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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星期五   农历三月十八   
“春节文化摄影(视频)优秀作品评选”活动征稿启事
作者:3859 创建时间:2013-01-06 16:18:16



“春节文化摄影(视频)优秀作品评选”活动

征稿启事


  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最具影响力的传统节日。历经千百年文化积淀所形成的春节习俗,集中展现了中华民族的伦理观念、思想情感、审美意识、饮食文化。为展示我国春节活动的丰富内涵和独特魅力,弘扬传统节日文化,特此举办“春节文化摄影(视频)优秀作品评选”活动,向社会征集体现鲜明春节民俗文化特色的摄影、视频作品,获奖作品将在2013年“文化遗产日”期间发布、展示。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承办单位: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摄影家》杂志社


  投稿规则:

  1.投稿作品内容为春节期间的民俗文化活动,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

  2.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于入围作品,主办方有权收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据库,并有权在相关出版物及展览、展示等宣传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4.同一作者获优秀奖作品的数量不受限制,但只能获一项等级奖。

  5.同一作者可同时参加“摄影作品”和“视频作品”的投稿。

  6.凡投送作品的作者,均视为已同意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作品要求:

  一、摄影作品

  1.投稿作品风格体裁不限,单幅、组照(组照:6幅-12幅)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2. 投稿作者须在中国摄影家网(www.chinaphoto.cc)2013年“春节文化摄影(视频)优秀作品评选”活动专题网页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方保证不公开或泄漏投稿人非公开信息。

  3.在线提交的作品为JPG格式,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控制在600—1000像素之间,每幅作品均需填写简短文字说明。凡因文字说明缺失导致作品不能参评的,由投稿者负责。

  4.提交成功后,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作品,符合基本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作品展示页。

  5.入围作品由主办方通知作者提供含拍摄信息(EXIF)的原始数据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作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供上述电子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二、视频作品

  1.投稿作者须在中国摄影家网(www.chinaphoto.cc) 2013年“春节文化摄影(视频)优秀作品评选”活动专题网页中下载、打印《视频作品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

  2.作品格式:高清格式要求为1080i或720p;标清格式要求为720*576。

  3.可剪辑,可根据自己的创意添加音乐或解说词。

  4.声音清晰,画面稳定。

  5.作品时长5~10分钟(不低于5分钟)。

  6.投稿作品刻成光盘,连同填写完整的《视频作品登记表》,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1号《中国摄影家》杂志活动部(注明“视频作品投稿”),邮编:100029。

  7. 主办单位对邮寄过程中作品丢失或意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奖项设置及稿酬:

  1.摄影作品稿酬:

  一等奖:3幅(组),稿酬各10,000元

  二等奖:5幅(组),稿酬各8,000元

  三等奖:8幅(组),稿酬各5,000元

  优秀奖:200幅(组),稿酬各300元

  2.视频作品稿酬:

  一等奖:1件,稿酬10,000元

  二等奖:3件,稿酬各8,000元

  三等奖:6件,稿酬各5,000元

  优秀奖:30件,稿酬各300元

  3.凡入选作品均将获得纪念证书。

  4.投稿作品稿酬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截稿时间:2013年4月10日

  活动咨询电话:010-64959004

  联系人:刘彦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