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和平: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刚起步 存在四大问题
据介绍,为推进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08年4月25日至5月13日,文化部组织10个督导组分赴全国除西藏外的30个省区市,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督导工作。通过督导,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各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周和平说,综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督导工作情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主要面临四大问题。
一是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地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未能充分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传承民族文脉、提高国家软实力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没有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和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工作进展缓慢。有些地方的普查和保护工作至今才刚刚起步,有的地方以建名录代普查、以出书代普查,普查工作不扎实、成效不明显,与进展较快的省份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
二是保护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由于保护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许多地方还未形成科学有效的保护机制。如有的地方“重申报,轻保护”,对列入名录体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缺乏科学的保护计划和具体的保护实施措施;经费投入不足,个别省区至今尚未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专项经费,或者专项经费数额少,难以保证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的地方未能正确处理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资料流失现象还未得到有效制止,破坏性开发的现象还比较严重。
三是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有些地方尚未建立一支比较稳定的保护工作队伍。现有的保护工作队伍数量不足,有些虽然批准了编制,但编制人员至今不到位,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承担繁重的保护工作任务。
四是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还相对滞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新的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内容丰富而复杂,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探索及科学研究还明显存在不足。特别是保护工作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重大问题和新课题,缺乏相应的理论指引和政策支撑。一些相关的理论政策研究与保护工作实际结合不紧,未能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来源:新华网/作者:周玮)
(编辑:王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