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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能剧传承对中国传统武术发展的启示
作者:王林 秦子来 创建时间: 2009.10.12 11:53:43



日本能剧传承对中国传统武术发展的启示

王林  秦子来


    摘要:借鉴日本能剧的传承方式提出中国传统武术的发展途径:加大传统武术的家族传承和师徒传承力度;加强传统武术的现代教育传承;营造氛围,加强传统武术精神和文化价值的传承;建构适合传统武术的传承空间,以促进传统武术的发展。

  2003年10月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为全球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建立了一个根据现代科学方法制定的永久性的有效制度,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公约》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发展与完善。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首批“人类口述非物质遗产”共有19项,中国昆曲、日本能剧、印度梵剧等都名列其中。作为日本优秀传统文化代表之一的能剧,在日本传统艺术里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被日本人视为国宝的能剧在日本并不盛行,与被视为国粹之一的中国传统武术一样处于尴尬的境遇。但日本能剧传承体系明确,值得中国传统武术借鉴,以促进其发展。

  1、日本能剧的传承方式

  能剧(Noh)是一种融合了舞蹈、戏剧、音乐和诗歌的舞台美学表演艺术,在本质上是一种舞剧,其主旨不在戏剧行动的呈现,而在于以抒情的形式表达一种情境。能剧的起源与奈良时代(8世纪)中国的“散乐”传入日本有一定的联系,后与日本民俗的“田乐”“白拍子”“曲舞”等相结合,形成“能剧”的雏形。到南北朝时代,对能剧发展影响最大的观阿弥(Kannami,1333-1384年)及世阿弥父子极大地受到了日本大和猿乐的影响,他们奠定了能剧的美学和表演技巧理论。14世纪以后,日本关主大权旁落,内政大权落在幕府将军之手。在江户时代(Edoperiod,1603-1868年),由于获得幕府的支持,能剧渐渐成为一种官方艺术,而剧场中每种形式都精简成刻意拟就的一套成规。在17世纪,能剧演员享有最高的武士地位,由国家以统筹征收的收入作为薪酬。能剧作为幕府的“式乐”(专属物)被保护起来,除了特殊的场合,平民阶层基本上没有机会观看能剧。明治维新时期(1868-1912年),由于失去了政府的支持,能剧艺术濒临失传,后来幸得私人资助,以及一些能剧工作者的努力,这种传统的日本艺术才能得以保存。

  人类社会组织的演变趋势,大都是由血缘政治向地缘政治进化。在此进化过程中,传统文化的传承无疑也遵循这一规律,实现在家庭、家族中传承,一旦作为传承世家的子弟自己本身不愿意继续从事传承工作,原来以家庭作为传承核心的制度就面临危机,为了寻求自身的发展,传承制度也逐渐扩展为家族外的传承。日本能剧目前的传承主要采取了以下三种方式:“以家族作为传承的基轴”“家族之外的传承”“能剧的精神传承”[1]。

  日本能剧的家族传承主要是指家族传承、自然传承、师徒传承。家族传承主要是在能剧世家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进行;而自然传承则指在能剧世家出生的小孩所受的耳濡目染的熏陶;师徒传承则是到了一定年龄的年轻继承人,到家元家(能剧某一流派创始人的家)拜师学习。而维系能剧世家生存的制度则主要包括家元制度、家元和职分及弟子三者之间的关系、免状制度。所谓家元制度是指“以一流一派的创始人为这一流派的中心的制度,其子嗣代代传承、维系及确保这一流派的风格及艺术的传承”[1],免状制度是指“将现有通行的曲目,分为几个阶段,成为学习者循序渐进的一项指标,最初开始的学习都由弟子的老师也就是职分背负指导的责任,到一定程度以后,弟子们每进一个阶称段,便必须演出给家元鉴别,得到家元的同意才能向一个阶段迈进的制度”[1]。

  日本能剧的家族外传承主要是利用教育进行传承,如在东京艺术大学设立教学科目,由国立能乐堂举办研修生课程等。

  日本能剧的精神传承主要包括个人精神、不同艺术家精神性的兼容上。如为了深入理解能剧,演员还需学习花道、书道、茶道、香道、剑道等,以体会其蕴藏着的相同神道及禅宗思想,探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境界;无论演出者技巧娴熟或生疏,学习、演练时都要永远保持着初学时的虔诚。

