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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举办省优秀地方戏曲(声腔)剧目展演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 创建时间:2023-07-28 19:33:00

关于举办安徽省优秀地方戏曲(声腔)剧目展演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徽演艺集团:

为展示安徽省地方戏曲精粹,传承发展地方戏曲,推动戏曲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安徽省优秀地方戏曲(声腔)剧目展演,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戏曲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地方戏曲繁荣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3年9—10月

三、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安庆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活动安排

在各市各单位推荐基础上,从全省遴选30个传统经典小戏、折子戏组成6台专场演出,每台演出1场。演出剧目涵盖安徽省黄梅戏、徽剧、庐剧、泗州戏等24个地方戏曲剧种,活动与安庆“十一”黄梅戏展演周结合开展。

剧目展演线上线下结合,通过有戏安徽、安徽文化云、安徽公共文化云等现场直播。

五、参演作品要求

申报剧目应坚守戏曲艺术本体,体现本剧种表演艺术精粹和传统特色,聚焦展示绝技绝活。每个剧目演出时长为20分钟左右,领衔主演(原则上为1人)应为45岁以下中青年戏曲演员,武行、丑行等演员优先推荐,濒临失传剧种可适当放宽演员年龄限制。

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名家传戏”——当代戏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安徽省地方戏曲“名师传戏”工程等项目优先纳入展演。

已参加过2019年安徽省地方戏曲(戏曲声腔)汇演的剧目不再申报。

六、申报事项

(一)申报要求和数量

各市、各单位要严把推荐作品和参演人员的政治关、思想关和艺术质量关,确保内容健康向上、艺术表现精湛。

原则上各市可依据当地剧种流布情况,按照1个剧种1个作品推荐展演剧目,安庆市、安徽演艺集团可适当放宽申报名额。

(二)申报材料

1.各市、安徽演艺集团推荐函1份(加盖公章)。

2.《安徽省优秀地方戏曲(声腔)剧目展演申报表》1份。

3.高清视频、剧照2-3张(电子版)通过U盘报送,视频分辨率1080P以上,配字幕。

七、其他事项

(一)参演单位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主办单位承担演出场租费用,并给予适当演出补助。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参演单位给予配套经费保障。

(二)主办单位将为参演单位颁发参演证书。入选剧目演出档期、组台方式由主办单位统筹确定。

各市、各单位请于8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通过邮政EMS寄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2号楼4038),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whtyishu@126.com。联系人:蒋鑫,0551-63608625。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优秀地方戏曲(声腔)剧目展演申报表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7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ct.ah.gov.cn/zwxw/tzgg/8780029.html

编辑:李振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