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序号:1438 |
项目编号:Ⅴ-140 |
公布时间:2021(第五批) |
类别:曲艺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类型:新增项目 |
申报地区或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保护单位: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嘎百福,为苗语音译,是嘎百福歌的简称,意为“成串的圈套歌”,是贵州黔东南地区苗族人民用苗语说唱的最具代表性的曲艺形式。嘎百福主要流传于贵州的雷山、台江、剑河、凯里、丹寨、榕江等县市,核心区为雷山县、台江县和凯里市。其产生年代无文字记载,从曲目内容推测,至少有300年历史。
嘎百福以说、唱为主要艺术表现手段,表演时不用伴奏,采用一人自说自唱,或一人说、二人对唱的方式。其说唱的音乐旋律为二句式结构,第三乐句是第一乐句的重复,第四乐句是第二乐句的模仿。表演者用“口语说唱”来叙述故事、塑造人物、抒发感情、表达思想。其语言表达方式特别,开头结尾是散文,中间韵散夹杂,重要情节用诗歌,具有口头文学和歌唱艺术相结合的特点。嘎百福曲目丰富,有近300个,多为反映爱情和婚姻问题的作品,主要涉及宣扬婚姻自主和讽刺嫌贫爱富思想两大主题。前者代表作有《力秀登鲁和榜藏农》《播翁勇和谷纪妮》《宜金里和榜姜蓉》等,后者代表作有《娥央由和丘故丢》《榜娥和耶南利》《久金昂和榜金蓉》等。
嘎百福以群体传承为主要传承方式,苗寨年长的老人都会演绎嘎百福,传承人群众多,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嘎百福的曲目内容均为本民族世代传唱的故事,蕴含长久历史发展中婚姻关系、社会制度、阶级矛盾等众多信息,是研究苗族历史的宝贵素材,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其独唱与对唱相结合的方式,在曲艺艺苑中独树一帜,是研究苗族曲艺发展史的鲜活范本和案例,具有独特的艺术价值;曲目作品抨击包办婚姻,褒扬主人翁对自由和爱情的向往,对新一代青年进行传统美德教育,符合乡村振兴,乡风文明建设的时代要求。它体现了苗族人民褒扬真善美、鞭挞假丑恶的审美取向,是传统美德教育的重要途径,具有教育功能和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