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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江苏省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 创建时间:2023-05-12 17:23:00

关于开展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6月10日是“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意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非遗保护良好社会氛围,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在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前后集中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非遗系统性保护的经验成果,增强文化认同,坚定文化自信,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非遗保护传承的浓厚氛围。围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通过20周年,以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项目为重点,讲好非遗保护中国故事,展示非遗保护中国经验,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

二、主题、口号

(一)主题

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 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口号

1.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 提升保护传承水平

2.加强非遗保护传承 守护共有精神家园

3.讲好中国非遗故事 深化文明交流互鉴

4.深化非遗保护理念 展示中国保护经验

5.可持续发展 非遗同行

各地可根据具体活动情况选用相关口号开展宣传,也可增加体现本地特色的口号。

三、活动安排

(一)重点活动

1.2023“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江苏省系列活动暨“水韵江苏·非遗购物节”启动仪式

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于6月10日在盐城市东台西溪景区举办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江苏省系列活动暨“水韵江苏·非遗购物节”启动仪式,以线上线下相结合以及全省联动的方式举办非遗宣传展示销售活动。

2.《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通过20周年活动

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南京、苏州、扬州举办“茶和天下 共享非遗”江苏分会场活动,支持省非遗保护中心举办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成果展映月、非遗保护讲座月等活动,集中展示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项目相关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实践成果,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

3.云游非遗·影像展

省文化和旅游厅支持南京博物院民俗研究所联合相关平台举办2023年“云游非遗·影像展”活动,通过搭建线上专区集中展播各类优质非遗资源,发动网友上传“我身边的非遗活动”参与互动讨论,让更多社会公众关注、了解生活中丰富多彩的非遗和生动的非遗保护实践,激发全社会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豪感。

(二)各地活动

各地要依托非遗相关场所、公共文化机构、景区景点等,广泛开展非遗展示展演、互动交流、参观体验等活动,展示非遗系统性保护成果和优秀实践案例,并通过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项目讲好中国政府履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生动故事。结合本地实际和群众需求,因地制宜策划举办相关活动,引导广大民众畅享非遗购、探访非遗味、共赴非遗游。

1.非遗购物节

省文化和旅游厅支持电商平台依托本平台已有非遗资源,通过联合促销、直播带货等方式,集中开展非遗产品网络销售活动。各地要以非遗工坊、老字号为重点对象,积极对接电商平台,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鼓励通过发放消费券、联合促销等方式,搭建非遗产品线下展销平台,创新文化消费场景,推动文旅消费恢复,提振市场信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2.非遗美食节

充分挖掘具有本地特色的饮食类非遗项目,积极举办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美食活动,通过设立美食市集、美食街区,集中展示非遗有滋有味的文化魅力。鼓励各级饮食类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特别是老字号企业,在遍布城乡的餐馆、摊位、档口开展非遗知识普及和让利惠民活动,让人民群众在品尝美食中共同参与非遗保护、共享非遗保护成果。

3.进景区看非遗

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文旅非遗发﹝2023﹞21号)有关要求,深入开展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活动,在景区内举办形式多样的非遗展陈、展示、展演、体验等活动,提升景区文化内涵,让游客在景区内沉浸式感受非遗韵味。

四、工作要求

(一)主题鲜明,突出活动重点

紧扣活动主题,在主题框架下策划部署相关活动,突出近年来非遗系统性保护成果,展示非遗保护的江苏经验。

(二)创新方式,提升传播效能

及时发布“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活动信息,动员社会广泛参与。积极协调广播电台、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力量,充分发挥社交媒体、直播平台、视频网站等新媒体平台的优势,以线下展示、线上直播、多媒体互动等全媒体传播方式,多渠道、全覆盖开展非遗传播,带动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广泛参与,营造浓厚的非遗保护氛围。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阐释非遗蕴含的思想理念、传统美德和人文精神,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活动内容和价值导向,防范意识形态风险。

(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项活动要有安全研判,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消防、医疗救助、应急救援等工作预案,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安全检查设备,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请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本地“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信息汇总表(见附件)、6月10日上午10:00前将本地区活动亮点高清视频(1-2个,每个时长2分钟左右)、6月18日前将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情况、亮点和经验等),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

联系人:孔叶萍、王猛

联系电话:025-87798742、87798717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信息汇总表.doc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9日

原文链接:http://wlt.jiangsu.gov.cn/art/2023/5/9/art_699_10888346.html

编辑:李振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