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文化和旅游部相关要求,我院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
经传承人自评、专家组评估、意见复核等程序,形成了评估结果建议。现将参加评估的9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10月1日
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对评估结果建议有异议,可向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反映或举报。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王铮
联系电话:010-6489040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1号中国艺术研究院非遗办412室
附件:中国艺术研究院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
中国艺术研究院
2025年9月24日
附件
中国艺术研究院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传承活动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