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序号:1403 |
项目编号:Ⅱ-189 |
公布时间:2021(第五批) |
类别:传统音乐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类型:新增项目 |
申报地区或单位: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 |
保护单位: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文化馆 |
宣抚司礼仪乐舞是流布于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的传统乐舞表现形式,主要保存地为孟连县勐马镇勐阿村。孟连地处历史上著名的“盐运古道”,是中国通往缅甸、泰国等东南亚国家的重要门户。
宣抚司礼仪乐舞伴随着土司制度形成并延续,把傣族源于民间的乐舞,纳入宫廷的礼仪规范,寓教于乐。《所·婻窝罕》为宣抚司礼仪乐舞特定的开场节目,演绎民间传说中的爱情故事,通过真、善、美熏陶教导民众。宣抚司礼仪乐舞以乐为主体,以歌曲演唱和舞蹈表演相辅,形成三者浑然一体的表演形式,雅俗共赏。它的乐曲源于丰富的傣族民间诗歌、传说、故事和音乐,使用独特的民间乐器主奏或合奏,伴以简洁而具有技巧性的“腊条舞”等民间舞蹈,具有强烈的民族和地域色彩。宣抚司礼仪乐舞队分乐手和舞者两部分,乐手的组成较为固定,一般为8人,多为男性。舞者根据表演需要不作人数限定,也多为男性。演奏乐器有“嘎拉萨”“筚林短”“缶埋”“省”“多罗”等,代表乐曲有《所·婻窝罕》《所·诗》《所·帕沙歪》《所·蚌丙》《所·偏卢习》《所·咪罕匹唯》《所·谢列卯》《拽·嘎拢》等,常伴有单人舞、群体舞和演唱。乐舞队平时活跃在民间,自娱自乐,逢重大节庆活动在孟连宣抚司署进行表演。
据史料记载,明永乐四年(公元1406年)设置孟连长官司时,土司任命擅长表演民间乐舞的勐阿乐舞队为土司礼仪乐舞队,并设官员专门管理,使民间自娱自乐的乐舞向文治教化转变。清康熙四十八年(公元1709年),土司礼仪乐舞队更名为“宣抚司礼仪乐舞队”,逐渐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乐舞制度。在土司管制时期,该项目为父子世袭传承和师徒传承,现多为师徒传承。目前,宣抚司礼仪乐舞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孟连宣抚司署为基地,每年演出50余场,观众达2万人次。与此同时,各个演出群体活跃于开门节、泼水节、春节等传统节日中,吸引了较多青少年参与传习活动。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女性加入乐舞表演,成为乐手和舞者,使项目传承群体得以壮大。
宣抚司礼仪乐舞承载着傣族这一跨境民族的集体智慧,在历史上曾是土司维系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的重要手段,现今经过人民群众的传承发展,成为我国“一带一路”建设中实现民心相通、交融共生、协和各邦的重要文化载体,既丰富了民众精神生活,又提升了思想道德境界和文化艺术修养,对建设和谐社会具有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