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 文化和旅游部 财政部
关于印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旅非遗发〔2019〕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财政局,各计划单列市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关于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的要求,深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宣部 文化和旅游部 财政部
2019年1月14日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关于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称非遗)保护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履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科学保护、提高能力、弘扬价值、发展振兴”为主要任务,深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善非遗传承体系,提升非遗保护传承水平,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尊重非遗基本文化内涵,弘扬当代价值,推动非遗在人民群众的当代实践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非遗的生命力和传承活力。
(二)坚持科学保护、提高能力。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切实加强认定、记录、建档、研究等基础工作,着力保护传承实践、传承能力和传承环境,促进非遗融入现实生活,实现发展振兴。
(三)坚持尊重主体地位、调动各方积极性。尊重传承人群的主体地位和创造性表达权利。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促进非遗传承实践成为广泛的社会自觉。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非遗传承体系更加健全,传承活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人民群众对非遗的认同感、参与感、获得感显著增强,社会广泛参与非遗保护传承的生动局面基本形成;统筹管理、协同推进的非遗保护工作体系更加完善,保护工作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
——利用高校的学术和教学资源,帮助传承人群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到2025年,组织非遗传承人群参加研修和培训,累计培训15万人,提高非遗传承人群文化自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按照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建设目标,建设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到2025年,在全国共设立25至30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非遗及其得以孕育、滋养的人文环境实行整体性保护。
——加强非遗传播力度,提高非遗的可见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到2025年,形成3至5个非遗传播品牌,提高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水平,扩大影响力。
——在普查登记、建立名录和抢救性记录的工作基础上,建立全面、科学的记录体系。到2025年,对1200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记录,全面记录和整理他们掌握的独到技艺。
——建立岗位培训制度,提升非遗保护工作者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到2025年,对全国各省(区、市)非遗处、非遗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轮训一遍。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非遗名录制度。完善项目认定和管理制度,根据工作实际确认需要列入名录的代表性项目。制定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基本规范,开展存续状况评测和保护绩效评估,加大对急需保护项目的扶持力度,总结推广非遗保护优秀实践案例,动态调整保护责任单位。
(二)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对集体传承、大众实践且技艺性强的项目,探索认定代表性传承团体。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给予补助。建立代表性传承人履行传习义务情况考评机制,实施动态管理。鼓励代表性传承人参与高等院校的教学科研,促进传统传承方式和现代教育体系相结合。
(三)开展非遗分类保护。根据非遗特点和存续状况,实施分类保护。挖掘和运用传统工艺的文化元素和工艺理念,丰富题材和品种,提升设计和制作水平,推动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广泛应用。提高口头传统和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等表演艺术类非遗的实践频次和展演水平,推动进入城乡社区常态表演,增强濒危剧种、曲种的生命力和存续力。鼓励传统节庆保护与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丰富时代文化内涵。加强对社会实践、仪式和知识类遗产的研究阐释和活态利用。
(四)完善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制度。注重整体保护非遗及其得以孕育发展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尊重当地居民保护传承非遗的主体地位,增强其参与感、获得感和自豪感,切实改变高比例迁出居民、切断文化传承脉络的做法。按照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建设目标,继续建设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强监督,落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主体责任。
(五)实施非遗记录工程。统计汇总各保护单位与专业单位记录成果及社会记录成果,建立记录成果目录。充分利用现有成果,依靠社会各方力量,强化学术支撑,科学确定记录标准,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记录。丰富记录手段,加强成果保存与转化利用工作。对传承环境或条件发生重大改变、传承面临困难的项目,优先进行记录,以利学习借鉴和研究,或在适当条件下实现复兴。
(六)深入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组织非遗项目持有者、从业者等传承人群到高校学习专业知识、研究技艺,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高校与持有非遗的社区、群体及传承人合作,建立传统工艺工作站、教学基地、实训基地等,密切高校与社区的联系,促进相关学科与专业建设,增强高校的文化传承与创新能力。
(七)深入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建立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制度。加强传统工艺人才培养,鼓励开展传统工艺科学理论研究和技术攻关,鼓励跨界交流与合作,支持改进工艺、完善功能、拓展用途、提高品质,培育发展有民族、地域特色的知名品牌。鼓励具有较强设计研发能力的企业、机构与高校到传统工艺项目集中地区设立传统工艺工作站,帮助当地培养传统工艺队伍,发展特色产品,开拓产品市场。落实国家环保、安全生产、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等要求,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八)加强非遗理论研究。倡导求真务实的学风,深入开展扎实的田野调查、历史研究和比较研究,科学认识和把握非遗的特性及传承演变规律,科学提炼保护理论,充实完善非遗各门类知识体系。加强非遗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
(九)加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非遗保护传承。加强对边疆地区特别是跨境民族非遗资源的调查和保护,与周边国家建立联合保护机制;结合国家脱贫攻坚战略,充分发挥非遗优势,加大面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的传统工艺培训力度,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十)加强非遗传播。着力提高非遗的可见度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参与非遗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重要传统节日开展非遗主题传播活动,形成一批品牌传播项目。建设专业传播队伍,推动主要媒体加强非遗传播力量建设,鼓励设立专题网站和栏目。适应媒体深度融合趋势,创新传播渠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优势,丰富传播手段。提高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等活动的举办水平。鼓励非遗馆、非遗传习中心和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开展非遗展览展示活动。开展非遗优秀记录作品、传播作品的展示展映活动。
(十一)推动非遗普及教育。鼓励非遗活动进校园,积极开展非遗教学实践活动,提高青少年对非遗及其保护意义的认识。鼓励地方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开设非遗校本课程,编制适宜青少年的教学材料。支持在学校开展非遗展示展演,组织开展非遗体验活动。鼓励学校邀请非遗传承人开设非遗课程。
(十二)加强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交流与合作。加强非遗国际传播,充分运用非遗资源,讲好中国故事。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工作,提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履约能力和水平,积极参与、倡导、推动双边、多边交流与合作。利用国际知名节会、配合重大文化交流项目,举办非遗交流活动。推动内地(大陆)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支持非遗相关产品走向海外市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体制保障。把非遗传承发展工程摆在文化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各级人民政府非遗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完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协作机制。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完善社会参与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动形成有利于非遗保护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
(二)加强法律保障。适应非遗保护的新形势,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地方非遗保护法规、代表性项目保护单项法规。重视非遗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打击侵权行为,维护非遗传承人群权益。
(三)加强人才保障。加强非遗保护岗位培训,提高非遗保护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对在非遗保护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四)完善支持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把非遗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健全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的保护传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建立项目评估制度。建立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评估制度,重点围绕保护非遗实践活动,保持基本实践方式,尊重基本文化内涵,弘扬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尊重相关社区、群体和传承人的保护、传承及再创造权利,保持乃至扩大传承人群等方面,对代表性项目的存续状况开展评估。项目保护单位要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保护行动计划。
(六)加强绩效管理。加强对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对代表性项目保护、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等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开展绩效评价,并向上级部门报送考核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