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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2020年度支持项目验收通查会在杭州召开
来源:“浙江非遗”微信公众号 创建时间:2023-07-28 19:06:00

为扎实推进浙江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司的部署要求,7月25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在杭州召开浙江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2020年度支持项目验收通查会,邀请来自非遗学术、纪录片、文献三个专业领域的19位专家成立通查验收工作小组,对浙江省2020年度开展的21位(含2019年支持但未完成验收的1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的记录成果进行分组评议。

△浙江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2020年度支持项目验收通查会

2015年,文化部印发《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2019年,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正式更名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浙江省自2015年开展第一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记录工作以来,截止目前,已开展了159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的记录工作。

会上,省非遗保护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吴延飞介绍了浙江省2020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具体实施情况,省非遗保护中心项目保护部负责人作分组情况和评分要求说明。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处长张雁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严格把握质量,既分工又协作,严格公正评分,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此次验收通查工作;同时对今后的记录工作提出希望与要求,要求充分吸纳意见,修改完善成果;积累成功经验,提高业务水平;促进利用转化,成果社会共享。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处长张雁讲话

会议期间,各评审工作小组对记录成果开展了认真、细致的评议验收,完整审查了包括传承人及其相关人员的口述片、项目实践片、传承教学片、综述片、工作流程附件、口述文字稿、收集文献在内的大量视频、图片和文字材料,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的规范要求和评分标准,对各项记录成果量分,并形成详尽的修改和完善意见。

△专家组通报验收通查情况

经评议,19个记录项目成果被评定为合格,其中吴传来(徐文长故事)、吕月明(新昌调腔)、张良华【木偶戏(泰顺提线木偶戏)】、倪齐全(绍兴莲花落)、蒋云花(麦秆剪贴)、顾明琪(辑里湖丝手工制作技艺)等6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记录成果被评定为优秀;2项拟定暂缓提交。

此次通查验收会是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成果提交文化和旅游部验收前的重要工作环节,下一步,我厅将指导督促相关记录执行团队,参照评审专家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记录材料,以确保向文化和旅游部提交高质量的传承人记录工作成果。

编辑:李振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