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黔府发〔2024〕1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文化和旅游厅确定的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99项、120处)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86项、179处),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保护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切实提升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开创经济兴、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
一、新增项目99项(120处)
(一)民间文学9项(10处)
(二)传统音乐9项(9处)
(三)传统舞蹈6项(6处)
(四)传统戏剧1项(1处)
(五)曲艺1项(1处)
(六)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6项(6处)
(七)传统美术2项(3处)
(八)传统技艺32项(49处)
(九)传统医药19项(19处)
(十)民俗14项(16处)
二、扩展项目86项(179处)
(一)民间文学4项(6处)
(二)传统音乐8项(12处)
(三)传统舞蹈5项(8处)
(四)传统戏剧5项(7处)
(五)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6项(7处)
(六)传统美术3项(14处)
(七)传统技艺31项(71处)
(八)传统医药6项(31处)
(九)民俗18项(23处)
原文链接:https://www.guizhou.gov.cn/zwgk/zcfg/szfwj/qff/202501/t20250102_864471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