945年,很多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被儒家学者和西方学者发表,这些研究大部分是关于民间文学的。第二个阶段是从1945年开始直到现在;主要关注的是在自愿的,积极的基础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已经取得的成果。在这个阶段值得一提的成果就是民间文学作品已经被记录下来并出版成书。不同少数民族不同种类的民间文学纷纷出现,像研究人员Vu Ngoc Phan收编的《越南民间歌曲和寓言》、Nguyen Dong Chi教授收集整理的《越南传奇故事》、由博士Nguyen Xuan Kinh 教授和博士 Phan Dang Nhat教授收编的《越南人民民歌大全》和由Thach Phuong,助理教授 Nguyen Chi Ben博士和助理教授 Mai Huong博士所编辑的《越南聪明人的故事》等等。最近,在《越南文学大全》第二次出版之后,国家社会和人类文化科学研究中心(现为越南社会科学学院)汇编了越南民间文学,这套书收集了不同作者的文学作品。这套书总共有19卷,现在已经出版了1,2,15, 16, 17 和 19卷。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民间文学研究。

  为了配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和响应关于保护文化遗产的公约,越南的许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动自发地开展,所有活动的开展都是在当地政府和专家的指导下进行的。

  (二)越南研究、收集、保护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为从事遗产保护工作的员工提供相关工作方法、经验和观点的培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社会人类文化科学研究中心(现在的越南社会科学学院)一起合作,从1995年11月23日到12月12日组织了有关怎样在越南不同少数民族之间收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培训课程。文化艺术研究学院(现改名为文化信息学院)也特别关注员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保护工作方面的培训。培训班也会在Yen Bai, Tien Giang, Hue, Quang Ninh, Ninh Binh, Gia Lai, Quang Binh 和 Dong Nai等省举办。有来自64个省市的325名员工参加,由规划和执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领域的专家授课。

  值得一提的是越南民俗协会每年为当地员工组织的研讨会和学习班。每年,协会会为他们的会员组织7到10门训练课程,培训他们保护和收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应有的方法。

  其次,为了便于保护工作的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被整理记录。这是国家文化项目的四大目标之一,这个项目由国家文化信息部直接领导,以下是各年项目的数量:

    1997年:18个项目(13个地方项目和5个国家级项目)

    1998年:79个项目(65个地方项目和14个国家级项目)

    1999年:75个项目(61个地方项目和20个国家级项目)

    2000年:61个项目(41个地方项目和20个国家级项目)

    2001年:72个项目(40个地方项目和32个国家级项目)

    2002年:72个项目(61个地方项目和18个国家级项目)

  总共有384个项目,包括281个地方项目和103个国家级项目已经被实施。这些项目在63个省市和54个少数民族中开展。人们已经更多地关注到少数民族地区,像Odo, Brau, Chut……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每个项目都会把收集到的资料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类:文字科学报告、Beta带、图片和磁带。

  从2004年9月开始到年底,文化信息部已经投资了210亿越南盾的政府资金和1亿多越南盾的非政府文化项目资金用于收集、保护和发展越南国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经费大部分已经被拨款到地方项目。

  除了收集和记录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归档也很重要。国家文化信息部已经指示文化信息学院建立越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据库。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运用现代的科技手段储存在数据库内。长达上千小时的纪录片也被文化信息学院的工作人员记录下来。学院至今为止已经收集了将近200部纪录片的CD光盘。这些片子也会以DVD的形式进行存储。截止到2000年12月,数据库内的资料如下:

  文字资料:11058页文件

  声音资料:128×90分钟/卡带

  图片资料:5039张

  录像资料:236卷录像带(长达11227分钟)

  数码资料:70张光盘

  除了已经在文化信息部归档的资料,越南社会科学研究院已经开展了收集、翻译、宣传越南Tay Nguyen的少数民族史诗项目的工作。目前,上百篇史诗已经被收集、记录。有许多已经被翻译成越南的官方语言介绍给读者。

  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得到了越南媒体的广泛关注。越南电视台、河内电视台已经开辟了像“文化空间”、“为了下一代”等节目来介绍越南国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这些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已经让更多的民众关注到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样不仅可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进程,也可以使之得到更多的人的关注。

  (三)越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

  首先,越南并没有制定与从业者相关的法规政策。大家更多的是在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而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仅了解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大众的结晶是远远不够的。原创工作一定是由个体工匠完成的。工匠们正是创造、维持、传递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人群。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他们是活着的人类宝藏。近几年,越南民间文化与艺术协会已经授予了一些民间艺人相应的头衔,但是这种做法还没怎么展开,这也是越南在普查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的不足之处。更重要的是提升工匠在社区中的地位,越南还没有制定相关的法规,相关法规的制定能鼓励工匠继续传播他们所掌握的技能。

  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的整理收集工作必须在全国、各个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内展开,这样便于我们进行研究,保护和推广工作。当地政府必须了解当地所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通知对于越南意义重大,目前,应该及时在越南的各个地区,包括少数民族地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因为普查的结果对越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图的制作和收集、保护和推广都是至关重要的。

  在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最关键的原则就是在日常生活中保持其原本的状态。这对于提高社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和自豪感至关重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它能继续存在于日常生活中,这也与在社区内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联。因此社区的产品必须回归到其最初被创造和流通的社区内。向整个社区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让年轻的一代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区内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项目可以帮助非物质文化遗产回归到社区内。很久以来,年轻的一代并不像年长的一代那样关注文化遗产。比如,越南的年轻人并不喜欢传统节日,越南少数民族的年轻人并不喜欢穿传统服饰,唱民间歌曲。但是如果不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计划项目,就可能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某些情况下与年轻的一代隔绝。

  我们还应该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保证其稳定发展,在这一方面越南做得很不好。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可以不断发展,例如,通过旅游业的发展,它们能成为具有很高经济价值的文化产品。现在不同种类的产品,像书籍、图片、CD光盘、VCD、DVD和小册子等介绍越南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品并没有多少人关注。

  从理论的角度来看,需要澄清和注意一些问题。首先需要明确遗产保护推广和发展之间的关系。在实践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状态的保护经常引发争论。就像人们会认为音乐学者的实践应当是表演一样,对于保护人们有着极端的概念和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被看成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在不断变化空间内的实体,因为一个文化实体由两个部分组成:可变化的部分和不可变化的部分。此外,应该把推广、发展和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进行的发展区分开来。

  那些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状态发生巨变的发展是不能接受的。例如,原始的Hue皇家音乐并不需要一个七八十人的乐队或西方的音乐表现形式来表达。因此,要把它发展成为一个七八十人的乐队是不可能的。越南的研究人员需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推广和发展区分对待。

五、建 议

  过去,越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保护和推广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显现出了一些局限性。一个国家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面临的挑战,有可能是在过程本身产生的,也可能不是在此过程中产生。从他人的成功或失败的例子中汲取经验十分有用。

  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意召开的国际科学多边和双边论坛聚焦在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上,从理论和实际的角度保护和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这种研讨会的举行可以让来自不同国家的科学家和管理者交流经验。

  这些拥有相同非物质文化遗产或者相同少数民族的国家应该通过进行可行的项目合作,这样可以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推广的成效。

(编辑 江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