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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十九大•文脉颂中华】天津非遗“这五年”
来源: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微信公众号 作者: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创建时间:2017-09-29 14:10:00

编者按:“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充分保护利用天津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传承城市文脉,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向世界展示一个立体、生动、精彩的天津……”天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对天津文化的传续提出了更高要求。天津市、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非遗保护工作写入了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重要文件和报告,列入了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和文化发展专项规划,把非遗保护保存工作落实到了文化发展的重大项目中。

  一、持续推动非遗保护法规制度建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以来,天津市积极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学习活动,通过举办图片、摄影展览,讲座、发放宣传手册资料、现场咨询、举办非遗代表性项目展示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非遗保护法律知识,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非遗保护意识。先后举办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会、京津冀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展、“薪火相传”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师徒同台演出、“记忆天津——我们的非遗”舞台剧等宣传展示活动,营造了非遗保护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天津市人大将《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列为立法调研项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在市人大的指导下,多次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为筹备地方立法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天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的《天津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惠民的重要内容,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

天津市“十二五”规划在第九章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中提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科学利用,实施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传播工程,发掘、保护和弘扬天津优秀传统文化,扶持京剧、曲艺等优势传统艺术。”天津市“十三五”规划在第八章不断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的第五条传承历史文脉部分明确提出,“保护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国家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濒危项目进行抢救性保护。加强戏曲保护与传承,振兴戏曲艺术,实施中国京剧像音像集萃计划。做好古代典籍和近代历史档案整理、出版工作。建立区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各区县也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当中。

近几年来,天津市滨海新区、河西区、东丽区、宝坻区、宁河区结合当地实际,也相继制定出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这些配套政策文件的出台,对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起到了相应的规范和促进作用。

二、普查先行,不断丰富信息资源

(一)开展非遗资源普查,摸清底数,夯实基础

按照文化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天津将普查摸底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非遗普查工作,深入挖掘传统文化资源,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全市16个区分别建立普查工作组,深入到159个街乡镇、3652个行政村,村级普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调查线索1625个,汇集成果547项,涵盖了非遗普查的16个大类。整理文字资料1301卷册,音像资料1270盒,拍摄照片24766张,录音841.8小时,摄像6686.7小时,收集登记实物资料3421件,所有普查形成的文字材料录入数据库。

出版了《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典》(一、二、三卷)、《京剧形式特征》、《京剧行头》、《中国评剧发展史》、《艺林拓荒广记—王树村文集》、《中国木版年画集成—杨柳青卷》等一大批非遗出版物。各区文化部门结合当地非遗保护工作和非遗资源分布实际,分项目、分专题地开展了不同程度的非遗调查工作,运用文字、音频、视频、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遗项目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

(二)建立完善非遗档案及数据库

天津市不断加强非遗档案和数据库建设,以引导保护单位完善信息资料为目的,根据调研工作的专业需要和长期目标,兼顾了项目的发展与濒危、公益与保密、收集与完善、整理与研究、数字信息与纸质信息的办公需求等多各类可预见问题。同时将文化馆评估与录入量化成果结合,为进一步的业务考评找到抓手。开通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网和数字非遗微信公众平台,实现了信息发布、项目传播、数据库的网上申报。完成了“汉沽飞镲”、“评剧”、“相声”等10多个国家级项目和传承人的采集任务,同时针对近百位70岁以上项目亲历者进行抢救性记录,充实了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据库信息资源。

  三、多措并举,加强名录体系建设

  (一)建立并完善三级名录保护体系

本市在开展非遗普查、摸清家底、掌握资源的基础上,建立了国家、市、区三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目前,本市有国家级非遗项目33项、市级250项,区级673项。全市各级文化部门和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切实履行保护职责,建立健全保护工作机制,不断创新保护方式,落实保护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围绕濒危项目开展非遗抢救性保护、抢救记录工作。发起对非遗项目亲历者全面进行“口述历史”采录的工作思路。采录过程涵盖基础调研、口述实录、校准补录与史料拍摄、其他工作状态的采录(收徒传艺、生活爱好、演出讲座)等四个阶段,逐步建立起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项目的历史影像库。

(三)培育非遗公益讲座品牌

通过持续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讲座,约请国家级项目的历史亲历者,讲述与大师学艺的非遗故事与个人成长经历,通过他们对传统艺术所蕴含的智慧与精神的追溯,面向公众普及非遗知识,感受匠心匠艺, 形成持续的社会关注,提高全社会非遗保护意识。

  四、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促进传承体系建设

  (一)规范管理,加强培训

开展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选命名工作,天津市非遗保护示范基地评审命名工作。为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创造良好条件,支持其开展教学、交流活动等。目前,本市拥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21人,区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79人。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家,市级保护示范基地20家;市级非遗展示馆12个,区县级102个。这些基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践保护方面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每年在组织非遗业务人员培训班的同时,对传承人、保护单位负责人进行同期培训,引入新锐设计力量与他们展开对话,启发创新意识。

充分利用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发挥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美术学院两所培训院校的作用,帮助传承人提高文化艺术素养、审美能力、创新能力,在秉承传统、不失其本的基础上,促进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促进现代设计走进传统工艺,促进就业增收。

  (二)扩大传承外延,养蓄发展空间

在继承的同时,天津市始终将非遗项目的“传”当作探索非遗发展工作的重要实践内容。

  2010年启动“非遗进校园”工作。

2011年至2012年间,在大学深化非遗进校园“五个一计划”,连续5年在高校推动“一场演出、一堂讲座、一次传习、一个基地、一个课题”。

2013年与市青年宫合作,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了“非遗年”系列活动,包括“少儿美术创意大赛”“走进非遗博物馆”“非遗百题知识竞赛”和征文活动等,全面开启了社会化传承的探索。

2014年,与天津市教育学会合作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素质教育》课题。2015年开始,与多家少儿培训机构合作,从非遗项目的核心技艺入手,开展塑作、书法、版印、剪纸的教学实践工作。

2017年,与南开大学签署文教合作协议,开设“开物、乐心、养正、修治”的通识教育课程,向社会开放公益课堂。

  

  (三)对接资源,激发适应力

在鼓励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的负责人和传承人自主解决发展中的问题的同时,自主发挥非遗主管部门的协调、对接作用,帮助项目和传承人集结设计与艺术力量,探索国际化、本土化共融的表达方式。

围绕“非遗与生活”的主题和传统工艺振兴目标,推动建设了全国首个位于机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基地”;

以“积跬步”为题,集结青年艺术家进行年画新艺术形态探索活动,启动了非遗新作品征集工作;

2017年举办第一届“非遗与生活”新作品双年展,通过衍生品的开发示范,积极寻找民间艺术视觉传达新形态;不断引导保护单位与传承人重视品牌建设,提示他们关照市场运作规律与民众需求,增强传承人适应时代的能力。

编辑:王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