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序号:1323 |
项目编号:Ⅶ-119 |
公布时间:2014(第四批) |
类别:传统美术 |
所属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类型:新增项目 |
申报地区或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
保护单位: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化馆 |
满文、锡伯文书法是中国书法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伊宁市、察布查尔县、博乐市、塔城市等满族、锡伯族居住区是其主要流布区域之一。
满文的起源有着复杂的演变过程。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受满族审美文化和汉字书法艺术等多种因素影响,逐渐发展出包含正、草、隶、篆等多种字体的满文书法体系,如刚劲有力的楷书碑文,飘逸洒脱的行草书字帖,美观大方的篆书牌匾,行如流水的行书手抄本。
18 世纪中叶,清政府为加强西北边防,将部分锡伯族官兵及其眷属从东北迁至新疆伊犁地区屯垦戍边。西迁新疆的锡伯族在使用满文过程中,根据自身语言特点,对满文进行了改进,增补了一些字母,创制出了锡伯文。之后又出于文字书写美观和记录速度的需求,依照满文书法艺术特点,创制出了锡伯文书法艺术,逐步形成了满文、锡伯文书法体系,并具有新疆地域特点。
满文、锡伯文书法是经过数百年历史逐步发展形成的,是民族智慧的结晶。满文、锡伯文书法不仅对研究满族和锡伯族历史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也是锡伯族西迁史、新疆屯垦戍边史,以及新疆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见证,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社会文化价值。
编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类别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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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05-2718 |
姓名 格吐肯 |
性别 男 |
出生日期 |
民族 锡伯族 |
类别 传统美术 |
项目编号 Ⅶ-119 |
项目名称 满文、锡伯文书法 |
申报地区或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