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2024-04-26   星期五   农历三月十八   
基于民众日常生活需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以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中心
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作者:朱以青 创建时间: 2019.07.24 11:13:00

摘要:生产性保护是近年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提出的一种新的保护方式,主要是针对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的。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是拥有具体的生产内容,贴近民众生活,是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因此,对其保护的最好方式就是让其回归民众日常生活,在生产中保持其核心技艺和核心价值,如此才能使其拥有长久的生命力。

关键词:民众需求;手工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在社会结构发生急剧变化的当今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具有的凝聚民族力量、弘扬民族精神的独特作用日益受到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宗旨即是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怎样才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呢?通过生产性保护使其符合民众的日常生活需求是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重要途径。

生产性保护是近年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出现的一种新的保护方式。所谓生产性保护,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以保持非遗的真实性和传承性为核心,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生产力和文化产品,从而产生经济效益的一种保护方式。此概念一出便引起专家学者的热议。张志勇在《众多专家学者呼吁——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注重生产性方式保护》一文中总结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们的观点,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特点是“活态性”,它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必须将之引入生产领域,进行活态的保护。安葵在《传统戏剧的生产性保护》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生产力和产品进行了论述,认为只有如此才能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谭宏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方式保护的几点理解》中对生产性方式保护的理由、范围、产权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论述。陈华文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与生产性,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种非常特殊的保护,必须在生活与生产过程中完成。陈勤建在《当代民众日常生活需求的回归和营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暨生产性保护方式探讨》中指出,生产技艺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的保护方式就是使它在民众生活中获得新的活力。无论专家学者从何角度探讨生产性保护问题,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劳动人民长期的生活实践中产生的,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民众的日常生活需求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基础。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性与生产性

学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进行了诸多概括,如活态性、本真性、地域性、共享性、民族性等等。其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主要是因为其具有传承性和生产性。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秘书处负责人塞西尔·杜维勒女士指出:“《公约》所提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是活遗产:它必须不断地被相关社区、群体或个人创造、延续、再创造并保存保护,否则就称不上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活遗产,源于过去,并在当今和未来予以继承。”由此可见,在一个民族或地区的民众中代代相传、不断延续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得以形成。

在一定范围内(族群、聚落),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世世相传,不中断,不消亡,因此,传承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征。美国文化学家爱尔乌德在《文化进化论》中指出:“文化是由传递而普遍遗留下去的,并且渐次连接于语言媒介的团体传说中。因此,文化在团体中是一种累积的东西,而文化之对于个人则是一种同伴交互影响后,所获得或学习的思想行动的习惯。……所以一方面它是包括物质文明,如工具、武器、衣服、房屋、机器及工业制度之全体,它方面是包括非物质的或精神文明,如语言、文学、艺术、宗教、仪式、道德、法律和政治的全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方式有两种,即家族传承和群体传承。在中医、手工制作及其它一些技艺性比较强的行业中,家族传承占主要地位,传统技艺只在家庭成员间或有血缘关系的家族成员间传授,极少传给外人,有的甚至传男不传女,如在传统的织锦、陶瓷制作、中药炮制、棉纺、酿酒等行业都有这种习俗。

另一种传承方式是群体传承。群体传承是指在一个群体内或在一个文化圈内,社会成员共同参与同一种文化活动,传承同一种文化遗产,如庙会、礼俗、仪式、节庆、歌会等等。其传承和传播由群体所为,群体习得,世代相传,生生不息,其核心是文化的传承。传承的主体是人。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内容是生产技艺的传授,除此之外,还有产品的图案设计、生产过程中的信仰、生产过程的神秘及师傅收徒的方式等等丰富的文化内涵。

法国人类学家皮耶·布迪厄(Pierre Boudieu)在《实践与反思》一书中提出“习得”的概念,意为后人从先辈那里吸收并实践某种规范,并在其一生中遵循这种规范,这对族群文化的发生是非常重要的。尽管学习实践及传承过程曲折,但这是延续人类文化所必需的。许多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通过世代的口传心授保存下来的,如果停止了这些传承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便不复存在。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主体,他们掌握着比其他人更丰富、更全面、更系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和技艺。他们承上启下,既从前人那里习得技能又有所创新和发展,并将新的技艺传授给后人,从而使得某项技艺长期延续。但“在社会发生急剧变化的情况下,如当今的全球化、现代化浪潮,常常容易出现传承链的中断,甚至在不经意之中就会消失于历史的烟尘中”。近年来不断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因老一辈制作者消亡,年轻人不愿从事这种费时费工的活儿而使传承中断的情况出现。当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流动的、活态的,不可能永远不变,自然淘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进化中的必然现象。但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制度的建立,可以阻止或延缓传承的中断,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

