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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展”作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 创建时间:2022-04-22 10:28:00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兰州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厅直各相关单位,研培计划各承担高校:

6月11日是今年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充分展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系统性保护工作成果,计划于“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期间,举办“甘肃省非遗影像展”,现就做好作品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甘肃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兰州市人民政府

     张掖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张掖市委宣传部

     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张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甘肃省摄影家协会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兰州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二、时间及地点

预计时间:2022年5月底至6月初

拟举办地:甘肃国际会展中心(兰州市)

                丝绸之路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中心(张掖市)

三、征集内容

以甘肃省列入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为重点,涵盖非遗保护传承弘扬等各方面内容的摄影作品。

四、相关事宜

(一)作品要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甘肃省非遗系统性保护工作成果,以鲜活的场景、人物、故事为主要载体,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反映各级党委、政府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视、关心和关怀,展现甘肃非遗在融入现代生活、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力乡村振兴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二)作品拍摄时间不限、彩色或黑白不限、胶片(扫描)与数码不限。单幅(单张)、组照均可,JPEG格式,长边边长不低于1600像素,每幅作品不小于10M。单幅作品只须注明作者、联系方式、拍摄地、拍摄内容;组照限定10幅以内照片,必须注明作者、联系方式、拍摄地、拍摄内容,并做好组照中各幅照片的顺序编排且提供不超过500字的文字说明。

(三)作品可以做裁剪和合理的亮度、对比度调整,但不得进行合成、大幅度色彩调整等改变真实影像基本样貌的处理。必须为个人原创(或版权所有),作品版权及内容如有争议,作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主办方将秉持专业和公正精神,邀请业内知名专家学者从征集作品中评选、确定参与“甘肃非遗影像展”作品。主办方将支付入展作品的作者(或照片版权所有者)每幅200元的版权使用费,并授予入展证书,未入选作品不予退回。

(五)入展作品将参加“中国—中亚旅游文化周”(兰州市)、2022年甘肃省“文化与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主会场活动(张掖市)等公益性专题展览,由主办方负责制作并展陈,特别优秀的作品拟向有关机构捐赠,不用于任何商业活动。以展出作品为主,后期拟打造甘肃非遗影像馆,长期固定展陈,并授予作者收藏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组织。各市(州)文旅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坚决服从各级党委、政府疫情管控方面各项规定,在落实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前提下,广泛动员和组织本地区文旅部门、项目保护单位、非遗传承人、当地摄影家协会专业人员、摄影爱好者参与作品征集工作,并落实好初次遴选、作品报送事宜,抓住此次时机,全面宣传展示本地区、本单位非遗系统性保护工作成果。

(二)明确任务时限。每市(州)遴选并报送的图片作品数量不少于30幅/组,确定一名联络员,务于5月10日前,以市(州)文旅部门为单位将作品压缩包报送至工作邮箱gsyxz2022@163.com(如果作品压缩包过大无法直接发送邮箱,将作品压缩包上传至“百度网盘”设置分享该内容,并将分享有效期设置为“永久有效”,将网盘分享链接地址和密码通过邮件发送至工作邮箱即可)。工作人员将在收到邮件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邮件,确认资料接收。厅直各相关单位、研培计划各承担高校可参照执行。

联系人:王钰婷(甘肃非遗影像展筹备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729698、18153667818

工作邮箱:gsyxz2022@163.com

附件:甘肃非遗影像展联络员信息表(点击下载)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4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wlt.gansu.gov.cn/wlt/c108548/202204/2015545.shtml

编辑:孙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