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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申报全国非遗特色旅游线路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 创建时间:2022-11-08 11:20:00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申报全国非遗特色旅游线路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

由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资源开发司共同指导,中国旅游报社主办的“2022全国非遗特色旅游线路”(以下简称“线路”)征集宣传活动已全面启动。为加强甘肃省“非遗+旅游”工作力度,遴选出市场前景好、具有代表性的非遗特色精品旅游线路,进一步促进甘肃省非遗与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省文旅厅拟组织各市(州)文旅部门开展线路推荐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非遗特色旅游线路应为已在市场运营的既有线路,设计比较成熟、体验感好、代表性强,具体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线路含有特色鲜明的非遗内容,且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效果明显;

(二)线路可为已运营两年以上的优质线路,也可为近两年设计推出拟运营,具有较大客流量,游客总体评价良好,已被旅行社纳入运营的优先考虑;

(三)线路的运营方能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线路应体现旅游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之美;

(四)线路在设计与运营中能充分尊重非遗项目传承发展规律,尊重非遗传承人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

(五)线路开发成熟度较高,可包含当地非遗体验基地、非遗特色街区、非遗传习中心(所)、非遗传承人工作室、非遗工坊等有非遗元素的场所,并能在一定程度上提供非遗研学游、体验游、深度游等旅游服务;

(六)线路能较好地发挥文化和旅游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文旅部门要与相关县(区)文旅部门、文旅企业、各大旅行社充分沟通衔接,梳理近年来本地区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先进经验和做法,遴选并整合成熟稳定、有市场前景的线路;

(二)各市(州)文旅部门要高质量完成申报表内文字材料撰写工作,材料坚持从实际出发,语言精练、重点突出、结构完整,每个市(州)文旅部门推荐申报的线路数量不超过2条;

(三)各市(州)文旅部门要结合申报表内各项内容,报送相关图片和视频等辅助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报送方式

请以市(州)文旅部门为单位,于2022年11月21日前将正式推荐报告、“2022全国非遗特色旅游线路”征集活动申报表(见附件)的扫描件及电子版,以及相关图片、视频等辅助材料,发送至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工作邮箱。我们将综合评估,遴选或优化整合出不超过5条线路,报送主办方进行评审。

联系人:祁晓亮

电 话:0931-8880125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817室

邮 编:730000

邮 箱:gsswhtfy@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全国非遗特色旅游线路”征集活动申报表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1月7日

原文链接:http://wlt.gansu.gov.cn/wlt/c108575/202211/2150340.shtml

编辑:孙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