与传承性相关联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尽管人们没有特意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但是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尤其是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只能在生产过程中传承,在传承过程中生产,两者是相辅相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应该是僵化的消极保存,而应该是在不违背和破坏其核心价值和核心技艺的情况下,将之引入生产领域,让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到当代人的生活中去,让现代人享受祖先留给我们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使之在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得到积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决定了它在生产上具有代际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的前代人遗产生产成果,是前代人从事的遗产生产实践活动,也就是让传承人传承着祖辈相同或相似的遗产实践,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在规定性。”生产实践活动的内容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需求决定生产和发展,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不是盲目的生产,它应顺应时代变迁和民众需求而不断变化。

二、民众日常生活需求的变异性与多样性

陈勤建认为,“从生产形态的视角上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实际上主要是两大类,有艺术和历史价值的传统表演艺术(如歌谣、戏曲、音乐、舞蹈等)和生产性方式构成的传统工艺技能(如刺绣、雕刻、酿造、陶瓷、染织、漆器等手工艺),即生产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技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民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发明、积累和传承下来的,具有以下特点:鲜明的民族地域特色或显著的传统审美意趣;以天然原材料为主,采用传统的手工艺和技术,体现精湛的技艺,有完整的工艺流程;具有丰富的历史、科技、人文内涵和独特的价值。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能够流传几百年甚至几千年,是因为它们符合民众生活需求。历史上任何时代,民众消费需求升级与生产力发展的相互作用均导致了经济活动的产生和发展。需求是生产的内因,而生产,总是一定社会发展阶段的生产。生产直接是消费,消费直接也是生产。从生产的视角来看,生产产出了消费的对象,没有消费对象便不能消费;生产决定了消费的方式,生产产出了特定的对象,需要另一种生产方式去消费;生产不仅为需要提供材料而且也为材料提供需要。从消费的视角看,消费的最终结果是实现了产品。消费创造生产的需要,消费是生产的动机,是生产的前提。生产和消费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生产活动是起点,是起支配作用的要素,消费活动是生产活动的一个内在因素,是生产的内生变量。

在成为“知识”之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一种生活方式,包括居住形式、饮食文化、民间工艺、节庆习俗等,特别是手工技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与历史上先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是先民们在生活中创造的先进文化。

传统的棉纺织技艺就是为了适应民众的生活需要而产生的。中国自古以来以麻或蚕丝作为纺织原料。但棉布所具有的吸湿、保暖等特征是麻和蚕丝所不能比拟的。但是,棉花纤维的构成与麻、蚕丝不同,因此,原有的缫丝、抽丝工艺不符合棉花的纤维特点。宋末元初,松江府乌泥泾人黄道婆在崖州(今海南岛)棉纺织技术的基础上,对棉纺织技艺进行了改进,形成了碾籽、弹花、纺纱、织布等当时最为先进的手工棉纺织技术工序,改进了捍、弹、纺、织之具,大大提高了纺织水平。由此,百姓“家家机杼”,棉布以价廉、实用而成为普通百姓使用的成衣原料。全国几乎人人都以棉布御寒。元明时期,松江府成为全国最大的棉纺织业中心,由此促进了上海及江南地区集镇的形成和繁荣,有“衣被天下”之美誉。然而,鸦片战争后,机织洋布销入中国,曾经引领世界的乌泥泾棉纺技术无法与之匹敌,逐渐退出生产领域。这一案例充分说明,因为顺应了当时社会民众的生产生活需求,致使元明时期乌泥泾棉纺织技艺产生和普及。而后来随着洋纱洋布进入中国,洋纱洋布所具有的物美价廉的优势自然是土纱土布所不能比拟的,民众自然选择洋纱洋布,致使土纱土布退出市场。

现在,乌泥泾棉纺织技艺作为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保护起来。但这也仅限于完善传承人队伍,编写供中小学生课外阅读的教材,组织部分中小学生学习三锭棉纱纺织技艺等。“现代产品,缺乏了社会市场的需要将无法生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特别是生产技术的保护,不能进入社会民众生活圈中,能长期存在吗?当年乌泥泾棉纺织技艺的发生和推广顺应了社会民众生产生活的需求,今天我们要保护它而民众又不需要,其处境必将是十分尴尬的。”

