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序号:1440 |
项目编号:Ⅴ-142 |
公布时间:2021(第五批) |
类别:曲艺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类型:新增项目 |
申报地区或单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 |
保护单位:大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所 |
大本曲是流传于云南洱海周边白族地区的古老曲种,是在大理白族民歌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一种曲艺形式。其历史悠久,起源于唐代的变文讲唱,至明代已发展成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得到空前发展。现流传于大理白族自治州的大理市、洱源县、宾川县、剑川县、鹤庆县等地区,尤其以大理市最为盛行。
大本曲传统表演由两人完成,一人身穿长衫,手拿花扇或手帕演唱,一人弹三弦伴奏,通常一张桌子、两条凳子便构成表演场面,较隆重的演唱则需要搭台,摆设香案。发展至今,出现了多人表演的形式,演唱时也常带有舞蹈性的表演动作。其语言规范,讲究“字正腔圆”,一般以唱词为主,旁白为辅,唱词使用白族语,大多采用白族山花体“三七一五”的格式,旁白多用汉语。通过不断完善,大本曲形成了“三腔九板十八调”的唱腔体系。其伴奏音乐朴实丰富,伴奏乐器多为三弦,醒木、折扇、手帕是演唱时的常用道具。其唱曲内容为长篇叙事故事,多取材于汉族传统戏曲故事、白族民间传说故事和现代白族社会生活,有大量宣扬孝道伦理的曲本。演唱中主要以唱腔体现人物性格、表达思想感情,同时叙述事件发展。
大本曲在白族传统的节庆活动(如绕三灵、本主节)和民俗活动(如婚丧、建房)中都有演唱,在民间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传承体系,有师徒传承、家庭传承、现场观摩传承、艺人交流传承等多种传承方式。
大本曲的内容展现了白族的发展历史以及白族与汉族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是研究民族发展史的珍贵文献史料。它以诗言志,以歌咏言,吸收了白族民歌小调的韵律和部分唱词内容,在白族地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有着独特的音乐唱腔、节奏节拍、衬词以及伴奏,对民族音乐研究有着重要价值,是全国曲艺发展史上不可或缺的篇章。大本曲的演唱贴近现实,反映民众生活,宣扬孝道伦理,对民众具有教育、凝聚作用,在增强民族文化自信的同时,有利于促进民族间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