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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保护令主讲教授喜忧参半
作者:1261 创建时间:2008-09-12 09:36:37

非遗保护令主讲教授喜忧参半


    在刚刚结束的第15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上,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举办了主题为:“乡土瑰宝”20年系列讲座。清华大学著名教授陈志华、李秋香和楼庆西讲述了他们在对中国民间建筑进行调研期间的真实感受,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出了很多宝贵建议。

    面对怎样才能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问,几位教授喜忧参半。他们说:在调研期间,我们所去的100多个地区,当地人已经意识到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已经做得很好了。但我们的时间、精力毕竟有限,还有很多地方没有去过,不知道其它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情况如何。我们年事已高,需要年轻人来接替这个工作,但很多年轻人不能吃苦,很难担当重任,这就让我们对未来的调研工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很担忧。

  1989年以来,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的这三位知名教授,走访中国各地进行调查研究,之后出版了“乡土瑰宝”系列图书,其中包括《住宅》、《村落》、《庙宇》、《宗祠》、《雕梁画栋》、《户牖之美》和《千门万户》等,这些图书正是他们走访乡间的研究成果。

  在这次讲座上,他们向读者展示了调研期间拍摄的图片精华,有侗族的风雨桥、苗族的山寨、各色的祠堂庙宇等,颇有少数民族和乡间的文化特色。精美的图片,再配上李秋香教授的讲解,吸引了参观者的眼球。

  陈志华教授给大家讲述了极其有趣的事情。他说:“福建闽东福安县楼下村,有一个壮观的大型木质结构住宅群。这个大型住宅最突出的特点是,把生产劳作的空间引进了二楼和三楼,妇女可以在楼中从事晒谷、打谷、酿酒等生产劳动。这正体现了楼下村妇女的社会地位比较高,为主要劳动力的文化特色。有些地区因气候、环境等因素,男孩的存活率很低,在这些地方男孩就很尊贵。男孩一出生就要为他准备房子,而且还要是单门独户的。儿子越多,在老房子周围建的院落越多,这样就形成了庞大的住宅群落。”

  在短短的几分钟提问时间里,很多读者踊跃发问。一名读者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居住在老房子里的人想住现代化的高楼,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讲,这样是不是有些矛盾?”陈志华教授笑着说:“我看不矛盾,因为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人不能住现代化的高楼,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而且老房子未必就不现代。”

(来源:工人日报/作者:李杰)

(编辑:王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