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召开2021年青海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推进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吕霞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黄南州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管委会,西宁市、海东市文化和旅游局、省非遗保护中心、省非遗保护协会主要负责人及省垣非遗专家参加会议。
近年来,在文化和旅游部的关心支持下,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文化生态保护区坚持把加强文化生态保护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重大任务和历史使命加以贯彻落实,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加大资金投入、夯实基础工作、强化保护传承等措施,呈现出规划先行、特色鲜明、整体推进、水平提升的新特点,取得了较好成效,有力助推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目前,青海省有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3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正在积极推动国家级河湟文化(海东)生态保护区和省级河湟文化(西宁)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
会上,各文化生态保护区负责人围绕学习贯彻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就近年来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的主要思路举措作了交流发言。各专家就青海省文化生态保护区发展情况问诊把脉,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的重大意义,统筹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着力提升区域整体性保护水平;二要切实履职担当,围绕在挖掘内涵中打造文化品牌、在夯实基础中实现整体推进、在融合发展中增强社会效能、在强化培训中提升传承人队伍建设、在不断加大宣传展示中提升青海非遗的影响力和美誉度五项重点工作,确保任务落地见效,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三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高质量推进保护区工作,各地区要把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作为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明确法定职责、任务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督促检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