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序号:180 |
项目编号:Ⅳ-36 |
公布时间:2014(第四批) |
类别:传统戏剧 |
所属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
类型:扩展项目 |
申报地区或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保护单位: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南宁市戏剧院、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粤剧是以广东粤语方言演绎的地方传统戏剧,始于明末清初,流行于两广、港澳及东南亚地区,俗称“广班戏”或“红船班”“广府大戏”。按地域又分为上六府和下四府。所演剧目、唱腔、曲牌及锣鼓器乐基本相同,但程式、排场及武功技巧各有特色,上六府精于唱做文场,下四府擅长文武打戏。
粤剧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布于南宁市等40个粤方言区(县、市),是岭南文化与八桂文化共同孕育的文化瑰宝,其舞台表演和题材内容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因流行地区在地理上和古代下四府接近,又称“下四府粤剧”或“南派粤剧”。明万历年间,就有戏班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演出。清末到20世纪40年代,粤剧演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非常兴盛。西江沿岸的主要码头成了粤剧演出的重要场所。
两广地区使用的粤方言,是粤剧区别于其他戏曲剧种的基本要素。广西粤剧表演风格古朴粗犷,既热情如火、缠绵悱恻,又有慷慨高歌、浅斟低唱的特点。其武打出自南拳套路,实用简练,讲究硬桥实马,许多身段、造型、出手等来源于桂西南一带壮、汉两族人民共同喜爱的民间舞蹈、武技和造型,有“变脸”“耍牙”“跳台铲椅”“吊辫”“过山”“吐血”“三上吊”“踩跷”“甩发”等武功特技。广西粤剧分末、净、生、旦、丑、外、小、贴、夫、杂十大行当,以文武生、花旦、丑生等行当较为常见。音乐属皮黄系统,但早期受昆腔和戈阳腔的影响,也保留了一些高腔牌子的剧目,唱腔抒情性强、婉转华美,是曲牌较多、唱腔优美的一大剧种。伴奏音乐突出大锣、大钹、唢呐,声音高亢激越。舞台美术简练质朴并有少数民族风格。常演的剧目和排场有《西河会妻》《目连救母》《七状纸》《芦花河》《杨八姐搬兵》《拦马过关》《李槐卖箭》《打闭门》《大过山》《五台会兄》等。
流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粤剧是当地各族民众集体智慧和创造力的结晶,在促进民族团结和文化交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