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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知识课堂丨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
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作者:赵倩 创建时间:2020-03-11 09:27:00

编者按:当下,对于准备回到工作岗位或暂不工作的人们来说,正是充电学习的好时机。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普及,深化保护工作者、传承人及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和认知,增强网络传播效果,本公众号推出“非遗知识课堂”专题。非常时期,让非遗陪伴你安心、静气、长知识。

本篇,我们来聊聊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

“文化遗产”的概念,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2年颁布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被正式使用,但其中对“文化遗产”的界定,只是包括文物、建筑群和遗址等物质层面的遗产。文化遗产无疑属于文化的范畴,因此,其分类不能脱离对文化的分类。李鹏程主编的《当代西方文化研究新词典》一书指出:“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而狭义的文化则专指语言、文学、艺术及一切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产品。”除此,还有二分法、三分法、四分法等文化分类方法。但总的而言,从形态上看,文化可以分为物质和非物质两大类 。我国2005年12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中明确提出“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图1 中国传统木拱桥建筑模型

图2 浙江庆元的木拱桥建造依然沿袭传统习俗,由主墨师傅主持上梁仪式(摄影:姚家飞)

文化遗产的概念基于“文化”的概念和分类而形成,其物质与非物质属性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应该说,被补充和完善了的“文化遗产”概念,内涵更加丰富,也具有了更多社会和文化意义。文化遗产所承载的历史、艺术、技艺、科学、资源等多个层面的要素,均通过物质和非物质形态表现出来。“文化遗产”是记录不同民族历史过程、思维方式、心理结构、审美观念的重要载体,是人们民族认同、文化认同和价值认同的集中体现。“文化”并不是对“遗产”的修饰,而是“遗产”的魂。而“文化”的功能与价值,也正是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所在。

(图片:部分图片来自网络,相关权益归权利者所有)

编辑:周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