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对推动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深入发掘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文明,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在履行好公益服务职能、保护好国家文物、做强主业的前提下,调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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