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等22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等22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编办、外办、台港澳办、发改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体育局、轻工集体企业 联社、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央驻鲁有关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若干 措施》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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