  作为舞台美学表演艺术的日本能剧,无疑属于无形文化遗产的范畴,其传承与传播方式除了借助某些物化的、形象的媒介之外,大多是口传心授、言传身教、心领神会的非物质形态,如语言、音乐(声音、肢体)等形式,而这些文化形式既有别于物态的、静止的、有形的文化形态,又不像上层文化或精英文化,以文献典籍的形式被记录传承下来,即使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通过我们的揣摩、探究能够进行一定程度的复原,但是要想达到原来的意境和表现效果也是极其困难的,其传承形态主要依靠人这一特定的文化创造主体和接受主体展开。在一些手工艺、中医以及其他一些专业性、技艺性比较强的行业中,为了生存和保存自己的独特技艺,其家族传承制度无疑成为首要选择,日本能剧也是如此,而师徒传承作为“扩大化”的家族血缘传承方式也起到了较为重要的作用,因为传统艺术的“传授不是科班式的速成教育,而是一种耳濡目染的综合素质教育。在教授传承的过程中,不仅要靠心领神会的领悟,而且除了技与艺的传授,与技艺相关的待人接物、信仰禁忌、情感伦理等都需要全方位的学习……传统的家庭传承方式不仅有利于民间文化的延续,也是一种合理的、全方位的民间艺术教育形式”[2]。同时,教育作为人类文化延续、传承的重要载体,也是民间艺术传承的重要方式,此处的教育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只有在全社会营造了一种良好的氛围,民间艺术的发展才能有灿烂的明天。正是在政府的大力资助和扶持下,加大了家庭传承、师徒传承、教育传承的力度,使得日本能剧这一蕴含深刻日本传统文化的民间艺术在现代重新绽放。

  2、日本能剧传承对中国传统武术发展的启示

  作为日本的一种传统艺术形态,日本能剧被认为是日本传统艺能的中心,是花道、书道、茶道、香道、剑道的中心,这些传统艺能蕴藏着相同的神道及禅宗思想,借由一种艺能体现一种思想、探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境界,要求学习者永远保持虔诚的心态进行学习。因此,通过日本能剧的学习与欣赏能够传达出日本人的一种传统精神及生活态度,对其进行心灵上的熏陶与感化。而通过中国传统武术的学习体现了中国人对于“道”的追求,使得“武术与拳技不再是好勇斗狠的手段,也不仅仅是一种健身、自卫和观赏的生存性活动,而成了一种‘求道"的手段”[3],是习练者通过练习武术而获得的一种超越性生命体验和人生价值,以及对天道自然、宇宙万物生化之理的体悟和体验,是接受中国传统文化熏陶的良好载体。因此,日本能剧与中国传统武术分别隶属于各自的传统文化,在西方科学技术和消费主义文化主导下的今天,都遭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如何在“快餐式”流行文化“满天飞”的语境中找寻自己的生存途径,是两者面临的共同课题。同时中日两国向称“同文同种”之邻邦,其文化有明显的同源性[4],因此,学习、借鉴日本能剧传承、发展途径,对于中国传统武术的传承发展无疑有所裨益。

  2.1加大传统武术的家族传承和师徒传承力度

  传统武术集中体现了中国人的审美情趣、价值取向、世界观和人生观,在构建中华文明的进程中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随着西方体育思想的冲击和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解构,竞技武术走上了轰轰烈烈的发展前台,而传统武术“已经进入了一个漫长的死亡期或消亡期”[5]。国家体委于1979年1月下发了《关于挖掘、整理武术遗产的通知》,在1982年12月召开了全国武术工作会议上,提出“挖掘传统武术,抢救武术文化遗产,是当前的急迫任务。”随后动员8000余人历时3年开展“普查武术家底、抢救文化遗产”的武术“挖整”工作,积极开展编写文字、拍摄录像和“三献”活动,企图通过这种“物化”的形式把传统武术的“根”留住,但传统武术却未放慢“消亡”的步伐。

  家族传承在中国传统农耕社会的一些手工艺、中医以及其他一些专业性、技艺性比较强的行业中是最基本的传承方式,而模拟血缘的师徒传承,可以认为是一种扩大化的家族传承。“因为功、理是很‘身体化"的东西,得身教方能体会得出,讲是讲不明白的,靠着在练武场上喊几句口诀,即便是古代秘传真实不虚,做学生的也很难体会。”[6]通过“拜师递贴”达到“师徒如父子”的关系,使传技者尽心尽力、言传身教,务使徒弟真正掌握弄懂学会;同时,在师父的严厉管束下,习武者刻苦训练,不断体悟领会,通过他们的代代相传繁荣了中华武术。诚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正是父传子、子传孙一代代积累下来的特殊熟练,才使印度人具有蜘蛛一样的技艺。”通过师徒传承使得受传者能够体味到传统武术的精髓,把传统武术作为一种“活态文化”、民族精神加以弘扬,这是传统武术赖以生存的根基。当然,传统武术的师徒传承在它的生命进程中有着种种陈腐流弊,对内而言,表现为强烈的人身依附、森严的等级之分和容易形成守旧心态,对外而言则主要表现为各拳种之间的门派之争。在传统武术的现代师徒传承中应尽力消除上述流弊。

  2.2加强传统武术的现代教育传承

  面对文化全球化的形势,要弘扬中华文化,增强人们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增强民族凝聚力、振奋民族精神,武术教育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教育手段。2004年4月3日中宣部和教育部联合颁发了《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实施纲要》。《纲要》要求:中小学各学科教育要有机渗透民族精神教育内容。体育课适量增加中国武术等内容,可见政府部门对武术教育的重视。

