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广新旅局,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
按照《江西省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方案》要求,经代表性传承人填报,县(市、区)文广新旅局、省直保护单位审核,市文广新旅局、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复核、公示,现公布2021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本次评估参评336人,其中优秀67人、丧失传承能力2人、其余合格(评估优秀与丧失传承能力人员名单附后)。
希望评估优秀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再接再厉,积极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落实《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要求,扎实履行非遗传承义务,保护好、传承好所掌握的非遗专业知识和精湛技艺,为我省非遗传承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对于丧失传承能力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保留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资格,自2023年起停止发放传承补助费。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省级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优秀与丧失传承能力人员名单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30日
附件
2021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优秀与丧失传承能力人员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原文链接:http://dct.jiangxi.gov.cn/art/2022/9/1/art_14524_41296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