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6   星期五   农历三月十八   
中国书法

中国书法是以笔、墨、纸等为主要工具材料,通过汉字书写,在完成信息交流的同时,以特有的造型符号和笔墨韵律,融入人们对自然、社会、生命的思考,从而表现出人类特有的思维方式、人格精神与性情志趣的一种艺术实践。中国书法伴随着汉字的产生与演变而发展,已成为中国文化的代表性符号。时至今日,书法依旧是中国人日常生活的重要部分,当代艺术、建筑和设计等都从书法中汲取很多有价值的艺术元素,书法在促进人类文化多样性及创造力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009年,中国书法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作为项目申报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书法院和中国书法家协会共同努力,大力传承、弘扬书法艺术,培养后继人才,整理研究书法经典,参与书法文物保护。

推动书法基础教育方面,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呼吁中,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出台《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书法教育列入国民九年义务教育常设课程。传承普及方面,两家单位举办各类书法公益讲座、专题培训和文化惠民活动,帮助书法专业工作者进一步提高艺术水平,让公众尤其是基层民众领略书法艺术的魅力,形成“润物细无声”的传承普及效果。学术研究方面,积极开展书法经典和文物古迹的梳理研究,编辑出版《简帛书法研究》《晋唐楷书研究》《中国书法艺术年度研究报告》等理论成果。宣传展示方面,两家单位积极举办各类专题性、综合性展览,提升遗产可见度。加强对外交流,扩大中国书法的国际影响力。

基本信息
类型: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类别:
传统手工艺;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  
列入时间:
2009年
申报方式:
单独申报
相关社区、群体和个人

●  群体: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艺术研究院书法院,其他相关研究机构。

●  个人:书法家、爱好者。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清单
序号 编号 名称 类别 公布时间 申报地区或单位 项目保护单位
1
Ⅶ-63 汉字书法 传统美术 2008
第二批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 中国艺术研究院书法院
2
Ⅶ-63 汉字书法 传统美术 2008
第二批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书法家协会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书法家协会
3
Ⅶ-64 藏文书法(德格藏文书法) 传统美术 2008
第二批
四川省德格县 德格县文化馆
4
Ⅶ-64 藏文书法(果洛德昂洒智) 传统美术 2008
第二批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 达日县文化馆
5
Ⅶ-64 藏文书法(尼赤) 传统美术 2014
第四批
西藏自治区 西藏图书馆
6
Ⅶ-118 蒙古文书法 传统美术 2014
第四批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7
Ⅶ-119 满文、锡伯文书法 传统美术 2014
第四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化馆
保护实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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