作为中国民间木版年画四大产地之一(其余三个为天津杨柳青、苏州桃花坞、四川绵竹)的杨家埠木版年画,因根植于民间、装饰于节日而受到普通民众的青睐。木版年画是产生于中国农耕社会的民俗艺术。作为一种吉祥、祈福、辟邪的象征物,过年的时候要贴在农舍的大门上、炕头上;新婚时要装饰在新人的洞房里。因此,它题材广泛、形式多样:有祈福迎新、消灾除祸的,如《门神》、《菩萨》等;有男耕女织、人情世事的,如《男十忙》、《女十忙》、《二月二》等;有神话传说、小说戏曲的,如《打樱桃》、《空城计》、《打渔杀家》等;有发福生财、祈求好运的,如《摇钱树》、《大春牛》、《三大家》等,完全迎合了民众信仰及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明代时,杨家埠木版年画就进入发展成熟阶段,“家家印年画,户户扎风筝”。清乾隆年间,木版年画进入繁荣昌盛时期,杨家埠又有万顺、公兴、公义、公泰等30余家画店进行年画生产。在此后的一个半世纪里,杨家埠“画店百家,年画千种,画板数万”。因为木版年画以喜庆、吉祥、欢乐、美好为主题,顺应着各民族、各地域人民群众不同的观念、信仰和习俗,画面情趣盎然,千百年来几乎覆盖了年节时所有的中国家庭,成为农耕文明时期文化传播的一大媒介。然而,自20世纪中期以来,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变、大众生活方式的转型,木版年画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当今农村的房子由单层老屋变成了楼房,内墙贴满了五颜六色的壁纸,农家不会在装饰时尚的房间内贴木板年画,即使需要装饰,也是贴上各种明星照。年画已经在新农村派不上用场了。农民居住环境的改变,使木版年画失去了广阔的市场,年画由普通大众的年节必备之物,变成了少数收藏者、研究者的收藏资料。木板年画失去社会市场环境,年画销售已在日常生活中消失。

为了保护木版年画这一传统工艺,20世纪80年代,山东省旅游局积极扶持杨家埠年画旅游业的发展,以旅游复兴传统文化,以“年画作坊”、“民俗家庭”为接待主体,游客走进民居作坊,拜访民间艺人,跟随他们印制年画和扎制风筝。古老的民间艺术由此获得了新生。社区居民在经营中获得了经济上的实惠,发展和繁荣了地方经济。木版年画的这种“旅游化生存”是顺应时代变化而作出的回应。

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阿胶之所以拥有广阔的市场,是因为随着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意识普遍提高,对阿胶的需求不断增加所致。古代先民对胶的药用价值早有认知,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古医方书《五十二病方》中就有相关记载。后来人们逐渐发现山东东阿所产的药用皮胶最为有效,因此把这种胶称为阿胶。西汉《淮南子》中有“阿胶一寸,不能止黄河之浊”,表明阿胶在当时已为社会所广泛认知。后来东汉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南朝陶弘景的《本草经集注》、北魏贾思勰的《齐民要术》等古代名著中都对阿胶所具有的滋补强身作用进行了描述。明清时期,人们对阿胶的认识和应用更加深入。李时珍在其《本草纲目》这一医学巨著中对阿胶的效用极为推崇,谓之“和血滋阴,除风润燥,化痰清肺,利小便,调大肠,圣药也”。近现代以来,人们对阿胶的药用价值、滋补价值有了更深入的认识,陆续挖掘出阿胶改善人体亚健康、增强人体免疫力、美容养颜、延年益寿等新功效。随着人们对阿胶作用认识的不断提高,昔日宫廷和上层贵族才能享用的“圣药”如今已进入千万个普通百姓家庭。市场需求的扩大决定了产能的扩张。进入新世纪,全国阿胶类企业经过不断的重组整合,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山东省阿胶产量最大,占全国产量3/4以上,整个山东省阿胶行业年经营额超过了50亿元。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的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和济南市平阴县东阿镇的山东福胶集团形成了垄断优势。它们所产大部分产品销往广东和江浙沪等地区。这一方面与这两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当地民众注重养生和保健的传统有关。阿胶所具有的滋补养生功效自然成为广东人煲汤的重要食材,也成为江浙沪一带民众冬季膏方养生的首选。民众不断增加的需求,是阿胶市场不断扩大的根本原因。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的最终目的是消费。“需求决定了生产和发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来说也不例外。”生活水平的提高决定了民众日常需求的变异性和多样性并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目的和生产方式。墨守成规,不求创新和发展必将被时代淘汰。

三、生产性保护的发展性与创新性

怎样才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下去呢?行之有效的途径便是让它回归民众日常生活,在生产实践中创新和发展。尤其是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般都有具体的生产内容,“如果将传统技艺仅仅放在表演台上进行比划,不去面对社会生活的实际目标进行生产,这种技艺是保存不了的。……手工技艺这样一种以人为中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在生产实践中进行保护”。历史上产生了很多的手工技艺,都是符合当时社会需要的。但随着时代的变迁,有些传统技艺因失去现实价值而退出了历史舞台;有些传统技艺却能够在社会变迁中创新和发展,从而历经一代代优秀传承人而继承下来。

