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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部地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经验交流活动”在江西赣州举办
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作者: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创建时间:2019-12-04 09:03:00

2019年11月27日至28日,“中东部地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经验交流活动”在江西赣州举办。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中国科学院地理资源所有关负责同志,中东部地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所在的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分管领导、地区管委会、地方人民政府等单位负责同志,以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共210余人参加活动。会议由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胡雁主持。

图1 建设经验交流活动现场

自2007年文化和旅游部批复设立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至今,我国设立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数量已达21个。10多年来,文化和旅游部及各地主管部门不断深化认识、扎实推进工作,研究、探索生态区建设工作方法,积累了宝贵经验。2019年3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任务和措施,为相关工作开展提供了政策导向、理念引领和制度保障,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会上,福建、安徽、江西等10个省份共12位代表,就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11个生态区建设的工作理念、方法、成果与经验进行了交流分享。

福建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问题和建议。作为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福建省规划到位,推进区域性整体保护;夯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保障经费,将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多措并举,确保规划任务的落实。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能力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示范点(片)建设和普及教育等方面成果显著。

安徽省秉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坚持规划引领、政策先行、制度保障,不断健全“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有关机制;充分发挥当地丰富的文化资源优势,在组织领导、宣传展示、保护传承品牌建设、文旅融合发展等方面持续发力,相关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婺源县人民政府在“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中注重文化生态整体保护和非遗传承平台建设,根据相关代表性项目的特点,鼓励其在传承中发展;以地方特色浓郁的代表性项目为抓手,推进文旅融合和乡村文明建设;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生活相结合,振兴传统工艺成果显著。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中,以法制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人才培养、宣传展示、乡村振兴带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措施及成效。针对传承人才青黄不接、建设工作经费不足和相关政策、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当地将进一步明确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全力做好工作迎接国家验收。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在“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中,将文化生态保护提到了新高度,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三大措施并举,注重传承人保护,加强传习基地建设,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探索出了具有湘西特色的保护模式和实践经验。

中共象山县委、象山县人民政府介绍了“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重点及特色:一是注重实践传承,延续海洋渔文化历史文脉;二是注重整体保护,改善海洋渔文化发展环境;三是注重研究传播,扩大海洋渔文化社会影响。在促进渔文化回归生活、开展文旅融合、推动乡村渔村振兴方面成果显著。

山西省重视“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在准确把握建设方向、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的同时,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研究水平,扎实开展记录工程,大力营造良好氛围,发挥场馆设施实效,在带动文化扶贫、加强文旅融合、实施“乡村文化记忆工程”等方面亮点突出。

山东省在“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过程中,总结形成了个性鲜明并富有成效的生态区“1344”建设模式,即制定一个建设路线图;树立非遗融入现代生活等三个建设理念;搭建非遗传习平台等四个保护平台;实施传统工艺振兴工程等四项传承工程。在实际工作中,通过规范完善建设管理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等九方面体系,确保生态区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赣州市坚持以“见人见物见生活”理念大力推进“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传习场馆建设、助力精准扶贫、“非遗+旅游”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果。针对现存问题和困难,赣州提出全面深化客家文化资源调查研究、开展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评测、推进生态区设施建设、培育传承人群、振兴传统工艺和助力精准扶贫等工作思路和目标。

湖北省在“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中,积极争取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召开建设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管理办法》,举办学习贯彻《管理办法》培训班,推动规划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文化生态得到改善,民众参与氛围基本形成,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名录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宝丰县在“说唱文化(宝丰)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中,推进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以马街书会为核心内容和抓手,开展调查研究、传习培训和展演展示,保护文化整体生态。同时根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两项建议,一是希望中央、省、市保护专项资金加大倾斜力度,二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中对生态区给予更多关注。

福建省发挥闽西客家祖地优势,推进“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及其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小组;加大资金投入,建设保护传承设施。从开展普查、建立名录、确立重点区域、突出特色品牌等六个方面推进生态区各项工作。

在听取了各地经验介绍与议题讨论后,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陈通作会议总结。陈通说,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考察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作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今年7月15日在内蒙古赤峰博物馆考察格萨(斯)尔后指出,党中央支持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培养好传承人,一代一代接下来,传下去。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是我们做好非遗保护工作的根本遵循。

陈通说,越是社会广泛关注“非遗”,非遗保护战线越是要冷静思考,认真评估项目存续状况,看到传承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思考如何解决。要更加重视基础工作和制度建设,更加重视掌握精湛技能艺能的传承人的培养,更加重视保护责任的落实夯实。

陈通指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独特创造和尝试,目前总体上仍然处于探索和实验状态。文化生态、区域性整体保护是其中的两个关键词,政府介入至关重要。文化和旅游部颁布的《管理办法》推动生态区建设工作进入新阶段,希望相关方面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内容。目前,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申报成功后建设管理热情不高、未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个别地方缺少配套政策法规、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当地百姓参与度不高等等。下一步,应重点做好八个方面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源优先配置生态区、继续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开展重大活动、设立验收专家评审制度、开展年度报告评价工作、建立五年评审考核制度、完善制度性会议和交流机制、开展经常性调研督促。

图2 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

图3 学生展示(来源:网络)

图4 学生作品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考察了上犹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园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小镇、上犹赏石文化城,走进赣州市厚德路小学观摩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参观了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集市及相关街区,并观看“活色生香——江西省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节目展演”,直观了解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举措与现状。

图5 传承人现场展示技艺

图6 江西省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节目展演(来源:网络)

本次活动既是对中东部地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经验的总结交流,又是对《管理办法》的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是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对进一步深化保护工作、培育文化生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文字:根据活动资料编辑整理;图片: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部分图片来自网络;编辑:李彦平 邓雪晨)

编辑:李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