  武术的现代教育传承主要包括两个领域,一是大、中、小学的武术普及教育;二是专业体育院系的武术教育与民间武术馆校的武术教育,两者共同构成了武术的现代教育传承体系。但是现有的研究已经表明,竞技武术体系几乎一统天下,武术教育中的传统武术份量少之又少,武术教育的情况并不理想,教育内容并不完善。因此如何把传统武术与现代教育有机结合便成为一件大事。我们坚信,利用现代教育普及大众文化的方式,传承武术必定会迎来灿烂的明天。

  2.3营造氛围,加强传统武术精神和文化价值的传承

  中国武术同中国古代其它体育项目相比,之所以长久不衰流传至今,并不仅仅取决于它的体育、军事和娱乐价值,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它的精神和文化价值。在中国传统武术发展过程中,演绎了一幕幕感人至深、可歌可泣的故事,利用传统武术展开教育无疑可以弘扬民族精神,“将武德与学校德育工作相结合,武礼与学校礼仪教育相结合,武术技术与学校文体活动相结合,武术教育融入武术爱国故事教育,有利于培养和弘扬民族精神”[7]。

  传统武术作为中华文化浸染下的产物,其深厚的传统文化内涵、魅力和文化价值已经为世人所公认。美国新保守主义代表人物丹尼尔?贝尔指出,文化已成为西方文明中最具活力的成分,其能量已超过技术本身[8]。中国武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全息影像”,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观点,形神兼备、身心一体的形神统一观及阴阳学说辩证法思想等无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集中体现,而蕴含在传统武术学习中的“礼”“仁”“德”的要求无不体现了儒家哲学思想。龙应台[9]认为:“传统的气质氛围,并不是一种肤浅的怀旧情怀。当人的成就像氢气球一样向不可知的无限的高空飞展,传统就是绑着氢气球的那根粗绳,紧连着土地。它使你仍旧朴实地面对生老病死,它使你仍旧与春花秋月冬雪共同呼吸,使你的脚仍旧踩得到泥土,你的手摸得到树干,你的眼睛可以为一首古诗流泪,你的心灵可以和两千年前的作者对话。”通过传统武术的学习可以进一步强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尤其在充满诱惑、满是浮躁的现代社会。

  对于传统武术,我们不应也不能只把它囿于练武人的小圈子里,而应该最大限度地拓展它的范围,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人群关爱传统武术,因为传统武术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人人都拥有认识、享受、创造传统武术的权利。尽管他们对武术文化传统的诠释有各自不同的角度,层次水平也会有所差异,但他们对传统武术的认同感和积极性却是一致的。努力构建民间各个层面人们的武术文化自尊,营造一个好的习练传统武术的社会氛围,传统武术的发展才大有希望。

  2.4建构适合传统武术的传承空间

  传统武术的传承空间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物理属性的,主要是指传承传统武术的外部资料和物质条件,其二是非物理属性的无形空间,主要由国家政策、规则制度、法律法规以及传承主体的思维等各种要素所构成。这两种空间是相互渗透、相互兼融、相互重叠的,也可能是各自独立存在的,但是后者对于传统武术的传承更为重要。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施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计划、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等仿佛让我们看到了传统武术的希望。2006年5月,国务院18号文件中,将少林功夫、武当武术、回族重刀武术、沧州武术、太极拳(杨氏太极拳、陈氏太极拳)、邢台梅花拳列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依靠国家建立、健全、完善相关的规则制度、法律法规,并在传统武术工作者的密切配合下,传统武术才能拥有良性的发展空间,毕竟个人、民间的力量极其有限。

  传统武术是中国武术发展的命脉,失去了传统武术,中国武术也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保护传统武术的工作刻不容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真心希望我们的研究者、管理者能够从其他门类的传统艺术、技艺的传承中得到有益的启示,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促进传统武术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贞竹.当代日本能剧的传承方式[J]中国戏剧,2004(6):59-61.

  [2]唐家路.民间艺术的文化生态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3]全国体育院校教材委员会.武术理论基础[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7.

  [4]张永芳.略论黄遵宪对中日文化同源性的关注[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2(1):52-57.

  [5]郭玉成.中国民间武术的传承特征、当代价值与发展方略[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7,31(2):40-44.

  [6]李仲轩,徐皓峰.逝去的武林――1934年的求武纪事[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

  [7]郭守靖,郭志禹.以武术弘扬民族精神的历史回顾与教育策略[J].体育文化导刊,2006(7):64-67.

  [8]金元浦.全球格局中文化的跃升[N].文汇报,2006-09-21(5).

  [9]龙应台.在紫藤庐和Starbucks之间――对“国际化”的思索[N].南方周末,2003-08-14.

  (来源: 《体育学刊》)

  (编辑 ;江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