有些专家学者忌讳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和发展,似乎谈到创新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会万劫不复。事实上这种认识具有片面性。历经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今天仍具有活力,其原因就在于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这其中最为关键的问题在于无论如何创新、发展,不能丢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核——核心技艺、核心价值及其文化内涵。与工业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其传承过程中,除了技术因素外,还有精神等方面的内容。这些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区别于工业化生产以及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别于另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本所在。如果在传承过程中丢失了其内核,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就不会被民众所认可,那么它就不可能有持久的生命力。

保持核心技艺和核心价值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根本。在此前提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方式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发展。“有的是一直用手工生产,有的从手工生产发展成机器生产;有的是直接生产,有的是间接生产;有的强调个性生产,有的强调规模化生产等等,不能用一种模式来要求。”

当前,传统手工生产方式与现代机器工业生产方式相结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最好方式,两者共存、互补。手工技艺生产和机器工业生产各具优点,手工技艺充分体现出劳动者的智慧和创造力,而大机器工业生产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自古以来,手工技艺借助工具才创造出精美的具有高超艺术价值的作品,像玉器、陶器,而如今随着机械化程度的提高,一些纯体力的工作可以交由机器进行。在日本,制陶泥料的准备过程就是由机器完成的,当然在决定其品质的关键环节,如“成腐”工序还是由人工完成。白酒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最具现代工业生产特点的,产业化程度也最高。但它的核心技艺仍然是非物质因素在起作用,这体现在制造酒曲和酿酒的方方面面。传统技艺和机器工业相结合既可以保留传统技艺的精髓,又可以提高生产效率,这对于像陶瓷、织布、酿酒等满足人们日常物质生活需要的生产技术来说是最佳选择。

上述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一小部分。对于因时代变迁而在当代社会逐渐失去生存土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可以通过创新,拓宽生产内容,实现其价值。

河北衡水内画传统上主要生产各类鼻烟壶产品,如今它的这一传统功能发生了重大变化,在保留传统工艺和绘画技艺的同时,研发出一些新产品,如女性化妆盒、各类香水瓶、微型个人肖像及其它装饰性较强的工艺品等,赋予传统内画技艺以新的内容,注入了新的活力,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赫哲族的鱼皮制作技艺是生活在黑龙江省三江流域的赫哲族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利用北方冷水鱼的鱼皮制作服装、饰物及其它生活用品而形成的一种独特技艺。但随着社会环境和生活方式的改变,鱼皮制品在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少,制作技艺也濒临失传。为保存和传承这一技艺,赫哲族人民开发出鱼皮民族服饰、鱼皮工艺品、鱼皮剪纸等新产品,为鱼皮制作技艺的传承带来了新动力,找到了在当代社会生存的土壤。

类似的例子还有甘肃庆阳香包、河北蔚县剪纸、惠山泥塑、南通蓝印花布等等,不胜枚举。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无论是大众消费的‘非遗’项目,如年画、剪纸、风筝、玩具、编织、绢花等,还是富豪、收藏家或贵族消费的高端产品,如雕漆、云锦、玉雕、木雕、木作、花丝镶嵌等,无不通过市场而实现其价值”。

并非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能通过创新和发展或通过功能转换而长久存在,包括手工技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处于濒危状态和传承困难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可以通过将其整理记录、拍摄、保存、建档等方式保护起来。“将无形文化遗产搜集并记录下来固然重要,但说到底,做成标本存入库房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我们的真正目的是想让这些活生生的无形文化遗产像水中之鱼一样,永远畅游在中国文化的海洋里,生生不息,永无穷尽。”在生产中发展和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使其满足民众不断变化的需求,才能让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到当代人的生活中去,在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得到更好的保护。

四、结语

生产性保护是近年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形成的一种新的保护方式,相对于抢救性保护方式(针对处于濒危状态和传承困难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整体性保护方式(针对于传统文化积淀深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较为集中、特色鲜明、自然生态保护良好的特定区域),以手工技艺类为中心的生产性保护更贴近百姓生活,也更易转化为文化产品和生产力,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势必会调动非遗传承人的能动性,使他们成为非遗生产和传承的主体,从而改变中国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政府主导而民间、民众缺失的现象。为民众的需求、为民众的幸福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是我们保护非遗、保护文化的最终目的。

(本文刊载于《民俗研究》2013年第1期,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编辑:黄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