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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将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网络
作者:王丽 创建时间:2011-08-23 15:00:44

贵州将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网络

    

    具有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贵州省,将通过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体系,确保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传承。

    贵州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了独具特色、绚丽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苗族吊脚楼、侗族鼓楼、风雨桥、傩戏、侗族大歌等。目前,贵州省已经建立了多个民族文化生态博物馆、民族文化村寨博物馆,正在将黔东南州申报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记者从贵州省文化厅了解到,自2007年以来,国家相继设立了1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且集中,有条件、有必要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贵州将逐步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体系。
 
    按照相关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保存较完整、特色鲜明、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广泛群众基础的特定区域,可以申请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
 
    贵州省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划定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范围,并设立保护标志。文化生态保护区内对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所涉及的建筑物、场所、遗迹等,文化生态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规划和建设中采取措施予以保护。
 
    此外,贵州省还规定,文化生态保护区内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建筑物、场所、遗迹等不得擅自修缮、改造。确需修缮、改造的,其风格、色彩及形式应当与相邻传统建筑的风貌相一致,并接受文化、住房建设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管理。(来源:中国文化报 记者:王丽)
(编辑:周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