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办社图函〔2008〕367号)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
为了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文化部定于近期开展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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