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取消杨本雷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一条、《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杨本雷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特此公告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3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dct.yn.gov.cn/html/2303/22_28535.shtml