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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新闻通气会
创建时间:2007-02-16 09:35:12

 

文化部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新闻通气会

 


2月14日,文化部在京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新闻通气会 

    2月14日下午,文化部在京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新闻通气会,总结前一段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的进展,通报下一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思路。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文化部社会文化图书馆司司长张旭,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资华筠、刘魁立、乌丙安,委员宋兆麟等领导和专家出席了通气会。会议由文化部办公厅主任黄振春主持。

 
周和平副部长讲话 

    周和平副部长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确立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和目标。12月,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决定设立我国的“文化遗产日”。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成立了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专门研究解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18项,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目前有18个省(区、市)建立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为摸清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家底,文化部于2005年6月部署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这次普查是我国21世纪开展的一次大规模的文化资源普查。在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过程中,文化部相继确定了40个保护工程试点。这些试点不断摸索保护方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去年,文化部正式成立了由冯骥才先生任主任委员,由68位不同专业领域专家共同组成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在保护工作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2006年9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保护中心承担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实践和科学保护方面等相关具体工作任务。

    为宣传和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果,2006年2月至3月,文化部联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举办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和展演文艺晚会。此次展览是我国政府举办的第一次全面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的大规模展览。展览展演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2006年6月10日,我国迎来了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在京举办了“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大型文化遗产展演文艺晚会、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论坛等活动。各地“文化遗产日”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通过这些活动,提高了全民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了全民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2006年6月27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我国以40票的高票入选由18国组成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为我国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周和平副部长还介绍了下一阶段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工作:

    一是要全面、扎实地推进普查工作。全国普查工作计划用3年多时间,至2008年底结束。文化部已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的出版规划列入工作日程,将抓紧制定《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图集》的出版体例,指导各地普查成果的出版。同时,要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的建设。

    二是要认真做好第二批国家级名录项目的申报工作。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将于今年申报、评审,2008年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将建立在省级名录的基础上。只有列入省级名录,才有申报资格。

    三是要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文化部将对国家级名录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标准、权利和义务做出规定,争取在今年“文化遗产日”期间公布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制定相关办法,逐步设立若干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较为集中的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积极建立博物馆或展示中心,抢救流散在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资料,防止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流失境外。

    四是要继续积极参与国际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07年5月将在我国举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特别会议,研究制定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评选标准等有关规则。为了及早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我国申报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候选项目,文化部将建立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候选项目的预备名单。

    五是要进一步推动政策法规建设。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立法进程。

    六是要完善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建立省级保护中心;与大专院校密切合作,加快人才培养,促进学科建设;积极筹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七是认真搞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的各项活动。2007年6月9日“文化遗产日”活动的主题是“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文化部将在第二个“文化遗产日”期间,在北京举办一系列非物质文化保护专题展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论坛、表彰奖励和宣传活动。举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中国工艺美术精品展、中国传统医药保护展等。精选各省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节目组成2007年“文化遗产日”主题晚会。此外,文化部已专门就“文化遗产日”活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文化部门开展好“文化遗产日”期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 

    宋兆麟等专家还就“如何加强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的保护”等问题做了发言。

 
文化部办公厅主任黄振春主持通气会

 

 
文化部社会文化图书馆司司长张旭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宋兆麟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魁立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资华筠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丙安

(转自:文化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