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地区或单位:浙江省德清县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从事蚕桑业的国家,在距今五六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中期,先民便开始采桑养蚕、取丝织绸。蚕桑是中国传统农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最早典籍《尚书》的《禹贡》篇就有“桑土既蚕”的记载,春秋时期著作《管子》的《山权术》中也有“民之通于蚕桑”的说法,汉代乐府《陌上桑》中描写民间蚕桑习俗的诗句“罗敷善蚕桑,采桑城南隅”更是脍炙人口。蚕桑业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中外文化交流通道“丝绸之路”的源泉。在蚕桑业产生发展的过程中,全国各地形成了许多敬蚕重桑、爱蚕护桑的美好习俗,在民间世代相传。祭蚕神、轧蚕花等活动即是其中较为突出的部分,它们与其他蚕桑习俗一道构成古老中华蚕桑文化发展兴盛的历史见证。
扫蚕花地是清末至民国时期广泛流传于湖嘉地区的一种蚕俗,它起源于浙江省德清县,仪式的主要表演者都集中在德清一带。清末至民国年间,德清蚕农为祈求蚕桑生产丰收,于每年春节、元宵、清明期间请职业或半职业艺人到家中养蚕的场所举行扫蚕花地仪式,后逐渐流变为歌舞表演。举行扫蚕花地仪式时,通常由一化装女子边唱边舞,而以小锣在旁伴奏。唱词内容多是对蚕茧丰收的祝愿和对蚕桑生产全过程的叙述,与此相配合,表演者往往会做出扫地、糊窗、掸蚕蚁、采桑叶、喂蚕、捉蚕换匾、上山、采茧等一系列与养蚕生产有关的动作。
“蚕花”是德清人民心目中最吉祥的事物,扫蚕花地表演因而深受当地蚕农的欢迎。扫蚕花地是蚕桑生产习俗中重要的一环,每年寒食清明时节,“关蚕房门”生产以前,蚕农都要请艺人到家演出,以消除一切灾难晦气,祈愿蚕桑丰收,扫蚕花地表演由此呈现出一定的仪式性,成为浙江蚕桑生产的一种象征性反映,具有较高的民俗学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