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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琼旅文发规〔2023〕2号) 海南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维护和培育区域文化生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海南文化特色,坚定文化自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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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文旅发〔2023〕105号)   各相关单位: 《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17日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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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布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甘文旅厅通字〔2023〕19号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省直相关项目保护单位: 根据《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甘肃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保护、传承和弘扬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按照《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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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文旅规〔2023〕2号 各区文化旅游局、相关单位: 为有效地保护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加强对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及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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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文旅发〔2023〕6号 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推进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立足当前保护工作实际,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制定了《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经省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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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等规定,聚焦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陕西文化自信自强目标,加快推进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省文化和旅游厅通过专题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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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闽文旅非遗〔2022〕10号) 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旅游文体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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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文旅厅规〔2022〕5号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省直相关单位: 《甘肃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经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0月19日 甘肃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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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军区、武警贵州省总队党委,各人民团体: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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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等22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编办、外办、台港澳办、发改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体育局、轻工集体企业 联社、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央驻鲁有关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若干 措施》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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