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文化部关于加强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45号)
商务部文化部关于加强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厅(局):
中华文明世代相传,绵延不断,创造了丰富的商业文化。老字号作为我国传统商业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广泛分布在餐饮、零售、食品、医药、居民服务等众多行业,其拥有的专有品牌、传统技艺、经营理念和文化内涵,不仅是我国优秀商业文化的集中体现,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