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2023年江西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推进会在南丰县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传达了西部地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经验交流活动有关会议精神,对江西省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建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具体举措,是非遗保护工作的独特创新和尝试,是推进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的重要抓手。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夯实主体责任,加强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总体规划中的各项任务措施,不断提高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水平。
会议强调,要深化对特色文化形态的认识,对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深化对区域性整体保护的认识,把握文化生态、区域性整体保护两个关键要素;深化对系统性发展的认识,注重协调配合、协同发力;深化对融入国家重大战略的认识,与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
会议要求,要坚持法治引领,夯实治理基础,打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三位一体,宏、中、微观兼顾的的文化生态保护政策体系;要强化顶层设计,形成工作合力,逐步培养地方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自觉履行文化生态保护责任的长效机制;要加强规划指导,持续整体推进,与国土空间、城乡建设等各类专题规划及专门性规划相衔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要优化项目管理,实施动态管理、精准保护,提升保护水平;要不断拓展渠道,完善传承体系,实现活态传承;要大力宣传传播,营造深厚氛围,打造全方位、全领域、全媒体的传播矩阵。
会上,6个省级以上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单位就近年来的工作成绩、经验及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交流发言。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处室、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负责同志,全省11个设区市文广新旅局分管副局长、非遗科科长、非遗保护中心主任,省级以上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自2008年设立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徽州文化(婺源)生态保护实验区以来,江西省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探索与实践已走过15年历程,取得了丰硕成果。目前,江西省先后获批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数量并列全国第一。同时,江西省还设立了3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江西特色的非遗传承创新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