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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多培养“粉丝”
创建时间:2007-06-11 14:35:16

“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多培养“粉丝” 
   

    2007中国“文化遗产日”珠海宣传系列活动中,珠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揭牌,标志着珠海市从此有了正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门工作机构。

    有了政府的积极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复苏得到重大鼓舞,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在范畴和项目上都会逐步增加。但笔者这里要提出一观点,要想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活”起来,除了进行必要的政府拯救,更要培养欣赏、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氛围和观念引导,培养更多“非物质文化粉丝”。

    粉丝文化是推动文化发展的重要动力,粉丝文化正在成为重要的文化现象。“粉丝们”的奋不顾身造就了出版市场的兴隆,“粉丝们”的阅读需要诞生了大量娱乐版面和娱乐媒体。

    可看看我们开发文化遗产的习惯动作,多是用联合国级、国家级、省级的“申遗名录”表达对文化的尊重和重视。这种文化保护当然具有积极意义。可也使一些文化遗产产生了“一重视,就认真挖掘,挖掘完后就摆放到历史博物馆成为‘文化文物"”的现象。

    正是由于“文化粉丝”的缺乏,造成社会大众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仍停滞在单调和僵化状态,群众热情不能调动起来,下一代孩子业已形成的审美娱乐化崇拜和感官刺激崇拜以及西化痕迹,要想得到彻底纠正和唤醒,难度就非常大,造成非物质文化开发的后继无人,“失去了传承人,遗产就变成死的东西,就没有保护的价值了”。

    温家宝总理说,“今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传承民族文化的文脉。我们不仅要保护,也要继承、发扬和创新”。所以,政府在注重开发、保护和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更要从“活”字上下功夫,可以让各级政府的文化职能部门组织基层组织民俗活动阵地,让文化绝活走出博物馆,走向火热生活,展现在大众和媒体面前,因为这些文化都是地方性文化精华,群众粉丝一定会非常欢迎。还可以为演出者、传承者发放一定的生活、文化补贴,鼓舞他们的文化热情,认同他们为文化发展作出的杰出贡献,让他们成为非物质文化发展和群众审美的桥梁,培养更多“追星族”,如此,民俗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壮大也就能日渐繁荣。

 (来源: 珠海特区报 作者:雷振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