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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大歌

侗族大歌是无伴奏、无指挥的侗族民间多声部民歌的总称,包括声音歌、叙事歌、童声歌、踩堂歌、拦路歌。“众低独高”是其传统的声部组合原则,优美和谐是其鲜明的艺术品格,歌师教歌、歌班唱歌是其全民性的传承方式。侗族大歌传递着侗族人民富有特色的文化信息,是侗族民众赖以修身养性的重要手段,也是用以叙史、教化、育人的百科全书,具有规范礼仪、增进社交、施行祭祀、娱乐民众等社会文化功能。

2006年,侗族大歌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该项目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0年来,在文化和旅游部指导下,贵州省各级政府及项目相关社区、群体按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扎实开展侗族大歌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政策引领方面,先后印发实施了《侗族大歌五年保护规划(2011-2015年)》《多彩贵州·侗族大歌传承保护发展行动计划》等专项行动计划;2010年,黎平县人大常委会颁布了《黎平县侗族大歌保护办法》。在黎平、从江、榕江三县实行侗族大歌集中连片保护。第二,在传承保护方面,积极推进传承人进校园、进课堂授课制度,100所学校命名为县级侗族大歌传承基地,20余所学校列入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教育示范基地。第三,在抢救性保护方面,对侗族大歌进行全面普查和深度调查,推进侗族大歌档案数据库建设,出版丛书,录制光碟。同时,为提升侗族大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黔东南州通过各种形式对侗族大歌进行宣传推广,先后百余次到省内外进行文化交流与推广。

2019年,相关管理部门举办了一系列活动,包括侗族大歌百村歌唱大赛,编撰《侗族大歌音图典》《侗族大歌志》等,一年来,累计开展侗族大歌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发放侗族大歌宣传手册5000余份,有力推动了侗族大歌保护传承发展。未来,项目相关社群、群体还将加快推进黔东南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扎实推进侗族大歌进校园工作,以节日、赛事为平台,多举并措,不断扩大侗族大歌的社会影响力,促进文旅融合和乡村振兴。

基本信息
类型: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类别:
表演艺术;口头传统和表演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列入时间:
2009年
申报方式:
单独申报
相关社区、群体和个人

● 社区: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从江、榕江县及周边侗族社区。

● 个人:歌师吴品仙、吴玉莲、吴永英、曾庆荣等传承人,学者邓敏文、张勇,侗族文化促进会会长吴定国。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清单
序号 编号 名称 类别 公布时间 申报地区或单位 项目保护单位
1
Ⅱ-28 侗族大歌 传统音乐 2006
第一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柳州市群众艺术馆
2
Ⅱ-28 侗族大歌 传统音乐 2006
第一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县 三江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中心
3
Ⅱ-28 侗族大歌 传统音乐 2006
第一批
贵州省黎平县 黎平县文化馆
4
Ⅱ-28 侗族大歌 传统音乐 2008
第二批
贵州省从江县 从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5
Ⅱ-28 侗族大歌 传统音乐 2008
第二批
贵州省榕江县 榕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保护实践
2006年,侗族大歌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0年来,在文化和旅游部的指导下,贵州省各级政府严格按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扎实开展侗族大歌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措施包括:抓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侗族大歌保护工作机制;抓整体性保护,实施侗族大歌集中连片保护工程;抓传承性保护,推动侗族大歌进校园;抓抢救性保护,推进侗族大歌档案数据库建设;抓宣传推广,提高侗族大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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