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序号:1197 |
项目编号:Ⅹ-122 |
公布时间:2014(第四批) |
类别:民俗 |
所属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
类型:扩展项目 |
申报地区或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 |
保护单位:资源县文化馆 |
资源河灯节是流传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资源县资源镇、中峰乡、梅溪乡一带的传统节日,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它依附于中元节而形成和存在。
在湘桂铁路开通前,资江是连接桂北与湖南的交通大动脉。每年七月半中元节,人们会自发为葬身资江的冤魂做道场超度,最后放几盏河灯。一方面是对亡者的祭奠;另一方面也祈求自身辟邪消灾、万事大吉。咸丰二年(1852年),湖南商人在距县城两公里处的合浦街兴建了一座占地6余亩、规模宏大的湖南会馆。此后,湖南会馆每年从公产或民间捐款中拨出专项资金,在农历七月半期间延请各路名道高僧,设坛诵经,举办“水陆道场”(也称“盂兰盆会”),超度水陆亡魂,以寄托人们的哀思。中元之夜,会馆统一组织民众漂放河灯,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如今的河灯节。
河灯有指路照明之意,寓意为游荡在外的游魂照亮并引导其归家之路。起初,资源河灯只有“敬神灯”“莲花灯”“粽子灯”三种。“敬神灯”用四根灯柱打成框架,四面糊上透光皮纸并贴上吉语,用于敬奉河神,祈求河神护佑,免遭覆舟之灾。“莲花灯”是用剪成莲花状的彩纸糊在碗的四周,宛如盛开的莲花,取佛教莲花洁净之意,用于超度魂灵。“粽子灯”的用料较为特别,是将松香碎粒包成粽子状放在木板上漂放,其寓意是为不能归家的孤魂野鬼提供远行的食物,让他们魂归故里。
河灯文化是湘桂边境经贸往来、经济繁荣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依附于中元节而形成。资源河灯节起源于资江水道的航运,是对遇难河工、水手、放排工的一种悼念方式,历史悠久,是资江航运史的真实写照。它既是河工、水手、放排工传承的习俗,也是沿江居民生活习俗的一部分,具有地域特色和较高的社会文化价值。
编号 | 项目名称 | 类型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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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Ⅹ-122 |
项目名称 中元节(莱芜中元节习俗) |
类型 民俗 |
申报地区或单位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
编号 Ⅹ-122 |
项目名称 中元节(潮人盂兰胜会) |
类型 民俗 |
申报地区或单位 香港特别行政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