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序号:167 |
项目编号:Ⅳ-23 |
公布时间:2021(第五批) |
类别:传统戏剧 |
所属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类型:扩展项目 |
申报地区或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保护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豫剧团 |
豫剧是中国传统戏剧剧种之一,它产生于黄河文明的丰厚土壤中,是在河南梆子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声腔剧种,在新疆各地均有分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豫剧团为新疆的省级剧团。根据《中国戏曲·新疆卷》《中国豫剧大辞典》所载,豫剧自20世纪30年代传入新疆,逐渐形成了汉、回、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群众共创共演的艺术特色。
新疆豫剧除保留豫剧的独特艺术风格外,也吸收了新疆本土及全国各地的优秀文化元素。它与中原豫剧一脉相承、同宗同脉,但在音乐、表演等方面又别具一格。1954年,豫剧大师常香玉率团来新疆慰问演出,促进了豫剧在新疆的流传。随着大批内地民众支援和移居新疆,豫剧在新疆的观众越来越多。1959年,新疆第一个专业豫剧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童声豫剧团成立。随后,新疆各地成立了数十个豫剧团。早期的新疆豫剧剧目大多从内地移植而来,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移植的基础上进行改编和再创作。经历年来的发掘、复排和整理创编,新疆豫剧大小剧目已有300多台,包括传统戏、现代戏、学习剧目、自创剧目等多种类型。兵团豫剧团在创作现代戏等方面作出了较大的成绩。
几十年来,新疆豫剧主要通过师徒授受和院校教育方式,依托剧团的演出实践得以传承,已历4代。第一代新疆豫剧人跟随童声豫剧团进疆,为开启新疆豫剧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第二代豫剧人在传承优秀传统戏剧时,还肩负起兵团维稳戍边的特殊使命。第三代豫剧人结合新疆特有的地理环境和文化底蕴,创编排演了多部大型豫剧剧目,涌现出多位优秀的豫剧演员。第四代传承时期,新疆豫剧进一步发展,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及反映兵团军垦的剧目出世,获得多个国家级奖项,如《英武香妃》《天雪》《天山人家》《戈壁母亲》等。
新疆豫剧承载着民族的历史文化,生动反映着当地的民俗风情,陶冶着人们的道德情操。它在新疆这片沃土上不断发展,不仅丰富了新疆和兵团群众的精神生活,还在文化强边强国和维护新疆的长治久安中,发挥着凝聚民心的积极作用,具有较高的社会文化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