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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传承八闽文脉 建设文化强省
来源:中国文化报 创建时间:2018-06-15 09:22:00

  

 6月9日,乡村非遗进坊巷——三明市泰宁非遗展演活动在福州市中国历史文化名街三坊七巷举行。樊 山 摄

百姓大舞台活动现场

三明万寿岩成功入选第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

三明万寿岩成功入选第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充分展现福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丰硕成果,6月9日,由福建省文化厅主办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福建系列活动启动。活动期间,福建省组织200多场形式多样的展览展示展演活动,展现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特殊作用。

    近年来,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福建省文化厅大力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创新、传统工艺振兴、文化遗产与旅游结合、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等,取得明显成效。保护好福建文化遗产,既是历史使命,也是千秋事业,福建文化工作者将依法履行自身职责,改革创新,积极作为,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文化遗产,为福建文化强省建设做出新贡献,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

    讲好福建故事  绽放多彩非遗

    福建是非遗资源大省。近年来,福建认真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主动作为,强力推进非遗保护传承工作。

    一是加强法制建设,积极推进《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

    二是加强体系建设,初步形成四级保护名录体系。福建省共7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非遗名录和名册,成为我国迄今在国际非遗保护3个系列上获得大满贯的唯一省份。全省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30项,省级项目490项,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43人,省级传承人735人。全省有2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纳入市、县两级管理的非遗项目为1300多项。

    三是加强机制建设,优化保护传承环境。福建省探索推进非遗保护传承改革创新工作机制,推动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倡议将台湾同胞也作为福建非遗传承人评审对象,从2011年起组织实施 “闽籍书画名家抢救工程”系列活动;推动非遗保护融入文化精准扶贫,福建农民漆画工程荣获2017全国文化馆(站)优秀群众文化品牌荣誉称号;探索建立非遗评审机制、资金投入和管理使用机制,制定《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非遗保护传承情况评估机制,对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南音项目有序组织实施保护传承情况评估;推动建立振兴传统工艺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细化完善福建实施意见,建立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在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383个项目中,福建有21个项目入选;探索建立非遗宣传展示工作机制,从2006年开始,连续12年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系列展示展览展演活动;组织参与重大活动,如2017年金砖国家峰会、“中国共产党的故事——绿色发展”专题宣介会等;组织编撰《中国建窑建盏大观》《中国德化瓷器大观》《福建非遗项目名录》《中国农民漆画作品集》等书籍。

    四是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培计划,提升传承能力。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福州大学工艺美术学院3所院校入选非遗研培计划,目前已举办研修班2期、培训班21期,共计培训学员约1300人次,培养了一批非遗保护传承青年人才。认真组织,凝聚共识。福建省文化厅将非遗研培工作列入全省文化工作重要日程,进行专题部署、组织专项检查等。领导重视,严格把关。福建省文化厅对年度总体研培工作计划、班次安排、课程设置、教师选聘、学习安排等进行专题讨论研究,对参与院校工作安排加强审核。加强调研,供需对接。福建省文化厅会同相关参与院校积极组织开展调研活动,了解社会需要和传承人需求,合理安排班次、课程设置、授课老师等,做到学校有备而教,学员有备而学。多元交流,增强实效。院校在安排研培班次时,尽可能同时开设不同方向的两个班次,鼓励学员之间进行跨专业自主交流,推进跨界交流;开设微信公众号“八闽百工”,同步推出培训内容,推进社会传播;安排学员进企业、下工厂参观交流;集中展示学员作品,并独立编辑成册,互相借鉴,展示交流。

    为进一步讲好福建故事,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加强福建省非遗保护与传承,下一步工作将着力于以下几方面:

    非遗保护法制建设。福建省文化厅加强与省人大的沟通协调,推动《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在年内正式通过,为福建非遗保护传承提供法律保障。

    非遗生产性保护。福建省文化厅组织开展非遗生产性保护传承单位申报工作,在全省选取若干条件比较成熟的非遗保护传承单位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扶持。

    组织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在今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省、市、县文化部门三级联动,集中组织开展100多场系列非遗宣传展示活动。

    筹办福建优秀传统文化大展。目前,福建省文化厅正策划举办以绚丽多彩的福建文化为主题的福建优秀传统文化大展,将通过图片展板、实物展示、现场展演、数字化展示等形式,从多元深厚的文化底蕴、开放包容的人文精神、特色鲜明的文化风采、永续传承的福建文脉4个单元宣传展示福建优秀传统文化。

    创新文物保护  打造活态传承

    近年来,福建文物部门加强探索,创新方法,扎实工作,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推动文物事业发展,文物保护工作成绩斐然。福建省在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中取得重大成果,厦门鼓浪屿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全面推进古泉州(刺桐)史迹申遗工作。目前,全省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3251处,可移动文物469222件/套(769364件),拥有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7处291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21处,市、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764处,博物馆128家。

    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取得新进展。福建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文物工作会议,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启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五年行动计划,重点做好中央苏区(闽西)革命旧址保护规划和项目实施,先后出台《南平市朱子文化遗存保护条例》《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办法》。2017年,福建省政府公布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11个,福建省文化厅会同省住建厅公布2017年重点改善提升的15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

    大遗址保护取得新突破。三明万寿岩成功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实现了福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零的突破;永春苦寨坑原始青瓷窑址考古入选2016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并成为福建第5个列入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的项目。

    陈列展览水平跃升显著。近年来,为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全省博物馆免费开放,讲好福建故事,活化八闽文物;扎根本土,打造精品展览,增加馆际交流,近5年累计举办各种展览活动4000余场,参观人数日益攀升;2017年举办展览活动980余场,参观人数超过2800万人次。

    社教宣传功能明显。2014年和2015年,福建省被国家文物局确定为全国“完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功能试点”省份,并在全国完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功能提升试点工作总结推广会上介绍经验。每年国际博物馆日期间,全省博物馆相继推出各类社教活动200余项,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第八届中国博物馆及相关产品与技术博览会将于今年11月23日至26日在福州举办,博览会由博物馆展示、文博企业展示、公益服务平台和公众文化互动空间四大板块构成,将进一步激发全省博物馆的创新活力。

    非国有博物馆发展迅速。福建省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目前,福建省非国有博物馆数量达到27家,占全省博物馆总数的21%。非国有博物馆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国有博物馆门类上的空白,一些非国有博物馆充分体现行业特色或区域特点、反映民族民俗文化,成为福建省现代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的有益补充。2017年,福建省文化厅出台了《福建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福建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实施意见》,规范办馆行为,多渠道扶持非国有博物馆。福建省文化厅、财政厅日前印发《福建省非国有博物馆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效促进福建省非国有博物馆健康有序发展。

编辑:江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