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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9   星期日   农历四月十二   
内蒙古自治区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非遗保护条例》座谈会召开
来源:“内蒙古非遗”微信公众号 创建时间:2019-04-23 16:01:00

4月19日上午,由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办的“国家级、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签订2019年度目标责任书、发放传习补贴仪式暨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座谈会”在内蒙古春雪四季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副主任纪学成主持, 50余位国家级、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参加会议。

会议中,自治区非遗中心主任贾凡同志为传承人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代表性传承人在开展传习工作时的权利和义务。贾凡同志强调,传承人是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排头兵,要高度重视网络新媒体时代的意识形态工作。一定不要在手机微信群、互联网、各类媒体以及非遗项目展示、展演活动中传播发布违反意识形态工作的言论,同时也有责任引导广大民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为全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做出自身的贡献。在会上还与各位传承人签订了《2019年度传承目标责任书》,并发放了2019年度传习补贴。

在座谈交流时,传承人代表发言。蒙古族马头琴音乐国家级传承人布林在发言中谈到:我们拿到《非遗法》《条例》感到由衷的高兴,国家和自治区给了我们传承人荣誉,现在又以法律的形式来保护我们、鼓励我们继续做好保护传承非遗项目这个事业。有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条例给我们做后盾,我们愿意为国家、为人民、为民族的文化做出贡献。我们作为传承人,如何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在平时的活动和日常生活当中,可以看到两种情况:一种是特别积极、特别有作为的传承人,在自己领域,扎根于民众,大力推进传习工作的开展,令人钦佩。但是,也能看到一些令人担忧的事情。个别人在从事传习工作时不严肃不严谨,从理论上、实践上误导传习工作的开展,这样的情况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传承人在开展传习活动和发表相关言论时一定都要以法律和条例约束自己。

蒙古族马头琴音乐国家级传承人齐宝力高在发言中谈到:自从创办了齐宝力高国际马头琴学院以后,才知道教育是多么伟大的事情,是多么困难的事情!一定要克服困难,有牺牲的精神,才能做好传承工作。

蒙医正骨术国家级传承人包斯琴在发言中谈到:每一位传承人都代表着一个领域,在培养下一代传承人的时候要放开情怀,不一定非得是儿女,要把传承工作看成是整个民族的事业。

二人台国家级传承人霍伴柱在发言中谈到:现在的传承人的抢救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每年都有老艺人去世,随着老艺人的离开,带走了好多优秀的音乐、剧本、剧目等等,抢救工作迫在眉睫。光靠个人的力量无法完成,需要政府给予支持、给予关注、给予重视。

自治区非遗中心主任贾凡同志对传承人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贾凡同志在总结发言中提出:对各位传承人长期以来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和保护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通过传承人的发言,能够看出各位传承人在传承各自项目的过程中表现出的高尚情怀,是用灵魂在做事。不管项目的大小,都有它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传承人在各自传承的项目上作出大量的工作,值得所有人钦佩,尤其是在传承我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方面,大家做出的努力更是功不可没。从自治区来说,非遗工作、非遗事业得到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事业发展的条件越来越好。随着非遗事业的发展逐渐规范,对传承人的管理也会逐步加强。自治区非遗中心是各位传承人的家,我们愿意为传承人做好服务工作。衷心希望各位传承人和自治区非遗中心携起手来,共同推动自治区的非遗保护事业向更高发展作出我们的努力。

通过此次活动,加强了自治区非遗管理单位与传承人的沟通与了解,增强传承人的荣誉感、责任感与使命感,得到传承人的一致认可。此项活动将作为自治区非遗中心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标志着我区非遗传承人的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下一步会对传承人责任和义务的履职情况出台相关政策,建立更加科学化、标准化的工作流程,使我区非遗保护传承工作迈上新台阶。

编辑:杜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